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因灵魂而被爱:张爱玲传》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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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见,成家榴会悔恨交友不慎遇人不“淑”(淑女的淑),傅雷心中则是五味杂陈,尴尬、懊恼之外,怕是也有愤怒:《金锁记》的作者人品竟是这样低劣,真是错看她了。当然,他是不会再说什么了。
出卖同学隐私,还是这样嚣张地毫不体谅别人地出卖,当然道德上是有问题的,张爱玲自己都意识到了。但是张爱玲写这么一篇小说,只是为了出口恶气吗?要是真这么看,也就把张爱玲看扁了。张爱玲写这么个故事,是因为这篇小说,比《自己的文章》更能证明她的文学观点。
所以,要说清傅雷和张爱玲的这场战争,还要从傅雷的那篇《论张爱玲的小说》说起。
和张爱玲一样,傅雷亦眼光甚高,大部分人他都瞧不上,非常罕见地,他对张爱玲高看一眼,特地写了篇《论张爱玲的小说》,还把她的《金锁记》称之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柯灵将此称之为“老一辈作家关心张爱玲明白无误的证据”。然而张爱玲却大不领情,著文还击不说,还写了篇阴阳怪气的小说,大揭傅雷隐私,这篇出于十足的好心的评论为何令爱玲小姐如此不忿?
文章的一开始,先夸张爱玲的作品是个奇迹,奇到什么地步呢?让读者能怔住,只能发点儿不着边际的议论:“这太突兀了,太像奇迹了。”这种情况下,傅雷觉得他有必要做一个言之有物的总结。
他首先从各个角度将《金锁记》大大赞扬了一番,这里且不赘述,只说除了“最美的收获之一”说外,他还说此文颇有些《狂人日记》里某些故事的风味,算得上极高的评价。《金锁记》里,七巧的沦陷、挣扎、倒伏、覆灭,浓墨重彩的命运的阴霾,大开大合的悲剧意味,符合傅雷比较“重”的味蕾。他厚爱它到这种地步—开始对作者其他作品横挑鼻子竖挑眼了,他不能容忍一个写出这样的伟大作品的作家,开自己的倒车。
他首先针对的,是《倾城之恋》。
每个有钱的单身汉,都会被人视为自己某个女儿应得的财产,《傲慢与偏见》里一开始就揭示了这个真理,这正是《倾城之恋》的缘起,年轻多金的华侨范柳原,回到祖国马上成为太太们眼中的抢手货,相亲宴纷至沓来,在其中某一场上,他与白流苏相遇。
白流苏是陪妹妹来的,她是离异的女人,“残花败柳”,没资格做那相亲宴上的女主角,媒人都没把她考虑进去,但是,范柳原却独独对她产生了兴趣。
这对白流苏来说是个珍贵的机会,她寄居在兄嫂家中,受尽了窝囊气,着急投奔到婚姻的保护伞下去,范柳原看出她的目的,更看出她并不爱自己。
范柳原外表油滑,内里却既认真又较真,认真,便容不得破绽,较真,就容易看到破绽。为自我保护计,他不愿意娶她为妻,最合算的是把她变成自己的情妇而不是妻子:情妇是合同制,妻子是终身制。
对于白流苏,做情妇则极不合算,既不稳定,又让她丧失了机会成本—一个做过别人情妇的女人,更难再嫁人了。但她选择了冒险,试图来一场钢丝上的舞蹈,以自己暂且持有的美貌与风情,与范柳原对峙,诱惑他乱了方寸,要挟他娶自己。
一场拉锯战就此展开,白流苏谋生,范柳原谋爱,她握着自己的美,他握着财富资源,首先败下来的似乎是白流苏,她的美是有保质期的,不可以奇货自居太久,她忍无可忍地跟了他,没有名分,败局眼看已经注定,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却将她成全。
战争发生了,到处都是狂轰滥炸的炮弹,死亡离得是这么近,没有空间再细细计算,杂念屏退,他们相依为命,心中只剩下对方。“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他俩在巨大的不稳定中相互拥抱与依偎,范柳原最终娶了白流苏。
张爱玲后来笑说,很多人拿这小说,是当复仇记看的,在娘家受气的落魄女人,嫁得金龟婿,可不让人替她扬眉吐气?对于相同境遇的女人,也有励志的作用吧?
