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仨物种》第220章


听出子娴声音隐晦的遗憾,卫时彦顿觉无力。“不是圣人,是信仰,他们朝拜的是自己的信仰。”
“信仰?什么东西?”
“一种精神上的财富,有了它,精神世界会很丰满,没有的话,精神世界则一片贫瘠。”
子娴回以懵逼的表情。
卫时彦无语,跟一头凶兽讲信仰,真。。。。。。天方夜谭也就这样了吧。“信仰对于每个人而言可能都不一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信仰一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可能是事,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理念。人活着,如果没有信仰,会很乏味。”
子娴闻言若有所思,道:“那么你是我的信仰。”
嘎?
卫时彦愣了下。“我怎么会是你的信仰?”
“遇到你之后,我虽然倒了不少霉,干了不少傻事,但我觉得,挺精彩的。”子娴道,“比我曾经亿万年的生命加起来都要精彩。”
毁灭比守护容易,但守护却比毁灭更令人愉悦。
第191章 喇嘛
拉萨。
卫时彦很是认真的观赏布达拉宫; 敬佩于先人的创造力; 而子娴; 她跟瞳瞳将拉萨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给试了,连美酒都没放过。
看着醉醺醺的瞳瞳,卫时彦被气着了。“子娴你给她一个孩子喝酒做什么?”
“放心; 一点点而已,不会有事的。你要不要也来点; 我给你带了一瓶青稞酒。”子娴将一瓶青稞酒放到了卫时彦面前。“我跟你说; 我们今天去的酒馆叫玛吉阿米; 还听了一个关于这个名字的故事。说,几百年前,这片土地上有个仓央嘉措的活佛,背叛了教条,爱上了一个叫玛吉阿米的卖酒女子,写了很多情诗; 被誉为情圣活佛。”
“他的诗写得很好。”卫时彦尝了一口青稞酒; 酒酿得很烈; 有点呛人; 不过喝进了肚子里又觉得很暖和,很舒服。
仓央嘉措这位情圣活佛; 卫时彦也听说过,不过是从诗文方面了解的,情圣活佛的情诗非常出名,写得非常好。
“是吗?可惜我不懂这些; 不过,这个故事如果是真的,那么那个活佛绝对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子娴笑倚着卫时彦道。
卫时彦不解:“破戒爱上女子本就是他自己的错误,怎么会说是倒了血霉?难得那位叫玛吉阿米的女子是魔女?”
“不是魔女,如果我没说错的话,她应该是佛所化的。”子娴笑吟吟道:“佛子爱上佛,你不觉得这很倒霉吗?”
卫时彦愣住。“你怎么分析出来的?”
“不是分析,是直觉。”子娴道:“仓央嘉措的情诗一个劲的相思,可他后来都被逐出去了,更不用守戒律了。最重要的是,梵境的那些家伙超无聊,仓央嘉措的存在挺特殊的,身边必然有佛保护他,免得他尚未完成弘扬佛法的重任就挂了。虽然没有证据,但我就是觉得仓央嘉措爱上的是佛。毕竟,他是活佛啊,眼光还是有的,普普通通的酒家女,他看得上就怪了。反倒是佛,你瞅瞅瞳瞳,披着人皮那也不是人,佛亦然。不管它扮演得多好再完美,但骨子里的东西,抹不掉。”
这也是太古神族即便堕入轮回,不管看上去多么的平凡,但真遇到什么关键时刻,别人都很容易看出他们的异样来的原因。
一切源于灵魂,躯壳再完美,灵魂却仍会露出尾巴。孟婆汤神效没错,但它只能洗去灵魂中的记忆,无法改变灵魂本身的性格。
前世今生之所以截然不同,不过是因为有了别的经历,因而发生了改变,哪怕每一世都只有一点,但积少成多,最后不免面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灵魂,天地铸就,千锤百炼,
若是将灵魂比作石头,轮回比作长河的话,那么,普通的灵魂就是鹅卵石,会很快被水流冲刷的面目全非,而太古神祇的灵魂,那就活生生的金刚石,想冲刷得面目全非,没个亿万年是别想。
一句话,非人的灵魂更耐磨。
佛的情况特殊,它还记得自己做为佛的记忆,如此,演技再好也无法改变骨子里透出的一些东西。
虽然腹诽活佛爱上真佛的乐子比活佛被人干掉更大,但卫时彦有些疑惑:“爱上佛为什么会很倒霉?”
