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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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的家境不太好,不过这并不容易看出来,因为她穿的戴的使的用的哪一样都并不次。少则少矣,但没有便宜货。当她看到别人用上什么新鲜玩意儿的时候,又会不远万里地赶到人家面前去“嘁”人家一下,百试百灵。我妻子眼睛不好,若不戴眼镜,走路经常撞到门框,为此赔了学校好多钱。但是她就是不喜欢戴眼镜,你要是强迫她戴,她就把眼镜一副一副地弄丢。我老丈人一怒之下给她配了一副隐形眼镜。天可怜见,让我妻子进行戴隐形眼镜这种操作,无异于派一位炊事班的大厨开战斗机。所以她的隐形眼镜总是掉出来,要么就是翻到眼珠后面去。每当她讲到这里,我就喊道:“打住!别说了!”如果她执意要讲,我还要在“别说了”里面依次加上点程度不同的语气词。因为这太恐怖了。有一次,她正在将自己从这种恐怖景象中拯救出来,患有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的神经病扭了过来,顺手拿起了桌上的隐形眼镜盒,结果里面的护理液洒了出来,我妻子千辛万苦摘下来的一片隐形眼镜也随之飘落凡尘。当时她正忙着弄出眼睛后面的隐形眼镜,没有搭理神经病,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否则以她性格之刚烈,说不定要闹出人命来。不知死活的神经病“嘁”了一声,款款扭开去,似乎还说了一句什么。没过几天,只见她也在桌上放了一盒护理液,午休的时候,毛手毛脚地折腾起来。问题是,她视力很好,根本不需要戴眼镜。
高二的时候,神经病的同桌跟外班的女生谈起恋爱来。我现在已经想不起高中生谈恋爱是怎么个谈法,反正据说这两人爱得死去活来,情书遗书什么的写了一大堆,虽然只有一墙之隔,却用邮局投递,浪漫得紧。神经病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也不知道恼怒个什么劲。总之,一有工夫,她就偷看男生书桌里的情书。她这位同桌,性情十分粗豪,依我看跟我妻子倒是合得来,可惜没有近水楼台,怪不得别人。例如,他喜欢把所有东西摆成令人头皮发麻的一大片,任谁看了都觉得是垃圾堆,但其实样样有用,伸手即得。有一次,神经病不知道犯了什么神经病,放学以后把他的书桌收拾了一个干干净净,连桌子底下的鼻屎都擦了。桌子里的各种纸张信件不用说当然是扔了。第二天一早,同桌勃然大怒,发了一通脾气,然后气冲冲地扎进三角柜里的垃圾桶,把东西都捡了回来,一一摆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形成一个可歌可泣的垃圾场后,长舒一口气,闭目入定了。前些日子我参加同学聚会,回了趟自己的高中,进教室一看,那种放垃圾桶的三角柜已经没有了,想必现在的孩子们难以想象这个场景。神经病对这件事非常生气,就像她生的每一场气一样,她不知道气从何来,只是干生气。神经病在楼道里撞见了同桌的女朋友,便叫住她,大声喝道:“喂!你那个玫瑰的‘瑰’写错了!”说罢扬长而去,留那个女孩在楼道里气得发抖,因为她很快就明白神经病看了自己的情书。假使一个犯罪分子抓住一个高中女生,让她在自己的身体和情书之间选择一个给他看,女生多半是死也不会选择情书的。
我妻子最后一次见神经病是几年前的高中同学聚会。酒过三巡,残席撤下,班长拿出一份同学录递给大家,顺次登记联系方式。同学录这个东西估计跟三角柜一样早就不流行了。这是一种纯手工制品,用活页纸穿上五彩缎带装订而成,每一页都有同学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以及一段简短的附言。其意义跟网络上的个性签名差不多,可以帮助想不起来你是谁的观看者恢复记忆。这种手制同学录,据我所知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流行的玩意儿,且本来存在意义就不大,也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出现在二十一世纪的聚会上。结果,“神经病”同学(据称其为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因为没有人通知她)从怀里掏出一支金笔,在附言上写道:
