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无兵》第41章


朱红灯这一盏“灯”熄灭了。尽管高喊“扶清”(又有“顺清”、“保清”之倡)的口号,还是死于清政府的屠刀之下,这是朱红灯个人及千百万义和团团民的共同悲剧。从历史的变局来看,朱红灯又是幸运的。用他的一盏“灯”,点起燎原大火,玉石皆焚,人神同难,让国家民族在“罪”与“罚”的劫数中经受着“存”与“亡”的考验。
朱红灯与“朱红灯现象”,已经沉淀为中国历史的遗产。这份遗产,既非贱如粪土,亦非贵如金玉;而目下,两极性的评价也还在对立着。在下无意于调和毁誉,仅想借了朱红灯的兴灭,点击“群众运动”的“必然性质变”和“必然性灾难”。
注意点之一:朱红灯高喊“扶清”,并没有“扶清”。他走的,仍是历史上一切造反者的旧套路——聚众闹事。“众”,越聚越多;“事”,越闹越大;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又回复到“八卦教”、“白莲教”们的“反清”主题。由此,我们推定:剥离了口号的伪饰,朱红灯的义和团以及后朱红灯时段的义和团都是“反清”的、造反的组织。
注意点之二:朱红灯高喊“灭洋”,其实是在为他自己引燃拳教矛盾、激化拳教冲突、甚至明目张胆的毁教行径,作一种“民族沙文主义”的包装。由此,我们又可以推定:
自外国教会势力进入中国,“教”与“民”的矛盾就存在着,但尚可维持在相克相生的平衡状态;是义和团的无度烧杀造成了中国特色的、仇外的“宗教迫害”或“宗教灭绝”。
让我们对上述两个“推定”做一点补充性说明。朱红灯之前,山东各地分散活动的义和拳基本上在“法”的范围内活动。以平原为例,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有天主教士高风仪控告张泽鸥、张安业毁坏教堂。平原知县蒋楷立案侦查,情况属实,便命当地地保负责修缮教堂。蒋氏还召来当地义和拳首领王治邦之子王甲三,告诫他勿挑教民冲突,王甲三亦予应允。事后,蒋楷不无自负地表白,处理这次拳教冲突“官不笞一人,民不费一钱”。·輥·輱·訛 蒋楷的立场也十分鲜明,在处理杠子李庄教民冲突时,他曾说过:“白昼抢劫,例有明条,聚至多人,情罪尤重。” 因为拳民打人抓人在先,所以他才带领捕快抓了拳民六人。
待到朱红灯将义和拳做大做强,超出了一村一坛,大到横行七八县(长清、平原、禹城、恩县、茌平、博平、齐河、高唐),领有八百六十村,设有八百坛,聚众数万人的时候,平原知县蒋楷已经奈他不得,只好上报山东巡抚。毓贤虽有亲信义和团之心,也只能派出省一级的兵、府一级的官前去弹压。森罗殿战斗,既印证毓贤“信拳”为假,又印证了朱红灯“反清”是真。
至于朱红灯辈在队伍壮大过程中不分青红皂白,焚烧所有教堂,残害一切教民,这显示了群众运动的凝聚之力首先是将它的领袖人物雕塑成践越人道、践越法理的权力怪杰。
对于中国的义和团运动而言,朱红灯是个里程碑式的人物。说他缔造了义和团,略显勉强;说他“改造”了、“提高”了义和团,则言不为过。
是他,给义和团竖了一面“团”的旗帜。
是他,给义和团一个“扶清灭洋”的口号。
是他,让义和团跳出坛社,在一个广阔的空间范围内流动壮大。
也是他开创的烧杀抢劫的生存模式,最终让义和团运动完全失去控制,失去理性,走向败亡。
朱红灯为义和团运动流淌下第一滴血。作为报复,义和团让官方及教方的洋人与非洋人流淌了第二滴血。而第三滴血,则是从中华民族的血脉中流淌出来的——四亿五千万两白银(相当于清政府六年的全国财政收入、全国四亿五千万人民每人承担一两白银)的赔款,本息相加,累计赔付白银九亿八千万两;拆除大沽口炮台、及从大沽到北京的所有炮台,中国人的首都从此将变成一座不设防的城市;在英、德各国扩大在华特权的同时,俄国人出兵,侵占我国东北大片领土,仅在海兰泡一地便屠杀中国居民五千多人,在江东六十四屯屠杀中国居民二千多人……
