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未完:张爱玲》第32章


丁默邨本是个色中饿鬼,见到如花似玉的郑苹如自然是喜出望外,而郑苹如佯装成涉世未深的少女,不时恃宠撒娇,与丁默邨时断时续,若即若离,逗得丁默邨馋涎欲滴,神魂颠倒。中统组织见时机成熟,遂决定行动。
第一次行动,由郑苹如请丁默邨到她家做客,在郑家附近安排了狙击人员,然而丁默邨诡计多端,他的轿车快到郑家时,他又改变主意调头离去,计划遂告失败。此时中统上海区的负责人换了张瑞京,他重新策划第二次“刺丁”行动,要郑苹如以购买皮大衣为由,把丁默邨诱杀在西伯利亚皮货店。岂料就在此时张瑞京被李士群逮捕,张、李原有一番交情,当张和盘托出“刺丁”计划时,正中李士群夫妇的心意,为防事迹泄露,他们先把张瑞京保护起来,而中统上海区见没有任何异状,于是原计划照常执行。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默邨在沪西一个朋友家吃中饭,他打电话邀郑苹如前去参加,郑便赶到沪西陪丁默邨直到傍晚。丁说要去虹口,郑说要到南京路去,于是两人同车而行,当汽车驶至静安路、戈登路(今江宁路)西伯利亚皮货店时,郑苹如突然提出要去买件皮大衣,并嬲着丁默邨同她一起下车,帮她挑选。丁默邨的职业反应是到一个不是预先约定的地点,停留绝不超过半小时,照理说是不会有危险的,而郑的执意要他同去,不外乎是想乘机敲他一笔竹杠。
于是他便随她下车,但正当郑正在挑选皮衣时,丁默邨突然发现,玻璃橱窗外有两起短打衣着、形迹可疑的人,正向他打量。丁一看情形不对,便从大衣袋里摸出一叠钞票,向玻璃台上一掼,说:“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说完就急转身向外跑。郑见丁默邨突然向外奔跑,起初一愣,本想追踪出去,但走了两步,又停住了。此时徘徊在店外人行道上的中统特务,没料到丁默邨会不等东西挑好,就突然冲出店来,因此稍为踌躇了一下,竟让他冲过马路。丁的司机见他狂奔而出时,早已发动引擎,开好车门。等到枪声响时,他已钻进车内,拉上了车门,子弹打在防弹车门上,他毫发无伤,扬长而去。而李士群派出的狙击人员,因只是“协助”成分,因此也没有怎么出力,此次暗杀行动终告功败垂成。
郑苹如不甘心,又心存侥幸,决定深入虎穴,孤身杀敌。于是她继续与丁默邨虚与委蛇,但暗中身藏一支白朗宁手枪,准备伺机下手;但她哪知丁默邨早已布下罗网,就等她上钩了。因此当第三天郑苹如驱车到“七十六号”要见丁默邨时,马上就被丁的亲信林之江给扣住了,关进了“七十六号”的囚室。
李士群的老婆叶吉卿很快就得知消息,她派了佘爱珍、沈耕梅前来审讯,丁默邨自然不好阻拦。郑苹如否认她与中统的关系,只承认暗杀丁默邨是因为她不甘被玩弄。丁默邨虽然恼恨郑苹如参与对自己的谋杀,但又着实迷恋她的美色,因此并没有要置她于死地,只是想关她一阵子,再把她放出来。但丁默邨的老婆赵慧敏却悄悄地找到林之江,并对他面授机宜。于是郑苹如被暗中移解到忆定盘路三十七号的“和平救国军”第四路司令部内,这连丁默邨与李士群都不知道。
一九四年二月,在一个星月无光的晚上,林之江从囚室里请出郑苹如,谎称丁默邨找她,汽车七拐八弯,来到沪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
林之江开了车门说:“郑小姐,您的大喜日子到了。这可怨不得我,只怪丁默邨的老婆逼得我紧。”
“少啰嗦,要杀就杀。”郑苹如面不改色,双眼逼视着林之江。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在郑苹如的逼视下,居然莫名其妙地心慌起来,他掏出手枪,颤抖了半天,才慌慌张张朝郑苹如开了三枪。郑苹如倒下了,当时年仅二十三岁。这个故事经张爱玲不断地改写,已经有相当程度的不同,但整体架构还是可以看得出它的原形。首先是蟹壳脸,身材矮小,骨瘦如柴,肺病已到了第三期,却依然靠着壮阳药纵欲无度的丁默邨。在张爱玲的笔下他是四五十岁的矮子,“穿着灰色西装,生得苍白清秀,前面头发微秃,褪出一只奇长的花尖;鼻子长长的,有点‘鼠相’,据说也是主贵的。”“他是实在诱惑太多,顾不过来,一个眼不见,就会丢在脑后。还非得钉着他,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跟前晃。‘两年前也还没有这样哩指女主角胸部愈来愈丰满,’他拥着吻着她的时候轻声说。”“一坐定下来,他就抱着胳膊,一只肘弯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满的南半球外缘。这是他的惯技,表面上端坐,暗中却在蚀骨销魂,一阵阵麻上来。”
