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上鸳鸯》第28章


于是锦绣便也知道了关于二人为何会同时出现在这的原由。
“你是说,这就是这些妖怪突然聚集此处的原因?”锦绣有些难以接受,但是燕笙认真的模样告诉她,刚才听到的话,句句属实。
燕笙无奈地看了看一脸难受地锦绣,冲灌云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继续将事情讲个明白。
“他说的没错,正所谓怀壁其罪,原本他是出于好心,给你那条护身的项链,那项链是道家法宝,是妖魔鬼魅的克星,足以保你平安,但是他没有想到你会将它转赠他人,更没想到,嵇会将那样重要的东西刻在你的魂魄上,而你又没有没有能力来保护它,所以才招来这些夺宝的妖魔。”灌云知道燕笙不好开口,便替他将该说的话都说了:“想来嵇也是有所考虑,才会在你身上下了法术,形成一个保护你的结界,但是长久的耗损让这个结界变得很脆弱,对付这些小妖小怪倒也绰绰有余,但是一旦遇到厉害的角色,你会会像砧板上的鱼肉一般,只能任人宰割。”
“而且这种情况还会继续,直到这样东西消失为止。”燕笙沉重地叹了口气,不忍心将最后的结果说出来,刻入魂魄的东西,要让它彻底消失,无非就是两个选择,一是是有个得道的高人用半身修为将它从魂魄中分离开来,二是锦绣被杀死,夺取者强行撕裂魂魄,将东西引出。但是嵇是上古神兽,能高的过它的高人,寥寥无几。
身遭横祸,不得好死。
这便是她的结局,无从选择,无可避免。
“我已细细推演过了,仲书正在去往芙蓉城的路上,想来是来寻你的,我也和灌云商量过,眼下唯有芙蓉城相对安全一些,毕竟那里有仙子坐镇,待红绫伤好,我们便出发去西海,看看能否将那东西取出。”燕笙将早已在心中过了好几遍的计划慢慢说出:“我已托人问过,那柳家公子阳寿将尽,撑不过两个月,到时候珍珠便会恢复仙身,可为助力。”
“不行!”出言拒绝地是锦绣,她看着燕笙,坚定地摇了摇头:“我不能连累你们,连累云郎,不相见是最好的,只要我死了,东西交给你们,便是一了百了。”
“混账!”在场地三个人异口同声地骂道,燕笙伸手在她的脑袋了打了一下,很铁不成刚地瞪着她:“死是很容易,可是你有没想过,这东西若是落在心术不正的妖魔手中会怎样?更何况,就算是灌云这个老东西,只怕也没把握能够保护好这东西,最好的法子,便是我们一起努力,保住你的命,将东西取出来毁了,还大家一个安宁!”
“是啊,我们不怕死,只是希望你不要再有这样幼稚的想法了。”泽丰淡淡地拍了拍手,露出了与他年纪不符的沉稳与智慧。
“你且好好想想吧。”灌云下意识地叹息一声,难掩神色间的失望,终究是个凡人,目光总是这样短浅,但想想自己毕竟不与她同一类,无法与她计较目光短浅不短浅的问题,毕竟这也不能怪在她的头上,无奈之下只想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之中,挥手示意泽丰送她回去休息,自己则去找了燕笙,他还有些事情没有与燕笙交待清楚,自是不能安然入睡的。
“你想同我说什么?关于红绫?”燕笙遗憾地倒了倒空空如也的葫芦,有些心痛,那可是红绫在离开湘君府时,那些为了让他安心照顾自家姐妹的仙女们送的,上等的烈酒,虽不说是琼浆玉液,但已是人间难求了。
灌云有些郁闷,但是不得不承认,与聪明人打交道,是件令人舒心的事。
“你既然这样说,那我就开门见山吧,我希望你在见到那个小丫头的时候,趁其不备,封了她的神通。”
“听起来这不像是朋友会交待的事,如过不是了解你的品格,我真的会以为,你与她有仇。”燕笙斜着眼,不以为意地睨着眼前的俊俏公子哥儿,等着他的下文。
“品格?听起来像个笑话。”灌云自嘲地笑笑,头一次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莫名的好感,这样的感觉让他觉得新鲜,说出的话便多了几分交浅言深的意味:“你要记住,千万不要同一个活了数千年的神仙讲品格,那些都是虚的,谁知道在不为人知的岁月中究竟发生了什么龌蹉的事情,使过什么卑劣的手段!”
