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知识》第125章


这个公设并不是用来建立因果联系的证据,而是为了在那些因果联系早
已确定的情况下进行推论。它让我们相信物体在不被知觉时存在,并且由于
中间空间的连续程序才使得在同一邻域内的知觉者具有表面看来在因果上互
相联系的知觉,尽管一个知觉并不是产生另一个知觉的直接原因。在心理学
中也使用这个公设。例如,我们可能在不同场合记起某个事件,而在中间时
间内却没有什么可以观察到的与这些回忆属于同一条因果线的事物,但是我
们假定有着某种东西(在脑子里?)在这些中间时间存在并使这条因果线具
有连续性。
我们在科学以及常识中关于未观察到的现象所作的大量推论,都依靠这
个公设。
D。结构公发
这个公设是关于某些保证可以得出具有概然性的因果关系的推论的外界
条件的。我们所说的情况就是那些许多结构上相似的事件围绕着一个中心的
情况。“围绕着一个中心”这个短语在意图492 上有些含混不明,但是在某
些情况下却能得到精确的意义。假定一个已知物体同时为许多人看见并由许
多架照相机拍摄下来。这些视觉与这些照片可以通过透视律排列起来,用同
样的定律可以确定看到的和摄下的物体的位置。在这个实例中,所谓知觉结
果与相片“围绕着一个中心”的意思是可以得到精确的定义的。当许多人听
见同一个声音时,如果有精确的方法确定他们听到声音的时间,那么就会有
一个同样精确的定义,因为我们发现他们听到声音的时间与某一已知时间的
差别和他们与某一点的距离成正比;在这个实例中,在该已知时间的那个点
就是时空中心或声音的起源。但是我愿意在不能取得这类精确结果的情况下
(例如气味)也使用这个短语。
在第六章中叙述过的那个三重公设,一部分已经收进了我们的第三公
设,一部分与目前的问题无关。下面是剩下的那一部分:
当许多结构上相似的复合事件在相离不远的领域围绕一个中心分布
时,通常出现这种情况:所有这些事件都属于以一个位于中心的具有相
同结构的事件为它们的起源的因果线。
我们说“通常”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就一个已知实例所作的推论只具有
概然性。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各种不同方法使这种概然性增高。如果结构非
常复杂(例如一本很厚的书),那么概然性就会增高。如果这种复合结构有
许多实例,那么概然性也会增高。比方说,有六百万人收听首相的广播。概
然性由于围绕着一个中心的规律性而增高,例如许多人听到一阵声音很大的
爆炸声,并且他们还记下了听到的时间。
上面这个公设可以分解为几个更简单的公设,这样一来上面所说的使概
然性增高的方法也就变得可以得到证明,看来这是可能的。但是尽管我相信
这是可能的,我却没有能做到这一点。
这个公设的用途我们已在第六章里充分加以举例。
E。 类推公设
类推公设可以叙述如下:
如果已知A 和B 两类事件,并且已知每当A 和B 都能被观察到时,
有理由相信A 产生B,那么如果在一个已知实例中观察到A,但却没有方
法观察到B 是否出现,B 的出现就具有概然性;如果观察到B,但却不能
观察到A 是否出现,情况也是一样。
关于这个公设,有必要回忆一下我在第二部分第九章内关于观察到的消
极事实所说的活。你从窗口往外瞧,可以观察到没有下雨;这和没有观察到
天在下雨是不相同的,后者可以通过闭上眼睛做到。这个公设是关于第二种
观察不到的情况,而不是关于第一种情况的,并且必定有某种理由让我们认
为,那件观察不到的事实如果出现,也是不能观察到的。比方说假定一只狂
吠的狗正在追赶一只野兔,暂时让灌木丛给遮蔽住。这片灌木丛说明了你看
不见这条狗的理由,并让你推论你仍然听得见的那种吠声也仍然和你在前一
时刻所看见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当狗从灌木丛中出来时,你会认为你的信念
得到了证实。
别人心理的不被知觉类似灌木丛中的狗的不被知觉的程度比一般所认为
的还要大。如果一个不透明体介乎一个物体与我们之间,即没有一条因果线
