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胖妞逆袭》第59章


唐笙这时已经到了家的大门,气运丹田大喊一声,“别过来!”
“它”顿住脚步,叹了口气,并没有继续追。
还追什么追!“非请勿入”这条话适用于所有的鬼!

唐笙到了自己的地盘总算找回了一点安全感。她自己纳闷更是纳闷怎么会“撞鬼”。
她是很特殊的体质。家族中的人想要看到鬼,需要要进行“开天眼”的仪式,而她自出生起就可以看到很多不属于人类的生物。刚刚接触这个世界什么都不懂,常常以为“这些东西”是陪她玩的,她的家人发现能看到“一些东西”是在她五岁时候到了晚上还没有回来,找到她时候就看到她孤身一人,说每天下午陪小朋友们在树林里玩儿,可这片树林已经好久没有来过人了!
她的父母并没有继承这个古老世家的能力,简直吓坏了,她的爷爷听说此事连夜赶来,将一块古玉戴到她的脖子上,她觉着世界清净了这才明白了什么是真实和虚幻,从此度过了平安无事的十三年。
因为古玉能屏蔽这些东西,并且对邪魅有着很强的攻击型,就是有不开眼的小鬼想打她的主意也在碰到她时候烟消云散,她很久没有受过干扰,她简直忘了世界上还是有“鬼”这种东西的。
本来狠狠心提醒“它”碰到她,以为这个不知来路的小鬼会被灭掉,结果看到“它”毫发无损并且只是弹开了之后,唐笙收到的惊吓并不比年轻鬼少。
唐笙当然没有看到刚才她佩戴的被掩在衣服下的玉神经质的闪个不停,散着柔和的光却第一次没有发出灼热感。
当夜她坐在椅子上研究着这块被称为“永世玉”的古玉,为什么会失效?是仅仅对这个鬼无效,还是永世玉已经发生了什么变故?百思不得其解。
她点开手机,手指滑动在电话薄上的一个号码,犹豫半天还是没有拨出电话。
最终自暴自弃的一头扎向松软的大床,抱着枕头滚了几滚,从来藏不住心事的她竟然罕见的失眠了。
早上唐笙打着哈欠,在顶着两个浓重的黑眼圈去洗漱,对着镜子发出了一声轻呼,恨恨的刷着牙,心中默默的诅咒年轻鬼,她如花似玉(上可以吸引御姐下可以勾搭勾搭萌妹子)的肌肤啊!
唐笙推开门,探头探脑的往左瞅瞅往右看看,确定没有那个一身白衣的问路鬼之后轻轻吁出一口气。早上她还有课,可不想被堵得开学第二天就翘课。
推出车子关上门走在小路上,她略带得意的想,“果然还是要遵循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大白天,你!就!是!出!不!来!”
可是一想到晚上还要经过这条必经之路,便不由自主的垮下脸来。
唐笙学的是比较冷门的历史学专业,但是s大历史学的师资资源非常强盛,在全国算是名列前茅。上课时候老教授让每个人上去自我介绍,唐笙上去洋洋洒洒一通侃,只听到下面女生女生飘来的一两句话。
“好帅啊!”
“清新小嘻哈!是我喜欢的类型!”
唐笙翘起嘴角。
“屁!打扮的稀奇古怪,哪儿像是一个正常的女生!”
“……”
唐笙黑线。顿时什么显摆的心情都没有了,老实的闭上嘴走下了台。
唐笙下午的课上完,和刚认识的几个女生一起去校外的小饭馆吃了个饭,喝了几瓶啤酒。唐笙是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的特别申请不住校,所以没有亲近的室友,碰见对脾气的朋友也算缘分。酒憨人醉之际,众人的关系又进了一步。
到了九点半,几人顾忌着寝室要锁门,都纷纷回去了。唐笙磨蹭半晌,还是骑车回家了。
昨天是事出突然,她的反应显然超出了自己淡定的标准。本来不想回来,她又颇为自负,自己可是从小与鬼打交道的人,觉着因为这个搬家有点丢脸,年轻鬼又伤害不了她。今天做足了充分的心理建设,唐笙已经决定就是看见白衣鬼,也目不斜视。
结果一路上提心吊胆,走在巷口路灯下特意多看了两眼,也没有瞅见那个白色的身影。唐笙松了口气的,不知怎的,又有些奇怪的担心感了。
“它”那天晚上被拒之门外,除了要遵循的家宅“非请勿入”这条规定外,还是因为在九曲巷55号门口,“它”感受到了一股很强大的灵力。一种从茫茫天际而来,可以击碎任何闯入者的力量。
“它”站在门口想了半夜,终于模糊的记起这就是东城区大鬼小鬼们不愿在这里的原因了,太强大的威压不利于小鬼大鬼的茁壮成长。
而“它”在很多年前还没有对世界失去兴趣的时候,一直很好奇的房屋,也终于迎来了它的主人。
所以在“它”终于动了很久没有思考过的脑筋之后,明白这个少年能看见她果然是有着大来头。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本着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态度,在早晨的第一抹晨曦出现时终于想明白了,就索然无味的去西城区找“它”的老朋友去了。
对于“它”而言,时间的意义着实不大,很多年没见老朋友们,该是啥样还是啥样,只是多了几个最近几年死去的不肯入轮回的鬼。“它”又懒得加入,这些日子无非是看着它们乌烟瘴气的打麻将或者斗地主。
当众鬼吆喝着“斗地主斗地主”时候,死在明朝末期的大地主蒋老爷都会感到面上无光,躲开众人蹲在街角画圈圈。“它”就和地主老爷一起看着人类的种种愚蠢行为,顺便点评几句来衬托一下身为鬼的优越感。
某天过完“夜生活”,年轻鬼魂伸个懒腰,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腐朽的生活使人堕落啊。”
“这算什么腐朽,想当年本老爷田庄无数家财万贯妻妾成群……”,蒋老爷跟着也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我才纳的十九姨太投个好胎没,那小模样真叫一个勾魂。”
“几百年了还惦记这个”,白衣鬼摇摇头,鄙视的说道,“腐朽啊!”想到自己连个可以惦记的也没有,不禁又叹了一口气。
它的脑海中骤然闪过那个少年的样子,不知道那个男孩怎么样了?还惦记着老巢,无聊的“它”,晃晃悠悠穿过大街小巷,回到了东城区。