相对于男主角的原貌重现,张爱玲对女主角却有大幅度的改写,首先她不是职业的情报员而是业余的,她原本是广州岭南大学的学生,广州沦陷前,岭大搬到香港,借港大的教室上课。我们知道张爱玲在一九三九年夏天来到港大求学,至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沦陷,有两年零三个月的大学生活,但由于后来在一九五三年她要重返港大被断然拒绝,及一九六四年为学历证明、一九六六年为奖学金证明和港大闹得非常不愉快,因此除早先在一九四四年二月苏青主编的《天地》月刊第五期上发表的散文《烬余录》外,对港大可说是绝少提及,更没有任何好感。《色,戒》中女主角王佳芝的感觉——“上课下课挤得黑压压的挨挨蹭蹭,半天才通过,十分不便,不免有寄人篱下之感。香港一般人对国事漠不关心的态度也使人愤慨。”这恐怕也是张爱玲的切身感受。
王佳芝是学校剧团的当家花旦,于是激进的爱国学生们定下一条美人计,让她扮成生意人家的少奶奶,为了求“演出”的逼真,她不惜牺牲童贞,于是她对一个有性经验的男同学梁闰生做了一次特殊的奉献。“既然有牺牲的决心,就不能说不甘心便宜了他。”王佳芝以如此奇特的方式由女孩变成女人,也真难为了她。破贞之后,有段时间并无男主角易先生的音讯,她有白白牺牲的懊悔,而同学们对她亦有“不洁”之感。她讨厌使她失贞的梁闰生,连她较有好感的邝裕民也对她有情意上的生涩,这对王佳芝而言是种隐痛。因此“事实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就是因为有了个目的,因此她也有摆脱“不洁”之感的轻松,也为她朝行刺的计划步步逼近。
暗杀的地点张爱玲从真实的西伯利亚皮货店,稍稍移位到隔壁的一家不起眼的珠宝店,在场景上的安排更具电影临场感。
“刚才上楼的时候她倒是想着,下去的时候真是瓮中捉鳖——他又绅士派,在楼梯上走在她前面,一踏进店堂,旁边就是柜台,柜台前的两个顾客正好拦住去路。不过两个大男人选购廉价宝石袖口领针,与送女朋友的小礼物,不能斟酌过久,不像女人磨菇。要扣准时间,不能进来得太早。也不能在外面徘徊——他的司机坐在车子里,会起疑。要一进来就进来,顶多在皮货店看看橱窗,在车子背后好两丈处,隔了一家门面。”
“这时候因为不知道下一步怎样,在这小楼上难免觉得是高坐在火药桶上,马上就要给炸飞了,两条腿都有点虚软。”为了使老易上钩及给同伴时间和机会下手,王佳芝故意装模做样地挑选着首饰,因为“太快了她又有点担心。他们(同学)大概想不到出来得这么快。她从舞台经验上知道,就是台词占的时间最多”。虽明知在做戏,但挑到据说是有价无市的粉红钻戒时,王佳芝仍很兴奋:“不是说粉红钻也是有价无市?她怔了怔,不禁如释重负。看不出这爿店,总算替她争回了面子,不然把他带到这么个破地方来——敲竹杠又不在行,小广东到上海,成了‘大乡里’。其实,马上枪声一响,眼前这一切都粉碎了,还有什么面子不面子?明知如此,心里不信,因为全神在抗拒着,第一是不敢朝这上面去想,深恐神色有异,被他看出来。”
“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张爱玲从不放过景物对人产生的心理刻画,即使那看似并不重要的场景及器物,张爱玲都费心经营。当然真实故事和小说最大的差异在于:前者是丁默邨自己察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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