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第97章


不过,我们也是担心格林吃不饱啊……
晚上,格林在屋外绕圈,挠完窗户又挠门。我和亦风琢磨着,他该找“小偷”算账了吧?这屋子里一定还残余着浓重的兔肉汤味道。我俩白天做了亏心事,半夜最怕狼敲门。
格林平静地进屋来,耸了耸狼鼻子,像往常一样亲昵地卧在我们身边睡觉,直到这时,我们才惭愧地放下心来。
天还没亮,格林就拱开门出去了。亦风歉疚地拿出两块压缩饼干,连包装一起埋在格林藏食的雪窝子里。但是接连几天雪窝子都再没被动过。按狼的习惯,藏食点一旦被发现,就绝不会再用了,格林自小也是如此,藏食的时候非常警惕,绝不泄露天机。这个点也是我碰巧发现的而已,格林大概基于对我的信任,并没在意,谁知“家贼难防”。
数日后,一天凌晨,亦风摇醒我:“外面有动静!”
我一骨碌爬起来,借着淡蓝色的光线向外看去。
格林在雪窝子藏食的老地方一个劲儿地刨着,他的身边放着一只夜晚刚猎来的野兔,那兔腿似乎还在微微踢蹬。格林刨开雪窝子,拖出我们埋的压缩饼干放在一边,叼起兔子塞进了雪窝,很快用鼻子推回雪,盖在雪窝子上,还用爪子各处压一压,好像在给保险柜上密码一样。
格林忙完这一切,转头望向小屋。虽然隔着窗缝子,我仍然明显地感觉到那双明黄色的目光穿透窗缝,极富深意地看了我一眼。
格林看了一会儿,埋下头嗅了嗅我们的压缩饼干。他用一只爪子踩住饼干,用尖牙撕开塑料包装袋,拖出压缩饼干大口吞嚼起来。吃完两块压缩饼干,格林舔舔爪子上的饼干末,甩甩头颈,迈着狼步轻快地下山了。
我披上棉袍,抓起望远镜,跟了出去。我从望远镜里一直看着格林的身影下了山,走到狼渡滩的一处小水沟边。他埋下头,大口大口地喝水……我的镜头被泪模糊了……
从那以后,格林像个起早贪黑养家的孩子,那雪窝子俨然成了我们的家庭冰箱。我们往里面埋饼干,格林往里面埋肉。虽然格林的肉食也并不多,有时好多天也没有一只完整的猎物能埋下,但这已足够了,我会把猎物剁碎拌上青稞面或者糙米茶煮成一大锅,让一家三口都能混个饱。格林每次都会把我剥下的猎物皮骨和内脏甚至残血都舔吃干净,而我们情不自禁有了这样的习惯,从内心里感激每一餐来之不易的食物,虽然没有饭前祈祷的形式,但干干净净吃完就是最好的感恩。想想自己从前的人生,想想现代人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大多数人和食物之间毫无尊敬可言,谁又能感受一下狼性生命对食物最质朴真实的珍惜呢。
过上了这样的生活,我才隐约体味到了,为什么格林从小到大,每次见我回来都会报以激情决堤般的欢迎仪式,因为对狼而言生存不易,觅食艰难,亲人的每一次外出都有可能面临着殊死搏杀、猎人、陷阱、天敌……无数的未知与危险,能带着食物回家何其艰难,狼的每次分别,都承载了对彼此深重的牵挂与担忧,这一去可能是生离死别,再见面必定是劫后余生,怎能不为每次重逢而悲喜交集,感激涕零?于是,每当格林猎食回家,我也会用最激烈热情的拥抱迎接他的凯旋。
然而吃着狼食,我们的心情却愈加沉重。既欣慰于格林已经能养活自己,甚至还能照顾到我们,又羞愧于两个大人的荒野生存能力竟然远不如一只几个月的小狼,如果没有亦风带来的那车食物,我们早饿死了。而每次偷偷看见格林往雪窝子里埋东西,亦风的脸上就臊得慌:“他埋在外面是给我留面子啊。”
不能老指望着格林猎食。既然他能找到食物,我们也能试试,毕竟我们是“智人”啊。
我用老方法逮鼠兔,可是冬天的鼠兔不像夏天那样忙于收集食物,我堵了洞以后,鼠兔缩在窝里,压根儿就懒得出来。好不容易有只鼠兔出洞的时候,我已经冻得脚僵手麻了,棉袍上落满的雪花也结成了冰壳子。
亦风拔下车里的两根缸线,做了两个钢丝圈。我引着亦风找野兔洞。亦风说,小时候看见大人在田里就下这样的钢丝圈套野兔。亦风的道理说得是很到位,可天天查看钢丝圈,也没见一只野兔上套。最糟糕的是,有一天,我们再去查看的时候,钢丝圈少了一根。亦风脸色铁青:“没有了缸线,车子可就别想开了。”
