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男朋友!》第240章


大叔说道:“那家里怎么会有三只碗?是你妻子和孩子的么?”
星步说道:“我没有妻子,也没有孩子。”
大叔沉默几秒,说道:“对不起,是我冒昧了。”
星步说道:“没关系,一直以来都是我一个人在山上住的,我未曾婚娶。这三只碗,有一只是我的,另外一只,是我…朋友的,还有他儿子的,他儿子管我叫叔叔,有时候,他会来山上看我,有时也带他儿子。这只小碗是为那个小家伙准备的,他才四岁,吃饭也吃不了许多,所以就给他用小碗,他用小碗吃饭,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的,那小家伙挺好的,像他的父亲…”
星步和大叔谈起花近云和乔琚,幸福满足的笑容挂在脸上,和花近云在一起,是他最幸福的事,如今把幸福和大叔分享,他更加觉得幸福。
大叔听了星步的诉说,便感觉出了星步和他“朋友”关系的不同寻常,他说道:“既然你和他那么好,为什么要山上山下的分开?在一起不是挺好么?”
星步说道:“我和他都很珍惜我们之间的缘分,有时候越珍惜,就越不能靠近,越不靠近,反而会越珍惜。从前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要和他朝朝暮暮,形影不离,现在才发觉,真正喜欢一个人,就要把他放在心里,没有什么比心里的位置更牢靠了。”
星步觉得现在就很好,他和花近云隔着一座七月山,空间的距离比从前远了,但心灵的距离却比从前近了。一座山,阻隔的了两人相见,却阻隔不了两人思念,星步常常想着花近云,偶尔见他一面,也觉得很幸福,这种幸福,比从前的幸福更加真实,更加牢固,不在一起时,一个是花近云,一个是星步,在一起时,他们就是他们,世上独一无二的他们。
星步和大叔说了很多他和花近云在一起时的事,大叔很耐心的倾听着,在日落时分,大叔说道:“年轻人,好好珍惜你和他之间的缘分吧,有这段缘分,不容易啊。”
星步说道:“多谢大叔,我想我会好好珍惜的,因为世上没有什么事比珍惜幸福更重要的了。”
大叔说道:“你明白就好,只不过,你真的打算这样下去么?真的打算自己一个人一直下去么?”
星步说道:“一个人两个人,或者几个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心里,比在身边好。”
星步把手贴在自己的胸膛上,隔着胸膛,他感受到了自己的心跳,真切的心跳、蓬勃的心跳、幸福的心跳,他所有的心事,都住在这颗小却很大的心里,他所经历过的美好,将跟随着这颗心一起跳动,他的生命也将跟着这颗心一起跳动,直到心不再跳,他的生命完结,他才会将这一切淡忘,把今生的情抛却,直待来生,重拾今生的记忆。
大叔说道:“像你这样豁达的年轻人不多了,你是个好人,而我不是。”
大叔张了张嘴,好像要对星步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他望了望天边初现的晚星,说道:“年轻人,我该走了。我们后会有期。”
大叔要走,星步没有挽留,他明白,大叔终究是一个过客,他也有他的过去,也有他的现在,他有他的生活,他有他的去向,关于大叔的一切,星步没有问,也觉得不必问,只要他们在茫茫的时间之海中有过片刻交集,有过一刹交心,便此生足矣。
第293章 第 293 章
大叔走后,星步就去收拾碗筷,收拾碗时他想,等乔琚再长大些,就给他换一个大的碗,到时,他就能吃更多的饭,让他长的更快,长的更高,让他健健康康的成长。在七月山的这几年,星步别的本事没长,但厨艺却比以前有进展了,以前他几乎不会做饭,但是来了七月山之后,没有人给他做饭,他就只能靠自己了,经过这几年的锻炼,他做的饭倒也有模有样了,算不得什么美味,但能填饱肚子,也就足够了。
星步收拾了碗筷,闲来无事,就到自己的小桌上去写毛笔字,他写的内容,依然是那首《上邪》。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星步用心的一笔一划写着《上邪》,全身心投入到了《上邪》之中,待写成时,他看自己现在所写,再看自己五年前所写,发觉自己进步了很多,至少字比以前好看了。
“如果我再多多练习,一定可以写的更好的。”
“来呀,给我搜!一定要找到人为止!”
