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那些范儿》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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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是一个双重性格的人,这一点许多人都有同感:“……先生不善料理家务琐事。但他给我们修改文章时,总常用毛笔蘸红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涂改一字,必涂很四方满格,免被误认。他那种治学的严谨与生活的散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茅于美《怀念吴宓导师》)“西南联大外文系里有五位老师给我的印象最深……那就是吴宓、叶公超、柳无忌、吴达元和燕卡荪这五位先生。其中吴宓先生可说是最有意思、最可爱、最可敬、最生动、最富于感染力和潜移默化力量,也是内心最充满矛盾、最痛苦的一位了。吴先生外表似是古典派,心里面却是个浪漫派;他有时是阿波罗式的,有时是狄俄尼索斯式的;他有时是哈姆雷特型的,有时却是堂吉诃德型的:或者是两种类型、两种风格的有机结合。”(赵瑞蕻《我是吴宓教授,给我开灯》)
鉴于吴宓的突出成就,1942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聘他为英国文学部聘教授,与陈寅恪(历史)、汤用彤(哲学)同时获得“部聘教授”殊荣,后又被聘为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审议委员。这是对吴宓学术成就的一种肯定。能与他所景仰的陈、汤二人一起获此殊荣,吴宓感到十分光荣,所以虽然有人建议他拒绝这一荣誉,他还是接受了。
1944年秋,吴宓离开求学执教30年的清华大学,与系主任陈福田之间的矛盾是他离开的原因之一,据说这多少与钱钟书有关。有一种说法,吴宓与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私交很深,当年吴宓曾让钱钟书在清华旁听一年,还亲自辅导他外语,后钱考入清华。吴对钱钟书十分欣赏,专门写诗称赞钱的才华:“才情学识谁兼具?新旧中西子竟通。大器能成由早慧,人谋有补赖天工。源深顾(亭林)赵(瓯北)传家业,气胜苏(东坡)黄(山谷)振国风。悲剧终场吾事了,交期两世许心同。”从中可以看出,吴宓对钱钟书的学识是十分赏识的,钱学成归国时,吴宓与清华说好,拟聘请钱为清华外文系教授,清华当时也基本同意了。可钱到联大时,学校却只肯聘为副教授,年轻气盛的钱钟书自然很是不快,对陈福田和清华更是不满,甚至怪罪吴宓,并发泄到小说《围城》中。吴宓对清华的变卦自然很是不悦,只好劝钱去了湖南兰田师范学校做教授。这件事加深了吴宓与陈福田(系主任)的矛盾,吴宓最终离开清华去了燕京大学,他在清华的生活从此也画上了句号。
“那不是听报告,简直是看演出”
吴宓在外形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之处。对他比较熟悉的清华教授温源宁曾对他有比较生动的描写:“世上只有一个吴雨生,叫你一见不能忘……但是雨生的脸倒是一种天生禀赋,恢奇的像一幅讽刺画。脑袋形似一颗炸弹,而一样的有爆发性,面是瘦黄,胡须几有随时蔓延全局之势,但是每晨刮得整整齐齐,面容险峻,颧骨高起,两颊瘦削,一对眼睛亮晶晶的像两粒炙光的煤炭——这些都装在一个太长的脖子上及一副像支铜棍那样结实的身材上。”但就是这样一位大名鼎鼎的教授,却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他立论上是人文主义者,雅典主义者,但是性癖上却是彻头彻尾的一个浪漫主义者。”(温源宁《吴宓》)
吴宓幼时,读书刻苦,每餐必由家人送至书房。一晚,家人送饼一只、油泼辣椒一碟,吴宓读书入神,误用饼子蘸墨大啖,连曰:“香,香,香。”
吴有即颂成章,过目不忘之才。1955年回安吴老家,于迎祥宫碑前小站片刻,只将碑文口诵一遍,即能一字不漏默写而出。