优秀乃是一种习惯。
我妻子表示,看了这行字,胸中顿时翻江倒海,以极大之定力克制才没有吐出来。这件事的影响非常深远,导致她很长一段时间的营养不良,并且还留下一个后遗症:一旦看见“××是一种××”这种句式就想呕吐;若是中间还有个“乃”字便无论如何也忍不住要吐出来。她这个人与我不同,爱憎分明,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讨厌的人多,喜欢的人少。这一点最好的证明是,当我得知这个神经病已经去世了的时候,我觉得浑身不舒服,而我妻子则泰然自若。这事就发生在我去参加同学聚会、回中学参观游玩的那天晚上。因为在同学会上谈到一位已经去世的男生,大家感慨良多,也很怀念那孩子。那孩子死得早,高中毕业没多久就去世了,所以他的年龄停留在十九岁,在现在和以后的我们看来,将永远是个孩子了。回家以后我对我妻子讲了这件事,妻子听罢,并没多说话,大概是构思去了。再开言时,便有了上面这篇回忆录。不公平的是,她把一切都讲完了,才告诉我神经病已经死了。说是病死的,十分突然,什么也没留下,加班的时候干着干着就死了。在我看来,如果早知道她已经去世了,就不该讲那些不好的事情,还加以讽刺挖苦。因为我知道我讲一件事时,如果里面有反面角色,那么不百般讽刺挖苦,我就讲不下去。但是我妻子的看法则相反。她是这么想的:你如果喜欢一个人,不会因为他死了就不喜欢他了。同样,你讨厌一个人,也不会因为他死了就不讨厌他了。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逻辑问题,但是一想到要跟她这种人谈逻辑,我就脊梁沟发凉,两腿发软,舌根发硬,一口心头血就要吐出来了。所以,由她去吧。
跑得最快的人
昨天晚上,我再次想起黑八,是在上厕所的时候。为了上班方便,我搬到了父亲单位的库房里住。全院共用的厕所与我的床一墙之隔,每晚总是传来恼人的冲水声。我常常需要顶着三九天北方夜晚的冷空气去关厕所的龙头,然后想到既然都来了,就顺便小解。小便时我便想起了黑八。
这可能有两个原因。因为是“顺便”,我尿得不准,这让我一下子回想起《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描述:“年轻时他尿得又准又直,在学校里,他曾是瞄准瓶子撒尿的冠军。”同时,也回想起我尿得又准又直的学生时代。为了尿得准,我不得不使劲瞄准那个黑洞洞的蹲坑。乌尔比诺医生说:“抽水马桶一定是某个一点儿也不了解男人的家伙发明的。”也许他这么说是因为他没用过这种前面带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半球的陶瓷蹲坑:如果你从后往前尿,就会溅到鞋上;如果你从前往后尿,就会溅到地上。如果你蹲着尿,保不齐还会溅到眼睛里,这种抽象的描述,没体验过的人是无法理解的。总之,当我看着那个黑漆漆的蹲坑圆洞时,我不可遏止地想起了黑八。与其说是想起,不如说其中甚至有一些想念的成分。
黑八是一个总会让人在上厕所时想起的人。像我高中时多数朋友一样,他生得人高马大,性情粗豪,皮肤黝黑,劣迹斑斑。他成绩极差,却喜欢写小说,写出来的东西匪夷所思,有一篇最著名的,是这样写的:有一个少年,上厕所时拉出了一条形状奇特的大便,上面遍布鱼鳞,在水里一张一翕,十分像某种怪鱼。少年煞是惊奇,慌忙盖上马桶盖准备冲水,结果大便突然穿透马桶盖飞出来,把少年吃了。这是在我们学校流传甚广的一个故事,我们当时说它有点像卡夫卡,现在想来一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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