从物体通到我们的眼睛,那么我们就看不见这个物体。不管我们身体的任何
一部分被摸一下,我们都感觉得出来,因为因果线顺着被摸部分通向大脑的
神经而伸展开。如果神经被切断,我们就什么也感觉不出来;这种结果与视
觉中一个不透明体所产生的结果完全一样。如果摸到别人的身体,我们就不
会有什么感觉,因为没有神经从他的身体通到我们的大脑。可能将来有一天
生理学家能够使神经连接不同的人的身体;这将带来使我们能感觉到别人牙
痛的好处。同时,就不可能观察别人的身体感觉来说,有着可以理解的理由,
并且因而我们不能观察别人的身体感觉这件事实不能成为假定它们不曾出现
的理由。只有在那些存在着某种这类不可观察的理由的情况下,我们的公设
才能合法地得到应用。
让我们把某些种类的视觉形象和对于坚硬的期待之间的关联作为
我们公设的一个具体实例。有某种触觉使得我们说摸到的物体“硬”。“硬”
这个词是一个表示因果关系的字眼:它表示物体所以产生某种触觉的那种性
质。我们前面那些公设使得我们能够推论出这样一种性质,那就是物体在产
生这种感觉时所具有的性质。然而我们前面的一些公设并不能使我们椎论出
当物体不被摸到时也有时具有这种性质。但是现在我们发现当一个物体既被
看见又被摸到时,坚硬与某一种视觉形象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的公设让我
们推论坚硬大概与这种视觉形象联系在一起,即使在所说的物体不被摸到时
也是这样。
象我们从上面讨论中可以看出来的那样,这个公设除了能让我们推论出
与我们自己以外的身体相关联的心理事件之外,还有许多用处。
上面这些公设大概不是以逻辑上最简单的形式叙述出来的,进一步的研
究很可能证明它们对于科学的椎论并不全是必要的条件。可是我却希望并且
相信它们是充足的条件。某些与它们有关的认识论上的问题,我将放在下一
章去研究;这些问题并不依靠这些公设的准确形式,它们即使在这些公设作
出很大改动之后也不会改变。
这些公设,按照我所叙述的形式,是用来给走向科学的最初步骤和尽可
能多的常识内容找出合理根据的,在这一部分里我的主要问题是属于认识论
方面的:如果要科学推论确实有效的话,那么除了观察到的个别事实以外,
还有什么是假定我们必须知道的东西?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考察的
不是最先进的和最专门的科学形态,因为先进的科学是建立在初等科学的基
础之上的,而初等科学又是建立在常识的基础之上的。科学的进步是从含混
而易有例外的概括走向更加近乎精确而少例外的概括。“空气中不受支495
持的物体坠落”是一个原始的概括;圣诗作者说火花是个例外,而到现在他
很可能会加上气球和飞机。但是如果没有这个粗略的和一部分不真实的定
律,我们就不会得出万有引力定律。认识论的前提永远不同于逻辑的前提,
而我一直在设法发现的正是认识论的前提。
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讲我们“认识”上面这些公设或今后可能发现的任何
更好的代替它们的东西?我认为只有在把本部分第一章关于知识种类的讨论
加以考虑的意义上才可以这样讲。事实之间的一般联系的知识与个别事实的
知识的不同比通常认为的要大。事实之间的一般联系的知识的生物学起源在
于动物的期待。一只经验到一个A 的动物期待着一个B;当它演化为科学上
的原始人之后,它就把许多个别的期待总结为“A 产生B”这个叙述。从生物
学的观点看具有这类通常可以证实的预料是有利的;因此,如果支配期待的
心理学定律大体上与支配被预料的事件的客观定律相符合,那就不足为奇
了。
我们句以把这个问题叙述如下。物理世界具有可以叫作“习惯”的东西,
即因果律;动物的行为也有一些习惯,其中一部分是先天的,一部分是后天
获得的。那些后天获得的习惯是由于一种我叫作“动物性推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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