陈寅恪一到哈佛,就主张大购、多购、全购书籍。正是感于陈氏的购书之多,吴宓才心旌摇动,欲加以仿效。据说他一时头脑冲动,也为了与陈寅恪、俞大维争胜,吴宓竟咬紧牙关,不惜血本花费60美金,当时官费生每月的生活费100美金,他把摆在书店连当地人都不敢问津的《莎士比亚全集》各家注释汇编本共19巨册拖出来,一路喘着粗气扛回宿舍。后来随着抗日战争爆发,吴氏携带此书历尽千山万水,每次搬迁居所,既费力又费钱,同时又无合适的存放之地,竟成为一件劳心耗力的累赘。
吴性刚直,一贯克己守公,从不占人丝毫便宜。
1944年,他去宝鸡访友,购得三等车票,上车无座位,只好站过道。其时,恰遇妹夫王俊生,该王持有免费乘车证,遂将他带至二等车厢,找一空座,吴不知情,待查票时,列车员说:“三等车票,不能坐二等车厢。”王即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关系,查票员亦谦笑允准,但吴却生气异常,愤然返回三等车厢,依旧站于过道,直至宝鸡。
吴对《红楼梦》研究,造诣极深,饮誉中外,凡听吴宓红学演讲之人,无不屏息凝神,如醉似痴。末了辄发深叹:“那不是听报告,简直是看演出。”
吴一人将林、王、薛、贾演得活灵活现,惟妙惟肖。40年代,西南古城即刮“吴宓风”,时人赞誉:“郭沫若与吴宓的报告,倘能一字不误记录下来,便是第一等绝妙好文。”1947年,吴宓来西安讲学,知识界奔走相告,盛况空前。
一日,陕西“三青团”一帮政客故作风雅,约请吴讲《红楼》,吴素鄙此等人物,遂婉辞拒谢。谁知,这帮人搬出吴父建常先生极力通融。吴宓无奈,便胡谄一通,待其走后,吴父诘之:“何故未讲?”吴答:“彼等似庙中之神,泥塑木雕,对之若谈红楼,犹对牛马奉琴耳。”
吴宓心善,乐于助人,因此也常受人之骗。他戴的进口手表,被两个无赖以仅值6元的小闹钟哄骗而去。又有张姓之人对吴言说,吴一学生因病就医,急需200元住院费,吴不疑,即刻凑钱交付。嗣后,此张又来,言称那学生开刀治疗,又急需费用若干,吴此时手头已空,正筹思之际,此骗子以为吴有疑虑,便拿出一封“求援信”,高声朗读,恰逢保姆进来,惊见客人正念白纸一张。(盖此时吴患眼疾,视物不清。)于是保姆唤人,将骗子扭送公安机关。吴对此不胜感慨,又对保姆的精明称赞不已。
李俊清当过蒋经国20年英文秘书,他是早期吴宓的学生之一。每每回忆起吴宓,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的狗两进教室的故事。那是一只毛色黄褐的大狗,大耳大眼,非常漂亮。这狗本非他家所养,是他从几个大汉追打下救出来的,正要把它捉去杀了吃。也许是感激李俊清的救命之恩吧,同他特别要好,跟前跟后,上学也去。大狗每次来校,总是卧在教室门外,或在周围空地上跑来跑去,可是也有两次意外——
一次是外文系主任陈福田担任的英文作文课,他照例先在黑板上写出题目,用大约10分钟时间说明重点,就回系办公室,下课时由助教来收学生的作文卷子。那天陈教授讲解完了,正将走出教室,经过李俊清的座位时,忽然听得一声狗叫,原来大狗不知何时溜了进来,趴在主人椅子底下,陈福田走过,踩了它的尾巴。全班同学都停下笔来朝李俊清看,他吓得要命,心想这下完了。没料到洋派十足的陈福田不但没发脾气,反而蹲下去摸摸大狗,连声“Sorry”。
再一次是上吴宓的《中西诗比较》课,原在教室外等候的大狗,竟偷偷溜进教室蹲坐在角落里。吴宓这时正在黑板上抄写诗句,没有注意到这位不速之客,待他写完,转过身来,发现竟有一只狗也在听他讲课,急忙走下讲台,对大狗说:“目前我尚不能使顽石点头,不是你该来的时候,你还是先出去吧!”说罢挥一挥手,大狗似乎听懂了吴先生的话,立刻低头垂尾悄悄走出去了,一面走一面看看坐在头排的李俊清,像是犯了大错。
“无情无理无法无天”
吴宓留给后人的是一个严谨的学术大师印象,但他的婚恋却如同一枚坚涩的青果,令后人不敢恭维。
有人说,他是一个地道的“好色之徒”,话虽偏激,却折射出了他在婚恋上不安分的一面。为此,陈寅恪看得颇为透彻,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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