突兀的叫喊声打破了山间的静谧,星步听到叫喊声,心中猛然一惊,他把写好的《上邪》用一本书压着,出门去查看情况,一队官兵模样的人来势汹汹,直直向小屋而来,为首的官兵见了星步,直接推了他一把,把他推倒在地,而后和其他官兵一同进入房屋,乱看乱刺一通,星步不允许他们随便破坏自己的屋子,便出言制止,官兵们并不理会他,自顾自的在屋子里翻找,有一名官兵翻到了星步的书桌,他把书桌上的东西皆随手一拨,拨到了地面,有一本书落到地面,星步快步向前,想把书拿过来,却被那名官兵抢先了一步,星步看着那名官兵手中的书,急切道:“把它给我。”
官兵并不理会星步,他翻开那本书,看到了一些不明白的字符,他问星步这是什么,星步不说,他冷冷的对星步说道:“不说是吧?哼!这其中必有古怪。”
那官兵准备拿走这本书,星步拦住他,说道:“不要,不要把这本书带走。”
星步央求官兵不要把书带走,他越是这样,官兵就越起疑,越要把那本书带走,那官兵越要把书带走,星步就越不许,两者因此起了争执,那官兵一怒之下,把星步推倒在地,他用力过猛,星步猛然摔在地下,摔得很痛,饶是如此,他仍然不肯让那官兵把那本书带走,那官兵走到门口时,星步挣扎着从地上站起,冲向那官兵,他抓住那官兵的衣领,不让他离开,那本书,他一定要要回来。
那官兵被星步抓住了衣领,怒火顿生,他二话不说,就拔出佩刀,狠狠地向星步刺去,冰冷锋利的刀刺进了星步的身体,星步清晰地听到了锋利的刀刺穿自己身体的声音,残忍、无情、又那样绝决,紧接着,他感到异常的疼痛,仿佛整个身体都被刀划开,露出了骨,他听到了官兵的谩骂与诅咒声,不过官兵骂的什么,他听不清了,他倒在了地上,感到自己的血液在一点点流失,自己的生命也在一点点流逝,身体冰凉冰凉的,渐渐地,就动弹不得了,再然后,连意识都模糊了…
那些官兵呢?应该走远了吧。
那本书呢?也应该被官兵带走了吧?
这只是一本普通的书,为什么他们要带走?
为什么要这么残酷,连最后一点念想也不给留下…
星步很想要回那本书,可是他做不到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被带走了,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怎能留住那本书?
书不在了,可以再写,可是记忆呢?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星步想着花近云,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他眷恋的,那一定是花近云,他什么都可以放下,但就是放不下花近云,他想再见花近云一面,可是,见不到了…
喜欢一个人,很难忍住不说。即使不当面和他说,也会想其他的办法说。或写一封情书,以诉相思。或写一首情诗,婉转表达。而星步的喜欢,写在了“日记”里。他的“日记”,就是那个像书一样的空白本子。七月山的生活平静安宁,星步喜欢这样的宁谧,但也难免会感到孤单,孤单的时候,他就想花近云,但想到花近云,他的孤单感更甚,他想让花近云知道他的想念,但又怕打扰到花近云,于是把对他的思念写在了空白的本子上,而这些思念的话语,皆用逍遥星球的文字写成,别人看不懂,只有他明白。而今,他的本子已经被官兵抢去了,他不能再用它书写对花近云的想念了,它没有了,他也要走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星步看到了自己,他安静地坐在窗前,窗外阳光明媚,阳光照在七月花上,金色紫色交相辉映,宛如仙境,只可惜七月花也看不到了。终于,一切都归于沉寂了。
“近云,如果有来生,我们…我们还要再续前缘…”
花近云在篱笆小院中拿着斧头准备劈柴,柴还未劈,斧头就落到了地上,咣啷一声,震慑人心,原本心闷的他,此刻却开始心慌,他感到仿佛有什么事要发生似的,他心神不宁,惴惴不安,做什么都没有心情。沈丹桂以为他身体不舒服,于是让他回屋休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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