提起这个,不禁让他想起了那段令他不齿的岁月,那是他的噩梦。
好在燕笙不是个刨根问底的人,见他不愿多说,也便不再揪着这个不愉快的话题不放,只是安静地看着他,任由他沉默,没有丝毫的不耐。
这个一种无形的体贴,亦是一种无声的压迫。
若你不说,我便不允。
燕笙便是这样一个不求事事明白,但凡是经由他手的事,必无疑虑!
事实证明,燕笙的坚持是有效的,因为灌云终是妥协了,换来的,是另一个秘密,一个关于哪怕是湘水神君都要为之头疼的秘密!
第27章 至亲在旁不相认
长夜漫漫,没有人知道灌云同燕笙说了什么,大醉一场的两个大男人互相之间多了几分惺惺相惜的意味,两人的关系虽说不上亲密无间,但却缓和了许多。
看着抱着酒坛嘿嘿傻笑的二人,锦绣无奈地苦笑。
昨夜她也没有睡好,在辗转反侧了一夜之后,锦绣意识到自己想事情还是太过于幼稚,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她的命不足为惜,但是死了之后呢?云郞该如何?父母该如何,水族乃至那些素未谋面的无辜百姓又该如何?
看着重新表态的锦绣,虽然灌云还在怀疑她是否真正认同了他们的想法,但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至少锦绣的话带着六七成的真心。
在场的人中,除了锦绣,哪个不是历经风雨,看尽人情冷暖,自是不会深究到底,便都糊涂了一回。
有些事,本就经不起追究。
这个道理他们都懂,自然也不会愚蠢到去挑破。
既然意见达成一致,接下来的事便十分简单,灌云自是不同他们一块,他还有正事要做,他的恩还没有报完。
虽不同行,但是灌云也不是无情的人,他许诺可以送他们一段,虽不能直抵芙蓉城,但也算是帮了忙,让他们免却不少奔波之苦。
要行路,自然不能空手上路,要如何准备,自然难不倒常年行走江湖的燕笙,加上有了机灵能干的小阿泽,不过小半日便将干粮清水备足,甚至心细的燕笙还为锦绣带回来一顶用于遮面的帷帽。
待燕笙处理好所有的事情,顺利地带着锦绣一行人赶到芙蓉城时,已是五月初,距离湘水仙子珍珠代替锦绣成为社家的女儿也已过了一个多月。
现社家已有了一个女儿,锦绣自然不能暴露身份的,于是燕笙便为她易了容貌,换了个身份,找了个借口租下了社家隔壁的民居,与社家比邻而居,一是为了来往方便,二则也有锦绣的私心,离家许久,她着实有些想念自己的父母。
熟知锦绣心思的燕笙自然不会怪罪,颇为体贴的燕笙在入住新居的第一天便让嘴甜机灵的阿泽提上礼物去社家拜会,一来二去地便成取得的社家老两口的信任,成功地探听到了不少消息。
据阿泽带回来的消息来看,在锦绣离开的这一个多月以来,这位社家的千金十分安静,在大病初愈后也没有太过折腾,只一心在闺中待嫁,不哭不闹,任凭两家安排,对于她的懂事,社老夫妇自然是谢天谢地,女儿能够安然无恙便是极大的喜事,哪里还敢多说半个不字,自是对她事事依从,唯恐惹得祖宗又大病一场,误了柳家的亲事。
所以当燕笙和锦绣觉得时机成熟趁夜拜访的时候,看到得便是珍珠十分舒服地靠在椅子上,舒舒服服地被丫鬟们伺候着喝茶吃点心,见有人来也不见外,又换了只手让丫头们继续捏。
“小日子过得不错。”燕笙笑着吃了一枚果子,给坐在一旁的锦绣递了块点心。
“哼—”珍珠懒洋洋地哼了哼,纤长如玉的手指轻轻在桌上叩了叩,只见一阵白雾涌起,室内数名丫鬟皆顺着白烟化成拇指般大小的珍珠,重新落回到她的手中。
原来这不过是珍珠躲懒耍滑的法子,趁着没有人,便变出些丫鬟来伺候自己,省得自己劳累。
这倒让锦绣大开眼见,原在她的心目中,仙子便都如戏文中所说的那样贤惠勤劳,却也不想她们同寻常百姓一般,也有好逸恶劳,天生一副懒骨的。
相较而言,燕笙便淡定得多,他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自是不会露出那副大惊小怪的模样。
此时的珍珠盯着易了容的锦绣,有些百无聊赖,在人间待了一个多月,自是诸多拘束,活得十分憋闷,好不容易见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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