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路人》第6章


我觉得很愉快。
有时候,我在图书馆翻那一册册很旧的老书,我穿行在一列列书架中间,透过书的空隙去看对面的人影,那种感觉带着一种很特别的迷幻,仿佛看到了时间在透光的缝隙中飞逝,让我一时想不起,猜不透这年轮。
那些老书的纸张已经发黄变脆,有一股时间的味道,而且有很多书里面都住着白色近乎透明的小虫。我没有伤害它们,我觉得这些小虫很可爱。我想,要是有一天,我也能变成一只住在书里的虫子,那该是多么的奇妙。
没事的时候,我就到到市区乱转,我喜欢武汉的这种繁华破败的夹杂感。它虚伪得如同我的学业,如同我的人生。
摇摇晃晃,零零乱乱。
看不穿的梦境里,是遗憾。
唯有遗憾。
在那之后,楼晓衣没有再来找过我,我们也没有再遇见。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再次走进校门口对面的巷子的时候,才发现两边油腻的墙壁上攀沿着的是几片已发新叶的爬山虎。正张望着时,扑扑的一片振翅声响后,鸽群从二楼的楼顶一飞而起,qǐζǔü,四散开来,冲向了碧蓝的天。我看见一个穿着火红绒衣的老婆婆正向这边的女儿墙走来,她戴着眼镜,满头银发,笑容温暖亲切,正提着一个精致的小铜壶,应该在浇着墙角处摆放的花草吧。她看向我时,我也正看向她,然后,她向我招手,示意我上楼去。
我爬上楼时,才发现楼顶与楼下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金黄色阳光散照得并不太均匀,光线一束一束的,能分明看见空气中的浮尘和闪耀在远处的光斑。楼上摆满了小盆的桃花。花开的清粼粼的,那一片羞答答的绯红,好似浅浅浮动的浪涛,又仿佛红泥烟云。婆婆站在花丛中,正浇着墙台上的几棵兰草,她动作优雅而轻软,柔美的如同一位舞者,举止间跳跃闪动的是青春的韧性。
金黄的阳光下,我感觉眼前的一切像是在仙境。
婆婆向我招手说:“闵雨,我们又见面了。孩子,你瘦了。”这声音好熟悉,可惜我一时没有想起。
我站在那儿,努力的搜寻着脑海里的记忆,却还是没有想起来。
婆婆笑着说:“怎么,孩子,你忘记了么。你还买过我的茶蛋呢。”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她和卖茶蛋的那个她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
在与婆婆的闲谈中,我才知道,她原来是我们哲学院的一位老教授,老伴过世了。这些年一直一个人生活。我听过她的名字,但是因为我不喜欢哲学,所以没有见过她。
她说:“不是每个人都要按着固定的模式来生活的,偶尔换一种方式,换一种身份,我觉得会更好。
人生,本就是一种宽恕的过程。对自己宽恕,也对别人宽恕。再卑微的人都会有高尚的精神。只有用别人的方式生活过,你才能更多的体会到活着的乐趣。孩子,试着去宽恕别人吧。”
听着婆婆的话,我似懂非懂,她回屋去牵着楼晓衣的手来到我面前时,我才明白她的意思。
当婆婆把楼晓衣的一双手放到我的手里时,我没有接下,而是用力的甩开了。
在我转身走下楼的时候,我听见了婆婆叹息和楼晓衣的哭泣。
如果时间永在,飞逝的只是我们自己。
我不知道,当时我还会不会难过的走开,却没有回过头去。
所以,在故事说到这,说到曾经的我自己时,我突然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失路人》--人在武汉'8'
8'
时间,没有结束,记忆重新回来。你没有离去,我没有走开。
以前,看见故事里熟悉的陌生人时,我觉得这话写的特别矫情。我很不屑。
我觉得一个大男人为了一个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这特恶心。
可是,当我自己真的哭过之后,我才发觉,为了一个女生哭的时候,也并不是那么难以为情。
其实,真正的爱情,爱到深处后,你才会发现自己有多么的卑微。
我是一个自信的人,可是我也曾那么卑微的去爱过一个人,一切是那样的美,但回想起来的时候,我却不想再回去了。再也不想回去了。
我把那段时间称作金色与幽暗并行的岁月,一切只等时间来把它冲淡,抹去我们相爱过的印记。
看到你和别的男孩子说话时,我的心里很难过,而当我和别的女孩子在你面前说话时,我的心里会更难过。这种感觉,也只有在见到你的时候才有。
记忆里,那片血色黄昏是你温热的气息。
