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政治论》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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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是了解这些话和希伯来国的灭亡,我们必须记得,最初意在把祭司的全部职务都托交于初生的人,不交于利未人(见《民数记》第八章第十七节)。除利未人之外,当所有的支派都崇拜金犊的时候,初生的才被摒斥和玷污,选出利未人来以代之(《申命记》第十章第八节)。当我把这种变化加以思索的时候,我有意叫出太西特的话来。 那时上帝的目的不在犹太人的安全,而在报仇。 律法本应是为促进人民的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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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幸福和安全,而天心竟然震怒,创制律例意在报复,旨在惩罚,我对此大吃一惊。 这样,法律就不像是法律,就是说,人民的保障,而是痛苦与惩治了。人民所不得不赠给利未人与祭司们的礼物——初生子的超度,欠利未人的人头税,专由利未人行圣礼的这种特权——我说,所有这些都是对人民的没有尽期的责难,长期让人想到他们所受的摒斥与侮辱。不但如此,我们未尝不可以断言,利未人总是不断地把责言加之于他们,因为在成千整万的人之中,必有不少的人对于神学喋喋不休,而又不求甚解。 所以人们养成一种习惯,密切注意利未人的行动,其实利未人也是人;养成一种习惯把一个人的过失加之于整个团体,不断地发出怨言。除此以外,尚须使他们所憎恨的而且与他们没有血统关系的人不做事。当供应缺乏的时候,这似乎是特别可悲的。这样说来,如果在太平无事,动人听闻的奇迹不再发生,极有权威的人不出现的时候,人民的易怒和贪婪的脾气就冷静起来,最后废弃了一种崇拜,(这种崇拜虽然是神圣的,却也是让人难堪的,甚至是有敌意的,)寻求一些什么新的东西,这是无足怪的。 首领们为获得统治权,总是采取博得人民的同情与疏远高级祭司的这种流行的办法。 他们竟答应了他们的要求,采行一种新的崇拜,我们对此能大惊小怪吗?若使当初国家是照原来的意思形成的,则各支派的权利与荣誉就会是平等的,事事就会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之上。 谁会愿意侵犯他的同族的宗教之权呢?除了赡养自己的弟兄与父母以尽宗教上的义务,一个人还何所求呢?谁不乐得承受他们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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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解释,与通过他们接受上帝的回答呢?
如果大家都有充当祭司之权,各支派就会更加团结了。如果利未人之被选当初不是出于忿怒与报复,一切危险就会免除了。 但是,我们已经说过,希伯来人已经冒犯了他们的上帝,正如《以西结书》上所说,上帝在他们的供献的事上,拒绝一切初生的经火以玷污他们,这样他可以毁灭他们。这一段也为他们的历史所证实。 荒原中的人们一安逸富庶地生活起来,有些出身高贵的人就开始对推选利未人这件事反抗起来,使人因此相信摩西没有遵守上帝的命令办事,而是为他们自己的快乐行事,因为他尽先推选自己的支派,并且把高级祭司的职位永久赐给他的哥哥。 所以他们就鼓动起一群人来见他,喊着说,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神圣的,他不应该把自己抬得比别人高。摩西不能和他们讲道理使他们平静;但是,为保证宗教,有一奇迹出来干与,那些人都灭亡了。然后全体人民又造过一次反,他们相信他们的勇士没有被上帝的判罪处死,而是因被摩西策划而处死的。 在一次大屠杀或疾疫之后,由于营养不足,叛乱平息了,但是其平息是大家宁愿死而不愿在这种情况下生活着。我应该说叛乱停止了,而不应该说和睦调协又建立了起来。 这可以证之于《圣经》(《申命记》第三十一章第二十一节)
,在那里上帝在对摩西预言他死后人们要放弃神的崇拜之后,这样说:“我未领他们到我所起誓应许之地以先,他们所怀的意念我都知道了。”过了一会儿(第三十一章第二十七节)
