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枭雄:阎锡山传》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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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商业问题的结论:商业应有限制。因资本既由公给,商业自应限制。
八、对政治问题的结论:政治为随时修理人群共由之正道,使人人共由此道之行为,政教不分。贤者主事,能者办事。君主之传子与民选之政党,皆欲制,其弊相等,均应打破。元首传贤,选贤之法,由元首提名,交人民承认,否则由人民选举。对内由下而上,对外由上而下。
这套貌似“学说”的结论,其实是用唯心主义的方法,支离破碎地对人类社会的问题发了一些议论。不过,从中也可看出,阎锡山十分热衷于标谤自己的独特主张,在既反对资本主义又反对共产主义的“执中”的幌子下,将儒家学说中的“大同”、“仁政”变个说法,当作自己的旗帜。表明他开始执政,对共产主义便坚决反对。当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对意识形态问题的重视。在当时的社会里,比起那些只知争抢地盘、搜刮民财的军阀来,毕竟是高了一个层次。
国民党山西党部的李冠洋,也是山西人。此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文史方面颇有造诣,自视清高,在文人圈里也属于傲气凌人者,对那些舞刀弄枪而胸无点墨的军人,历来看不起。当初也认为阎锡山这个老乡不过是一个“土包子”,但在与阎见面谈论之后,印象大变,态度大变,变得对阎锡山甚为崇拜。据李冠洋事后回顾说:“我当年年轻气盛,自以为上的是名牌学校,优秀学生,奔赴南北,接触过不少知名的大人物。我觉得阎锡山不过是娘子关内的一名土军阀,虽留学过日本,毕竟是商店学徒出身,未必胸有文墨,或者比张宗昌、韩复榘之流高明一点。可是晤谈之后,感到阎态度谦和,阅历丰富,能烛事机。还以孔孟思想,阐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颇有新意,使我为之惊异。”从此,李就投入阎的怀抱,成为阎的一名忠实追随者。能得到自命清高的文人如此的评价和追随,说明阎锡山在文化理论方面确实有他的长处。
阎锡山在大连寓居期间,有时间冷静下来考虑一些问题了,就抓紧时机,总结多年的经验教训,一方面'文'当然是'人'为以后卷土'书'重来创造'屋'主观的条件,另一方面,也更着力于拼凑自己的理论体系,为笼络人心,实现文化专制创造基础。李冠洋等一些追随者也来到这里,在阎主持下,研究所谓“物劳学说”和“劳资合一”,研讨所谓“中的哲学”,比较系统地推出了打着阎记烙印的一套理论。其主要观点,集中于后来编撰成册的《阎百川言论集》中。
“中的哲学”,是阎锡山的得意之论。这是他在风云荡动、机遇难测的矛盾旋涡里,以最小代价寻求最大利益的策略思想的总结,也是他在政治上极力标榜独立于资本主义、共产主义之外第三条道路的理论出发点。他的所谓“中”,取义于儒家的“中庸”。阎锡山认为,“中是使矛盾的不矛盾,冲突的不冲突,不平衡的平衡,不调和的调和,不存在的存在,不发现的发现,有者有,可无者无”。从存在方面来说,世间万事万物,只有一个“中”,即“恰好处”。与此对应,从方法论方面来说,取“中”,即把握“恰好处”则是解决一切矛盾的灵丹妙药。将它运用于政治,就意味着“中”是政治最公平的地方,掌握大权的人就要用“中”的办法做到“政平治理”,从而天下太平。
对于“中”的研究和阐述,可以说,阎锡山达到了相当精致深入的水平。从以下若干引言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殚精竭虑的程度。
他声称:“心身得中,理欲得中,知行得中,人我得中,为自处处人之根本。”
“中有定中,有时中。定中为确定事之标准,时中为施行事之标准。适生适情为人事的定中,如何适生适情为人事的时中。把握定中,适合时中,则人事无不合理。”
“儒学在教人识中、养中、持中、用中,去尽意、必、固、我,收获中以归还中。”
“中道文化是在不对的中间找对,非中道文化是在不对的反面找对。在不对的中间找对,是以对的一规范不对的万,使不对归于对而人事常治;在不对的反面找对,是以这一端的不对否定那一端的不对,使不对与不对互相否定而人事常乱。”