“自然是因为永远求而不得啊,他这就跟桓寂看不开爱上古神一样,作死啊。神佛可都是一个比一个无情的存在,那些古老的神佛更是七情六欲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凤凰最后还是爱上了桓寂。”
“那也就是桓寂有韧性,连逼婚都给用上了,换了别个,不论是什么物种,都得壮烈成仁。”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你却不知,而是,我爱你,你知道,可你却没有爱人的能力。
子娴颇感慨。
卫时彦将子娴拉入怀里。“我很幸运,你有感情。”如果子娴是个没有七情六欲的,那他也得悲剧。
子娴搂住卫时彦的脖颈。“你不是幸运,你只是够傻。”傻得让凶兽都无语,不管是四千年前坚持信义的伯益,亦或如今的卫时彦。
这世间有几人敢与凶兽同居一屋檐下?便是子娴自己都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在觉得肚子饿的时候把人给吃了,好吧,不是不敢保证,而是有七成的把握会把人给吃了。
无关恩怨,只是天性如此。
卫时彦。。。。。。子娴都不知道该说他什么,淡定的与自己同居一屋檐下,还发生了关系,而燕好之时,子娴都记不清自己多少次差点把人吃掉,字面意义上的吃。
卫时彦笑笑,把子娴抱上了床。
傻吗?他可不这么觉得,至少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不是吗?
付出了却没得到想要的,那才叫傻。
“想好了吗?”
“你说那个女人是妖,那么我怎么相信你能杀死她?”
“我也杀不死她。”
“。。。。。。你耍我?”
“虽然我没有能力杀死她,但我有办法毒死它,你把这枚丹药给她服下,那么她的死期便会到来。”
“她怎么可能吃我给的东西?”
“那就是你的事了,如果你想报仇,想抢回你喜欢的男人的话。”
足足半年,子娴与卫时彦、瞳瞳,玩遍了整个西域,玩得最嗨的当属子娴,西藏的偷猎者不少,而她正好需要吃点好的血食,干脆见着一个吃一个,一年下来,吃了个肚儿圆。
九州鼎终于给挖出来了,不得不说,特勤处清楚还挺有效率的,那么深的地底,居然真的挖出来了,要知道中间隔着的可不是土,而是岩层、冰层,一个不慎就雪崩了。
因为很多东西都放在拉萨,得回来收拾,在可可西里浪得正高兴的子娴只得先回拉萨。
东西自然是卫时彦收拾,子娴带着瞳瞳先去享受拉萨美食了,快回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吃到西藏的美食,自然要在走之前吃个够,顺便买一些特产回去给卫时彦的父母当礼物。
虽然对卫时彦这一世家人的感情和尊敬跟皋陶一家子完全不能比,但再没感觉,那也是卫时彦这一世身体的家人,演一演又何妨?
人族朝生暮死,她只需要演一段时间而已。
街头有一个眉目清秀的盲眼喇嘛,摆着个摸骨的小摊,瞅着很有趣,感觉有点不伦不类。
“小姐要摸骨吗?很便宜的,请我吃一碗羊骨汤就行。”
瞳瞳愣了下。“喇嘛可以吃肉?”
“应该不可以吧。”子娴道,她对藏传佛教不熟,但这半年也没见哪个出家喇嘛吃肉喝酒。“他大概是在家居士吧,在家居士不用守戒律的。”
瞳瞳看了看喇嘛的盲眼,让老板再上一碗羊骨汤,同时把手伸过去。“你给我摸摸骨吧。”
喇嘛摸了摸瞳瞳的骨头。“施主太执着了,却不知,苦海无边,放下即是岸。”
瞳瞳莫名其妙的看着喇嘛,瞎掰也不带这么瞎的。
子娴终于认真打量起喇嘛,刚才那话用在一个小孩身上,换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认为这喇嘛是在胡说八道,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能有什么执迷不悟的事?可子娴清楚瞳瞳那张人皮下的本质是什么物种。
太古妖神扶桑还真就是个执迷不悟的奇葩。
不,也不能说是奇葩,太古时代的神人基本都这么个德行。
每一个太古神人都活了很久,大部分干脆与天同寿,真正意义上的与天同寿。
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大洪荒初期,这些太古神人都有着丰富的七情六欲,但当漫长的大洪荒时代结束后。。。。。。一个比一个无情。
七情六欲早已被时光的巨轮碾成了齑粉,风一吹,什么都没剩下。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这些活下来的古神千万年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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