我一个人走在交通汇聚的十字路口,在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群中间寻找你。
当夕阳慢慢沉下到长街,横过那直矗高耸的狭长楼缝中间的时候,投在两边玻璃幕墙上的光束一散而开,汇聚成了一片昏黄白亮相嵌,线形交错重叠的光幕,剑一样拖着闪亮的尾巴直投到我的身上来,天地间狭小的空间顿时半隐半现,隐约成了白蒙蒙的一片。
我看见楼晓衣得那男朋友和这座城市里的一群流氓们在一起,他们烫着卷发,兴高采烈的朝我走过来,我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只见刀光一闪,时间瞬时凝驻,整个世界没有了声息。
我最后的记忆来的有点模糊,我只记得,当夕阳沉得更低,慢慢西移,一丝丝藏在巨大的建筑物身后时,夕阳惨淡如血,直淌了一地。然后,我看见楼晓衣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她笑容如水,匍匐在我胸前,嘴角带着一丝血迹,和我一起倒了下去。
她说,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我清楚的记得,那年,那天,日历上写着的是1997年,5月14日。
《失路人》--人在武汉'尾声'
尾声
我现在的生活过得很平淡。
有时候,我在窗前一坐就是一整天,看着太阳升起,直到日落。
不是不知道要做什么,也不是不想做。
这十几年的时间,其实也并不是那么难过。我站在岁月河界的岸边向另一端张望时,也不再那么悲伤了。
那些看似雪的幻景,让我以为那个冬天又回来了。
其实,那个冬天还没来得及出现,就已在每个漫长的盛夏中被蒸发,死掉了。
也许,她从没来过。
我住在这里,和我邻里的关系都不错。
前不久,我楼下的张大妈来给我介绍女朋友,我推辞掉了,其实那女孩长的还不错,人也很好,很善良的。我只是跟张大妈说,大妈,我有女朋友的,比她漂亮多了。张大妈也就不好意思的离开了。
没事的时候,我时常搭乘一班班不同的公车,穿寻于这座城市,直到夜间很晚,我喜欢看窗外的人,树木,以及炫丽的广告牌和高耸的建筑飞逝到身后,整个人有一种电影里面的伤感,这种感觉又像是在告别。
告别了我从指缝间流走的生命。
我很想那些秋天的日暮,我一个人骑着单车在校园里的泊油路上折行,映着夕阳淡紫色的光辉,我一遍遍碾碎路面上那金黄的叶子。
只可惜,时间不能倒转。
我看着这城市里的人们在极度严寒和极度酷热的环境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心里总隐隐的想起了我的大学,想起了曾经的那个我自己。
说来,你也许会觉得好笑,每天听着邻里的争吵声,听着麻将声,听着四周炒菜做饭的声音,听着窗外小贩叫卖的声音,听着孩子的打闹声,我心里反而更加平静,觉得这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
就像我觉得,放屁是一件极愉快的事情,而拉屎更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在公众场合大声的放屁,在公共厕所扑扑通通的大声拉屎呢?如果没有,我给你一个忠告。
你一定要去试过。
前些日子,小区夜总会的那个老女人向我介绍小姐,说她这新来了几个,人特别乖巧,特别水灵。她说,看你这么长时间都单身一个,你就不想那个?
我笑着说,大姐,你知道那个对于我来说就像什么么?其实就跟我喝多了水,撒泡尿差不多。
于是那女人痛骂我简直就是一个混蛋。
我开心的笑了。
有一天黄昏,我突然很想到楼顶上去看看,于是就一个人爬了上去。
我站在楼顶上的时候才发现,天际边正燃烧着一片淡紫碧金的霞光,四下里是一片望不到边的现代建筑,昭示着这座城市的繁华和生生不息,我看见住在楼里的那位把白苍苍的李伯正迎着夕阳,吹着口哨,撒着鸽食,呼唤着他的鸽群回来,顺着鸽群飞来的方向,一个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裙子,光着脚,正坐在对面楼顶的女儿墙上看着远处的夕阳,暗淡的光幕涂在她的脸上,她显得那么寂寥落寞。整个人仿佛一块被弃掷在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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