《玉奴》第11章


作为魔,这才是杀戮的开端。
也许世界末日真的要来临了——因为我。
如果你有幸在水田边见到水车,也许你会和我一样惊叹圆周的美。
正文 第5章
一圈,一圈,又一圈……永无休止的圆周旋转下去,每一圈都和上一圈并无不同,每一圈和上一圈都有些微的变化,再仔细看去那变化又没有了,仍旧是一圈一圈又一圈圆周旋转……
300年的时间很快,不过五个甲子,岁月如水车一般旋转过去。国人的历法充满圆周的美,当天干地支六十年过去了,又重新再轮回一次,如同人生。当我第一次接触到西方人传进来的公元纪年法,我打心眼里排斥。那种用阿拉伯数字一路排列下来的数字如失控滑向深渊的车一样永远向未来坠落,绝无挽回。
西方人无法明了圆周之美。所以我很少杀西方人。不为别的,那些种族和我的审美观有冲突。
三百年的岁月有些孤独了,我很寂寞,寂寞的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有时候在黄桷树下一觉醒来我会忘记自己叫什么,一般那个时候我会走到离我最近的地方找一个东西来命名我自己。所以到春天时候我会桨梨花”,初夏时候会桨茉莉”,看见一个山村姑娘红扑扑的脸我会叫自己“红靥”,看见路边一条死狗我会桨狗牙”,我还有一堆名字,莫名其妙的名字,毫无意义的名字。名字,不过是为了遗忘的,遗忘那一次又一次屠杀之后的麻木感觉。
心底里,我仍桨玉奴”的,只是已经三百年没有人这么叫过我,我不敢碰触这个名字,我怕顶着这个名字去进行那似乎永远进行不完的屠杀之后,那个人会不再认识我……
我杀过很多人,不计其数。
也许战场上的将军手上的人命会比我更多,但我不同。所有的生命,都终结在我手,是我一个又一个亲手杀掉他们。
我看见过太多的生命逝去,太多太多,多到麻木,多到我开始怀疑生命存在的意义。
当我从地狱出来时候,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开始疯狂的屠杀,在原地掀起腥风血雨。诸路神佛都被我惊动,围在我身边跃跃欲试想要收复我,他们无一例外都失败了,我剁下他们的手掌串成别致的腰带,让他们惨白的手指在摇曳轻触我的腰腹。更多的所谓圣人赶来想要感化我,让我结束疯狂的屠杀,他们也都失败了。要感化我很简单——让易寒复活。他们没能做到,所以成了荒野秃鹰的食粮,脑袋被我切下来填在黄桷树下。人的脑髓有很重的油脂,在它的滋养下,那棵黄桷树越发茁壮成长,完全笼罩住我的坟墓——玉坑,从此方圆百里无人敢接近。
最初疯狂屠杀之后,我有些疲惫。杀人也会杀到手软,我怕太多的生灵死在我手里会丧失对易寒生命的追求,所以我刻意放缓速度。
当一件事情重复很多次,为了避免无聊,我会把它当作艺术来做。
杀人也是艺术,如果你杀人杀得够多,你一定会赞成我的说法。
十万生灵融化在三百年时光里连一个的浪花也激不起来,我可以非常从容的进行我的艺术。
艺术只是为了打发无聊时光,三百年时光让我经历很多——我从一个只懂得动用蛮力的魔渐渐变成懂得思考生命意义的家伙。我积累很多念头很多想法,就等着易寒复活那一刻与他分享——像我们当年一样,他坐在夕阳余晖,我靠在他膝盖边,头放在他手,絮絮私语……
三百年快到了,十万生灵的数目也快到了。
我不知道那一天的天空在人类眼看来如何。
那是魔眼的天空。
我终于再次见识到当初我降生人间时候的景象。数万只魔浩浩荡荡在天空飞过,黑压压一片,遮天蔽日,带来腥风血雨,他们翅膀扇动的声音、獠牙和利爪摩擦的声音、喉咙渴血的喘息声音响彻地,地面上所有妖精因为他们的来临恐惧得发狂,不顾一切奔向致命的光明。
我兴奋的扇动翅膀追上魔群,他们看着我,带着卑微的神色,引导我来到一座城市上空,如四百年前一样扔下一枚硕的蛋。
“黑暗有了异变,我们将来到人间生活。”魔们喃喃的对我说,数万只魔的声音嗡嗡响成一片,“去吧,易寒将在那座城市复活。”
我看着脚下的都市,复看着我的同胞:“你们呢?”