唐笙在过了几天的安心日子之后,回来时又看见了它。商同学竟然有了一种“久别重逢”的微妙感觉。
经过她的实验鉴定,永世玉仍然宝刀不老具备过硬的辟邪能力,虽然唐笙仍旧不知道永世玉怎么没有将“它”从她的视野中屏蔽掉,但是凭直觉明白这个年轻鬼应该是没有恶意的。
真的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安静的鬼了,就那么索然一身的在这个小巷的十字路口,一直一直的,仿佛要守候到世界的末路……
唯一有变化的是,以前的白衣鬼是沉默的背景板,现在好像发现了它生命中(?)唯一的乐趣,整个鬼都鲜活了。只用一种“我很无辜很无害快理我吧”的眼神执着的盯着唐笙,但是并不上前。
唐笙才不会被年轻鬼的眼神所迷惑呢!
唐笙翻了个白眼,继续往前走。
然后看着白衣鬼得寸进尺的跟着她走到了门口。
而自从唐笙翻了它白眼之后,它就开始在巷口等着她。
唐笙好久没见鬼,有着天然的强大好奇心,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额,一般死者都会呈现出最后一刻的状态,但是我完全看不出来你是怎么……死的啊?”
白衣鬼瞄她一眼,“我不记得了。”
“啊?”
她明白她想问什么,接口道,“我不记得了。大概死去太久了,很多事情我都遗忘了。况且我不知什么时候又在巷口入了定,醒来时候该忘得都忘得差不多了。”
唐笙颇感不好意思,“嘿嘿,扰了你的清修了。”
“现在重新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唐笙。额,我该喊你什么?”
他想了想,“沈墨,我叫沈墨。”
“你不是什么都忘了吗?”,唐笙疑惑道。
沈墨缓缓开口,带着些恍然,“我只记得我的名字。”
“这样啊!看样子名字一定很重要。”唐笙不在意地说。
沈墨没有告诉唐笙,他忘记了一切,仿佛在过往的时光中什么都不重要,只有这个名字仍然坚定的驻扎在他心底的最角落,重要到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心中却仿佛执念般牢牢的记着。即使漫长的鬼生涯会慢慢消磨掉他的意志,腐蚀掉他的思想,在他的灵魂最深处,依然有着一个强大的执念,他不能忘掉这个名字,不能忘掉这唯一能代表他曾经活过的证据。
唐笙对这个相处方式也没觉着不妥,只不过是又多了一个伴儿。她也没问沈墨的来历,人都死过一次了,也就别刺激人家了。
过了两天,沈墨跟着唐笙到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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