流血是一个“罪”与“罚”相互累加的过程。因为有“侵略”与“反侵略”的时代背景,百年以来,中国的精英历史学者一直用讳言义和团的非人道烧杀,编织一幅“群众运动救国”的幻图。在下说朱红灯,无意于对整个义和团重建新时期的评价体系,只想抽取一段线索并提醒世人:这不是纯净的纤丝,它仅是一截血污的草绳。
朱红灯死,山东义和团垮。不是少了一位首领,而是来了一位克星。在毓贤离任的那一天(1899年12月26日),袁世凯抵达济南,就任山东巡抚职。碍于清廷“以晓谕解散为主,毋轻用兵” 之谕,上任伊始,袁氏亦曾对山东各地拳众出示晓谕,疏导劝诱,但不久,他便以权力者的清醒,认识到义和团气不可纵、势不可长。在上有弹劾、下有骚扰的两难之中,袁世凯于上任不满一月的时候,即上折抗辩,极言义和团不可纵容:“该匪虽托名仇教……侈口于洋人可灭,借以行其耸动号召之私,而不知其伎俩毫无……就使其能纠合百十万人,鞭挞五洲,尽驱彼等,而该匪等势成燎原,不可向迩,国家又将何以制其后?”袁氏对义和团决意取缔,得力于一位高人的指点,此人即时任山东布政使的张人骏。
开始,袁世凯对义和团剿抚难定,一日,晤张人骏,询以大计,张答曰:“公试揣此类妖妄之徒,古来有能成大事者乎?如料其能成,自宜善遇之;若策其必败,则亟须早决大计,毋为所牵率而获重咎也。”·輥·輵·訛 袁闻言,大悟,遂一改毓贤抚拳媚团之政,而专力于拒拳保侨(教)。这是徐一士的记述,想来不谬。徐一士认为:袁世凯“有术无学,重利害而轻是非,张氏以利害之说动之,宜其折服”。 是非为虚,利害为实,袁世凯秉一省大政,故一人之利害,实一省之利害,趋利避害,亦属大局;后生局外诸公,万不可以轻言否定。袁世凯在山东杀了一批义和团成员,有的为教案中杀人凶手,如肥城教案之孟洸汶、吴方城;有的为朱红灯义和团后期重要首领,如王立言、王玉振、朱士和、陈光训等。杀了少数人,救了多数人,山东义和团至光绪二十六年(1900)三月遂告绝迹。教民得安,百姓得安,官吏也得安。拿袁世凯与山西巡抚毓贤比,与直隶总督裕禄比,袁氏便因与义和团划清了界限,得免陷毓贤流放、杀头及裕禄自杀后又褫职的惩罚。
这样比,太个人化、太功利了,但看看北京、天津二地因优容义和团造成的人的牺牲与物的毁弃(联军毁弃之前),后人自可想见失控的“群众运动”对于国家民族的损害几乎是毁灭性的——正因为起事者原本一无所有,所以他们要以创造“一无所有”的局面为最大满足。
袁世凯的驱赶政策,让义和团在山东的活动画上句号。光绪二十六年春,义和团活动中心由山东转入直隶。看一看柴小梵的《梵天庐丛录·庚辛记事》,我们可知义和团由东省入直,其实是“打回老家去”。
拳匪起于山东,而大祸之发,乃在直隶,东省得安闲无事,则巡抚袁慰亭剿匪之功不可没也。东省义和团,创始于嘉庆时,蔓延至于直隶,数十年来,人俱视之为邪教。及毓贤任东巡,颇尊信之,于是直隶古城、清河、威县、曲周等处之匪渐渐南下,流入东昌之冠县,自冠县及于东昌各属,再由东昌、曹州、济宁、兖州、沂州,济南等处潜萌滋长,至己亥秋间,其势大炽,然仍出没黄河以西,而以直隶为老巢……
袁世凯的高压政策,让义和团演出了一出“凤还巢”而已。
重回直隶的义和团,经过了“山东洗礼”,在“质”上发生了突变——有了新口号、新旗帜、新的传播方式、新的战略目标——因而在撤出山东仅仅半年之内,便由“乡村拳坛”跃上“国家拳坛”,他们造成的影响及伤害,也是全局性、时代性的。
大多数研究者公认,义和团由山东进入直隶后,有一次景州休整,此后便兵分两路,一缘大运河入津,一缘芦保铁路入京。这等于承认,义和团在直隶省内有一次“小长征”。这一说法的资料支撑存在明显的缺项,如义和团的上层领导结构及成员状况、决策过程、指挥协调系统、后勤保障实施等。考虑到进入北京的义和团有十万之众,进入天津的义和团有二三万之众,这么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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