“对在两间纔称善,中到无处始叫隹。”
阎锡山用“中”的哲学来衡量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宣称:资本主义主张资产皆私有,是助人剥削;共产主义主张资产皆公有,是碍人生产。它们走向两个极端,都不符合“社会公道”。因此,“欲使今日人事现象的矛盾斗争战斗变而为安和大同之世,必须今日的政教领导者把握住‘中’”,从而形成一个‘适中’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的特征,便是“资公有产私有,既无剥削之病,又无生产之碍,是人类之幸福,也就是制度之适当。”既为他的反共寻找理论支持,也为他的社会设计蓝图寻找理论基础。
更重要也更实际的是,阎锡山用“中”的哲学,指导和设计他的政治策略。“脚踏两船”,“左右逢源”,“朝秦暮楚”,“圆滑敷衍”等等一套,他运用得可谓炉火纯青,登峰造极,无人可及。
既然事事处处都要用“中”,那就有个衡量标准的问题。阎锡山又提出“母理”和“子理”的概念。其所谓“母理”,就是超越时空,高高在上的永恒不变的“理”;“子理”则是“顺从环境,随时随地而变的”理。并认为,凡是不合乎母理的,就不该存在,不合子理的,就不能存在。至于这“母理”、“子理”如何区分,似乎只有阎锡山掌握着界限和标准。比如说,按劳资分配的资本主义制度,就不合母理,故“能而不该”,应当废除;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制度则违反劳动人情,不合子理,故“该而不能”,无法成立。那么,什么是既合母理又合子理的主义呢?就是他所倡导的“资公有,产私有,按劳分配”的“适中”的社会制度。
既然“中”是社会和人的行为方式的最高境界,如何才能达到“中”呢?阎锡山发挥说,事物都含有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达到“中”的途径,就是要促使矛盾之不矛盾,使矛盾的两方面对销从而得“中”。正确的方法,就是以调和、折中使矛盾对销。将矛盾双方看作两个“一”,对销后出现第三个“一”,于是产生所谓“三一权衡律”。“三一”才是真正的唯一正确的“真一”,“三一”也就是权衡事物的唯一准绳。
绕了很大的弯子,用模胡概念玩了一通似是而非的文字游戏,阎锡山的真正目的,在于用它来为自己设计的政治措施寻找理论基础,为自己奉行实用主义的种种行为进行辩解。把它们提到绝对真理的高度,用以迷惑人心,统一内部的思想,同时也给自己找到一种精神的支持和慰藉。
理论虽然似是而非,其用心也确实良苦。
从大连回到太原后,阎锡山还主持成立了理论研究会。这个研究会由李冠洋任主任委员,持续了三、四年时间,先后有不少学者、教授参与其中。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阎锡山提出的一套自鸣得意的“理论”,即所谓“物产证券”和“按劳分配”。通过这套理论,阎锡山表明了他对人类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看法。他认为:“生产资料是资,生活资料是产。资供生产,应归公有;产供生活,仍应私有。资本主义病在资私有,不病在产私有;共产主义不病在资公有,却病在产公有。按劳分配是资公有、产私有的社会制度,既利生产又利生活,是人类合理的社会制度。”对此,他还进一步发挥说:“好逸恶劳,好多恶少,好美恶劣,人之常情。按劳分配,按劳动定享有,以享有定劳动,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巧的巧劳,照巧享有,笨的笨劳,照笨享有。以其享受上之所好,励共劳动上之所恶。适于生产,便于分配,利于生活,。人人能行,时时可行。按劳分配是劳享一致的社会制度,是公平合理的社会制度,是人类永久的社会制度。”他自吹这是“为人类谋幸福,替造化表功能”的学说,狂妄声称,这套学说,超过马克思、列宁和孙中山。为炮制和宣传这套理论,阎锡山本人下了很大功夫。讨论一次,修改一次,前后修改达四十余次之多。不能说这些功夫都是做样子的,对当时社会存在的弊病,阎是看到了的,也不能否认他想拿出一套诊治的药方。但因为采用的是唯心主义的方法,只是在词语上绕圈子,搞推理,与社会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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