感谢上苍,正当我们最着急绝望的时候,我发现叼着猎物回来的格林步态很别扭,仔细一看,他后腿上套着的赫然是我们丢失的宝贝缸线。这根缸线是如何缠在格林腿上的呢?我们到现在也没想通过。亦风自嘲道:“忙活了半天,总算套着一只狼。”
重新装好缸线以后,亦风再不敢卸车子的任何零件来谋生了。毕竟,有车在,我们心里总怀有一线生机;有车在,我们似乎离现代文明仅有一步之遥。我和亦风成了困在蛮荒和现代夹缝中的人,拥有着诸多现代设备,却延续着一种人们早已摒弃的生活方式。
亦风不止一次地说:“我们已经成了格林的负担了,不是我们在养他,而是他在养我们。”
是啊,在这里又冷又饿日子难过,我们早已弄不清是我们在野化格林还是格林在野化我们。可是我们怎么舍得离开?努力那么久,格林的群体还没找到。虽然格林已经完全有生存能力,用亦风的话说,“这孩子就是捡破烂、吃腐肉,他都活得下去”,格林完全可以抛开我们这个累赘,独享食物,远走浪迹,可是他为什么总会回到我们身边,或许他最渴望的是一份精神的慰藉,一个家。
人有人道,狼有狼道。我真后悔当初没有让他一直追随大狼而去,反而因为他回到我身边就愈加疼爱。此刻,我想让他回到狼群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
第33章 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
遮天蔽日的风沙刮了两天两夜,太阳缩在风沙后面,白天变成了黄昏,背风坡的雪面染成了一片焦土。
我灰头土脸地进了屋,从河边打回来的一桶水里有小半桶都是沙子。亦风不敢出门了,他已经被呛得喘不过气,嘴唇发乌,掐着脖子窝“哧哧”地喷着哮喘药。
格林大喷着鼻息拱开小屋门钻了进来,一身黄烟,狼眼几乎睁不开,他前爪捂着鼻子在地上打滚,难受得像马一样打响鼻。他瞧见我放在门边的水桶,就一脑袋扎进去,摇头晃脑地涮着鼻子,涮几下又抬头大喘一口气,再埋嘴进水桶,突突地冒着鼻泡泡,弄得一地都是水。我抱起狼脸一看,黑鼻孔成了黄鼻孔,里面堵了好厚一层沙,看来鼻子大也有坏处,外鼻子舔得着,鼻洞里面吸进的沙可就舔不出来了。我从格林脊背上揪了一点浮毛,沾点水,在一根草棍儿上揉成团,做成棉签,小心翼翼地托着格林的下巴,替他把鼻孔里的黄沙都掏出来,格林连打了几十个喷嚏,略好。我没想到这辈子还会给狼挖鼻屎。
铺天盖地的沙尘之下,哪里找猎物啊?这风沙还要刮几天?找不到食物,格林怎么办?
风沙发狂般摇撼着小屋子,风声灌进每一个窗缝、门缝,变成巫婆般歇斯底里的怪叫。烟囱的风门也被刮了起来,炉子里总是倒灌风,连续几天都没法生火取暖。到了夜晚,钻进睡袋里焐上半天都感觉不到热气,我们和格林只好挤在一起相互取暖,像蜷缩在狼洞里的一窝狼。
亦风的脑袋挨着我的脑袋,他一只手抱着格林粗大的脖子,另一只手放在格林腋窝下焐着,他喃喃地问我:“咱们好像还从没拍过一张全家福吧?赶明儿我把相机焐热了,咱们拍一张。”(由于相机和摄像机在高原经常显示“低温无法开启”,因此往往需要提前在怀里焐热才能使用。)
我“嗯”了一声:“这些照片随时都可以拍啊,还需要预约吗?”
亦风微微一笑道:“也是,我只是想,如果格林走了,就没机会了。”他一遍遍摸着格林的尖耳朵,看着耳朵顺贴在手掌下,又“噗”地弹起来,轻声问道:“说真的,如果格林走了,你舍得吗?”
“舍不得也要舍啊,我来草原不就是为了让他回归吗?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他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付给这个物种的使命,我巴不得尽早让格林加入狼群,只要他能活得快乐,我有什么舍不下的。”
亦风满眼笑意,轻轻捞起格林毛蓬蓬的大尾巴,用狼尾巴尖扫着我的鼻子:“你呀,就给我讲大道理吧。”
厚密的狼毛盖在身上,像一床活毛被,让寒冷也远离。我被格林的热气熨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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