傅雷很不喜欢,傅雷首先对“几乎占到二分之一篇幅”的调情很不满:“好似六朝的骈体,虽然珠光宝气,内里却空空洞洞,既没有真正的欢畅,也没有刻骨的悲哀。”
恕我眼拙,不知道“二分之一”的篇幅是怎么算来的,范柳原难道不是在以调情掩饰他的悲哀吗?他对白流苏说,我想带你到原始森林里去,那样也许你会自然一些。这句话里,有着对把白流苏异化的俗世的不屑与抗争。
傅雷先生太严肃了,连同范柳原被月光所诱惑,打电话对白流苏说“我爱你”,他也嫌不够深沉,“男人是一片空虚的心,不想真正找着落的心,把恋爱看作高尔夫与威士忌中间的调剂”。傅雷看不到范柳原得到白流苏的第二天,仓皇地想要逃到英国去,他何尝真的想要一个情妇?那是他的爱情理想碰到现实之墙之后,无奈的选择,而一旦真的实现,他又恐惧了。
傅雷说“他上英国的用意,始终暧昧不明”,也许是傅雷太老实,他看见一个字,就是一个字,只从字面上去理解,他看不到那语气的浓与淡,色彩的深或浅,触不到语言的质地,更无法意会在语言的游弋处,那些微妙变幻的情绪。他蹙起眉头,抱怨作者给得太少,却不知,作者明明给了,是他自己接收不到。
在小说的最后,两个人终于能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之际,傅雷对那段描写仍然不满:“当他说‘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的时候,他竟没进一步吐露真正切实的心腹。‘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未免太速写式地轻轻带过了。可是这里正该是强有力的转折点,应该由作者全副精神去对付的啊!错过了这最后一个高峰,便只有平凡的、庸碌鄙俗的下山路了。”
按照傅雷先生的想法,这段应该怎样写呢?暴风骤雨式的抒情,大段华丽的诗朗诵?对不起,这让我想起琼瑶,而上乘的小说,总是把感情放在家常话里。《红楼梦》里,贾宝玉听到林黛玉的葬花吟,感慨生命的美丽与虚无时,不由心神相通,恸倒在山坡上,可是,接下来呢?他从山坡上爬起来,并没有莎士比亚风地向林妹妹表达他的真知灼见,却很“平凡地、庸碌鄙俗地”说起昨晚那场官司来了。
彼此能够懂得的人,只言片语,莫逆于心。范柳原已经说明,现在的爱,与当初的“爱”是不同的,“谈恋爱”是形式,是表层,是犹疑状态下的一种试探,“恋爱”才是实质,是以心换心,是不留余地的付与,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还不够吗?
也许是傅雷太着急鄙视范柳原与白流苏的狼狈了,来不及去想它的深意,也有可能,傅雷本人实在太强,他不能容忍自己“可怜”,对他人便没有同情,那么,他是一个“超人”,而不是他不熟悉的大多数。
3。时代超人,活的就是一股怒气
这跟他们各自的经历有关。傅雷四岁时,他父亲去世,他母亲带着他背井离乡,迁往另一市镇。有人赞扬傅雷的母亲有远见,给了傅雷更为开阔的视野,但一个寡妇带着孩子奔赴异乡,十有八九是被族人欺负得待不下去了,傅雷写给他母亲的信里也证明了这一点。
寡妇熬儿,傅雷的母亲对他期待甚高,傅雷在外面玩耍的时间长了点儿,他妈就用包裹皮兜起他,要把他扔河里;他读书稍有懈怠,他妈就把铜钱贴他肚脐眼上,上面点根蜡烛,烛泪落在他肚皮上,烫得他直哭—估计他当时还躺着;还有次把他绑在摆着父亲灵牌的桌子前,要他对着灵牌忏悔。就这么着,他妈有次对他失望,还拿起绳子要上吊。
在这种家庭长大的人,要么很萎靡,要么就是被锻炼出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斗志。傅雷属于后者,看他写给他妈的信,那叫一个抒情啊,他完全接纳他妈对他的磨炼,认为这是存在于世间的必修课。后来,他又把这一套用在了傅聪身上,导致傅聪受虐不过,离家出走。
字怒安的他,活的就是一股怒气。
按照傅雷的观点,小说里的人一定要抗争,要“痛快成为一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把人生剥出一个血淋淋的面目来”,以此为标准,只怕大多数名著都入不了他的法眼。且以他难得看得起的钱锺书的作品《围城》为例,无论是方鸿渐、赵辛楣,还是苏小姐、孙小姐一干人等,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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