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摇晃的中国》第55章


慈则是著名的老成可靠的汉臣,没有一个洋学生,更没有一个跟康梁有过瓜葛,没有理由不被信任。五大臣考察了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美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俄国。走马观花,体会不是没有,但考察报告的撰写,最后却偷偷落在梁启超手里。这样的报告交上去,朝廷没有理由不动作了。当西太后问五大臣中最能干的端方立宪怎么样的时候,端方回答说,立了宪,皇帝就可以世袭罔替。一句话,打消了老太婆的顾虑。1906年9月1日,朝廷宣布实行仿行立宪,从1908年开始,九年为期,到1917年,正式实行立宪。此前为预备立宪期,在预备期实行立宪的各种准备工作。成立各省的谘议局和中央的资政院,就是预备立宪的重要步骤。
『一、保中国与保大清』
“保中国还是保大清”,这是戊戌变法时就提出的问题,保守派借此刁难质疑改革者的。在清朝预备立宪过程中,这个问题的阴影,一直没有消失,成了折磨最高统治者的一道魔咒。客观地说,就立宪派中的康有为和梁启超他们而言,保中国是主要目标,保住中国,顺便也保了大清。而对于在朝的当政者而言,尤其晚清权贵,则保大清是第一位的,顺便保中国。实际上,在这两者之间,还有一个第三者,那就是革命党人。1905年,革命党人组合成同盟会之后,实力大增,不容小觑,而革命党则是只保中国,不要大清。
其实,当时中国改革的背景,是列强的瓜分危机,是他们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的具体步骤,是日本完成吞并朝鲜的最后一步,是日俄两国在中国东北的军事存在。所以,才有“保”的议题。其实,就算是晚清顽固派,也未必能心甘情愿接受附庸国政权的地位,因为他们也知道,一旦到了这一步,离彻底亡国,也就不远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对于在朝当政者,保中国和保大清也是一回事。保不住中国,大清也就没戏。如果有人热心积极地保住了中国,同时不排斥大清,自然也就保住了大清。所以,在有人拼命要驱逐鞑虏的时候,大清当权者的最佳选择,其实就是和立宪派一起,积极推动立宪。从这个意义上说,立宪是一种规避革命的最佳路径。这一点,朝廷的当家人非常清楚。所以,尽管1908年拍板预备立宪的西太后和光绪死去,接班的皇族亲贵,少不经事,拼命抓权,但对于立宪却从不含糊。年纪轻轻而且出国见过世面的摄政王载沣,据他儿子溥仪后来回忆说,对西方的事务其实很感兴趣。所以,在他的当政期间,作为立宪准备的谘议局和资政院相继登场。舆论开放的尺度也越来越宽,对于立宪派的提前立宪请愿,虽然没有全部答应,但也答应比原来缩短三年。只是,这些少年亲贵,仅仅坚持了立宪,但立宪对于当时的中国,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却不甚了了。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按既定方针立宪了,革命就可以避免,中国,或者说大清就可以安全了。
实际上,不仅朝廷拿立宪或者预备立宪来规避革命,革命党也意识到了,只要清廷真的立宪了,他们的革命就有流产的可能。所以,恰在清廷的预备立宪期间,革命党人尽其所能,组织了一系列起义暴动和暗杀,目的就是争取赶在清政府完全立宪之前,推翻这个政府。规模比较大有1906年的萍浏醴起义,黄冈与七女湖起义,1907年的防城、镇南关起义,1908年钦州马笃山起义,河口起义,以及1907年光复会发动的皖浙起义,在这次半流产的起义中,安徽巡抚被杀,给了清廷极大的震惊。1908年和1909年安庆和广州新军起义,成建制的新军发难。各地的小规模流产的起义,简直不胜枚举。这些起义暴动,都或多或少跟清朝的预备立宪有关。1905年,由光复会暗杀团精心组织的暗杀五大臣行动,直接就是冲着立宪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革命党人不怕清政府“坏”,不改革,怕的恰恰是清政府变好,迅速实行立宪改革。但吊诡的是,恰是这一系列的起义和暗杀,从反面刺激了立宪的步伐,坚定了清政府立宪的决心。