他们嘻嘻哈哈笑了,手舞足蹈的旋转起来,最后化成乌压压一片黑云,轰然坠落向城市,随后悄无声息,连一点烟尘都没樱
后来我知道,那座城市名桨枫城”,十年之后魔们逐渐取代人类的地位成为城市的主人,在妖兽混战的年代那里被称为“魔都”,代表最可怕的毁灭力量。
在此之前,我降落到枫城郊外的地面上,收起翅膀来,化成一个妙龄少女,脚步轻盈的走向那片辉煌的灯火。人们或在安睡,或在享受着时日无多的缤纷夜生活,街道上有黑猫静悄悄跑过,居民楼灯光后是备考的学生在刻苦念书,树荫深处是亲密的恋人们,医院产房里年轻的妈妈们刚生下啼哭的婴儿,只有我能看见,那些婴儿冲我眨着眼睛,那笑容是属于亲人和同胞的……………………
我叫翘。
这是一个很乖巧的名字。
“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这句诗就是我名字的由来,虽然我的名字不桨新荷”也不桨蜻蜓”,但我从这句诗里面读出的就是“翘”这个字,也许应该说是一个词——很美妙很清新的一个词。
按照正常审美观判断,我应该算是个美女——不是国色天香也不是明媚惊艳的极品美女,但是属于走在街上能让人眼睛一亮的漂亮女孩。我有一双修长又结实的长腿,细致紧绷,充满弹性和力量,我有柔软的腰肢和富有线条的肩膀,还有一段百合花茎般的脖颈,这一切都让我走起路来充满丰韵和青春,一下子把一边病恹恹的林黛玉们甩出十万八千里。
黄昏时候,我喜欢点上珠光唇彩,用烟灰色眼影把眼睛描得又细又长,直飞入鬓,在锁骨下方画一只黑色的蜘蛛,然后穿上鲜红色的吊带背心还有短裤,再蹬上红色细带高跟鞋,“噼噼啪啪”上街去。
衣服很贴身,很贴身,像第二层皮肤,细带高跟鞋充满媚惑,十吩福也许我赤裸时如天使,但一旦穿上衣裳我就是魔鬼。
出了门,走过一条巷,就是梧桐树荫下的双井街。
一般情况下我会选择站在西边第四株梧桐树下耐心的修指甲,或者逗逗路过的黑猫。我的长腿在路灯下若隐若现,有时候我甚至会稍微提起短裤不能再短的裤脚露出更优美的曲线,这个时候走过的男人们目光就会变成很好玩的绿色——和狼一样。也有女人经过双井街,看见我柔软的腰肢和莲藕般的双腿,她们总会涨红了脸匆匆而过,骂一声:“臭婊子!”
一般女人是不会来双井街的。
双井街是枫城最著名的暗娼一条街。现在什么都讲究“一条街”,追求规模效应,在双井街这个已经创出品牌的地方干活的暗娼明显比别的地方的暗娼要优越一点,生意也格外的好。现在的很多男人已经厌倦了去装潢粗俗的歌厅、洗头房找乐子,双井街这样的氛围更能吸引男人们来尝鲜。一株梧桐下一个女人,橱窗一样供人挑选,是另一种自在的刺激。
我,翘,是一名性交易工作者,也有人称我“(禁止)”的。名称而已,不必计较。
我在双井街的生意一向很好,虽然我是个落户不久的外来客,但并不妨碍我一个晚上接2到3个方的客人。这并不仅仅因为我有一双充满弹性的白皙长腿。当隔壁树荫下的女人们开始从身体深处散发恶臭、不得不将香水喷洒到私处时,当她们的面颊无可挽回的出现因为纵欲导致的细纹和皮肤松弛时,我还保持着女学生一样的纯洁。婴儿和(禁止)的混合体最让男人陶醉,也许就是说我吧。我可以穿最性感最暴露的衣服,但当我抬头冲你微笑的时候,你甚至有冲动给我戴上红领巾。在男人面前我可以变得像条狗——不是被人踢来踢去的癞皮狗,而是最温顺最善解人意最可爱最可怜的宠物狗,没有人能够拒绝我满是依赖的楚楚可怜的凝视,我长条尾巴出来摇一摇也不会让你太惊讶。
我在双井街的生意蒸蒸日上,已经有不少于一个营的男人表示要养我,把我当成真正的宠物来养,为我提供别墅豪宅当狗舍、珠宝钻石当狗链……
我喜欢双井街,我喜欢黄昏时候精心梳妆打扮之后穿过寂静的巷,摇曳多姿地站在第四株梧桐树下修指甲。
今晚的第一个客人迈着有些犹豫的步子走过来。
是个年轻人。
他很年轻?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