,摩西说:“因为我知道你们是悖逆的,是硬着颈项的。我今日还活着与你们同在,你们尚且悖逆上帝,何况我死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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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都知道,果然应验了他的话。 大的变动、极端的放纵、奢侈、无情滋长起来;情形是每况愈下,等到后来,人民在屡被征服之后,就公开地与神权绝裂,想要一个人做国王,如是则政府的所在能成为法庭,而不是神殿,各支派才是属于他们国王的同等的公民,而不属于神权与高级祭司。这样就为新的叛乱产生了大量的材料,终于招致了整个国家的灭亡。 国王们因统治不稳,最为猜忌,在他们自己的国内绝不能容忍另一个统治权。 从平民中选出来的开头一些国君对于他们所得到的高位引为满足;但是他们的儿子们则不是如此,他们的王位是由世袭得来的,他们就渐渐开始有些兴革,为的是把所有的统治权都操之于他们之手。 大致说来,这一点他们没能做到,只要立法权不属他们,而操之于把律法藏之于至圣所,并为人民解释律法的高级祭司之手。这样说来,国君们与人民一样都须遵守法律,不能废弃法律,或以同等的权力创制新的法律;不但如此,利未人不使他们与闻宗教上的事务,国王与人民都是不洁的。 最后,国家整个的安全系于一个人的意志,如果那个人看来是一个预言家;他们曾看见过这样的一个例子,就是,撒母耳是如何完全,如何容易能使唤扫罗,因为一有不听命令,他就可以把统治之权转到大卫的手里。 所以国王们见到在他们的国内有另一个统治权,他们行使的统治权是不稳固的。为的是克服这些困难,他们允许把别的神殿献给神,这样也许就再不必与利未人商酌;他们也找出许多以上帝的名义预言的人来,这样他们才有他们自己的人来与真的预言家作对。 但是,尽管他们做了不少的努力,他们终没有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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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目的。 因为预言家们对于意外有所准备,等候适当的机会,例如一个新君临政,那总是不稳的,那时前君的记忆还是鲜明的。在这个时候,他们不难借神权宣布国王是暴虐的,能提出一个很有道德的勇士来恢复神权,合法地获得统治权,或统治权的一部分。 可是,就是这样预言家们也不能多所成就。 他们确能铲除一个暴君;但是,他们只能以付出内战流血的代价以设置另一暴君以代之。 除此而外,别无能为,其所以如此,是有一些原因的。倾轧和内战没有终了的时候,因为违犯神权的根源总是一样的,只有把国家重新布置,才会把这些根源去掉。我们现在已经看见宗教是怎么输入希伯来国的,如何这个国家或许本可以延续久远,如果立法者(上帝)的公正的忿怒容许的话。 既是这是不可能的,这个国家当然到时就消灭了。 我现在只是谈第一个国家,因为第二个只是第一个的影子,这是因为人民受他们所属从的波斯人的权利的束缚的缘故。 在自由恢复了之后,高级祭司们篡夺了管理政务的长官的权力,这样就获得了绝对的统治权。 祭司们心中燃烧着热火,想同时掌管政权、君权、高级祭司的职务。 所以我就无需乎再讲第二个国家。 在我们认为第一个国家是能经久的这个范围内来说,是否能够模仿这个国家,以及是否尽力仿效它就是信神的,这可于下文见之。 我只想请人注意已经指出的原则,以为最后的结论,即是,从我们在本章中所说看来,显然可见,神权或宗教之权是起源于一个契约。 若没有这样的契约,则只有天赋之权存在。 希伯来人没有宗教上的义务对于不在契约之中的国家表示虔敬之心,而只是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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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国的人民有这样的义务。
第十八章 自希伯来人的联邦和他们的历史引出一些政治学说来
虽然我们心目中的希伯来人的联邦本可以永久延续,现在却无法对此联邦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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