即便决策的西太后和光绪死了,接班的满人亲贵,在揽权、收权方面相当积极,但却一点都没有停止立宪的步伐。他们的唯一失策在于,这些少不经事的少年亲贵,居然没有意识到所谓的立宪,组织国会,不仅仅是制定一个宪法,产生一个立法机构,而是崛起的汉人士绅要跟他们分享权力。这种权力,主要体现在具体的行政以及资源的控制上。事实上,在清政府认真推行立宪准备的这段时间里,革命党的起义和暴动,的确受到了极大的遏制,知识界和新军的部分人士,对清政府都答应立宪了,革命党还不依不饶坚持暴动相当不解。革命党人组织的起义和暴动,不可谓不卖力,但对清政府的威胁却并不大。整体上,到清政府收回地方的路矿权,以及推出皇族内阁之前,他们的统治还是比较稳固的,地方治安大抵良好。1911年4月,革命党人倾全党之力,由副统帅黄兴亲自指挥发动的广州起义,居然一败涂地。清政府最终雪崩式的垮台,就是因为不仅不回应立宪派的几次立宪请愿,而且疯狂收权,排斥汉人。让几乎所有知名的士绅,都大失所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大清的最终不保,罪魁祸首,恰是大清自己。正是晚清的亲贵,给了作为第三者的革命党人最大的机会。
『二、从谘议局到资政院』
朝廷要立宪,无论对于传统的士绅还是新的知识界,都是一个利多的好消息。此时,尽管革命党人排满的宣传已经传到了内地,当年清朝入关的暴行,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一部分新学堂学生和市民,多少有所耳闻。但是即便如此,士绅、市民和学生,还是相当兴奋,他们纷纷上街提灯庆祝,人们彻夜狂欢,高呼皇帝万岁,立宪万岁。接下来的事,则是选举各省的谘议局。立宪从地方自治入手,也是日本的经验,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也是比较靠谱的路径。只是,选举对于中国人来说,从来都是官吏的选拔,投票这种事,还是开天辟地的新鲜事。当时的中国,一共二十二个行省,按规定,要选出二十二个谘议局,但是,由于新疆相当落后,暂时不设,所以,只先后选出二十一个谘议局。谘议局属于准地方议会,或者说练习性的地方议会。权限是议决地方兴革事宜,议决地方财政预算和决算,对本地的地方法规提出修改增删意见,负责处理省以下地方的自治事宜等等。但是,谘议局议决之事,必须提请督抚认可后执行,如果督抚和谘议局存在争议,可将议案交由谘议局复议,如果再不行,则提交资政院核议。谘议局会议,分常年和临时两种,均由督抚召集。跟西方一样,咨议局议员在开会期间的发言,不受法律约束,在会议期间,不经谘议局允许,也不得逮捕议员。显然,中国当年的士绅们,很在乎这一点。
在当时的中国,这样的准议会,实际上不可能是“民选”的,只是士绅们的借以分享地方权力的一个平台。选举过程,虽然经过初选和复选,即由选民选出若干候选人,再由候选人互选,最终选出议员。但实际上由投票变成士绅们相互的推举,被推举出来的人,都是在地方德高望重,较有势力而且热心公益的大人物。有些地方,推举过程,就跟过去推举头面人物办公益一样,即使心里想干得要死,大家还是揖让不已,不过,最后还是把该推的人都推了出来。投票,大多成了一种形式。事实上,谘议局选举的设计,就考虑到了中国的这种国情,所以,原本该按人口比例规定的议员名额,实际上是参照科举时代的学额(即各省根据人口和读书人比例定的秀才名额)来定的。而选民的资格,门槛相当高,二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同时必须有下列条件之一,才能有资格:一、曾在本省地方办理学务及其他公益事业满三年以上,并卓有成效;二、曾在本国或外国获得中学以上学历或者相当于中学学历;三、有举贡生员以上出身(即秀才);四、曾任文七品以上武五品以上实缺职官,未曾被参革过;五、在本省拥有五千元以上不动产和营业资本;六、外省寄籍但拥有一万元以上不动产和营业资本。至于候选人,除了年龄必须满三十岁,而且又加了诸多的道德限制,而且必须识文断字。因此,实际上谘议局的选举,就是士绅自己的事情,连商人参与的都不多,除非商人自己原本就是读书人,或者像张謇和陆润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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