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建设60年》第64章


来动植物疫病和有害物种入侵。多渠道筹集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逐步提高补偿标准。积极培育以非粮油作物为原料的生物产业,推进农林副产品和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加强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拓展农业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按照鼓励出口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适度进口结构性短缺产品的原则,完善农产品进出口战略规划和调控机制,加强国际市场研究和信息服务。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提高出口优势产品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现代农业。健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建立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查机制。统筹开展对外农业合作,培育农业跨国经营企业,逐步建立农产品国际产销加工储运体系。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规则和标准制定,促进形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第三节 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中共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和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时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党中央对统筹城乡发展提出的新方针和新要求,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的根本途径,为下一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关系,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力度,使稳妥推进城镇化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双轮驱动,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努力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是当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它集中体现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是逐步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必由之路,是我们党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中国农民众多,约占中国总人口70%,但只拥有中国经济GDP总量的20%。原因是由于过去实行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体制,国家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城市和工业上,而农村、农业却被忽视了,导致现在城乡发展差距拉大。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之间的分割状态,实现城乡良性互动,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得到维护,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会长久。统筹城乡发展,把农村和城市的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同样重要的任务来推进,可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致力于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处理城市与农村发展中的矛盾因素,达到城市与农村的良性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新世纪,我国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但农民增收难、农业增效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有效解决,造成了“三农”问题的现实困难,使农村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难点。我们要跳出就农村论农村、就城市论城市的发展思维,统筹城乡的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城带农,以工促农,以工业化和城市化带动农村现代化,形成城乡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完整而准确地理解科学发展观,把握好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我们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人民,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一切依靠人民;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创造人人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正视现阶段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差异性,更多地关注和致力于解决农民的利益问题。既应坚持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又应更多地关注农民的利益,给农民更多的关怀;大力加强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出用于农村的比例,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思想,优先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农民的各项政策,逐步使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居住、教育、社会参与、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和公共设施与福利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发展第一的原则。首先,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它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其次,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这是历史反复证明的道理,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战略思想。统筹城乡,是为了实现更好的发展,也必须依靠较快的发展。没有较快的发展,统筹城乡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促进物质财富的充分积累和不断增长,将始终是我们促进发展最核心、最基本的内容。只有加快创造和积累财富的步伐,才能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再次,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脱离实际,急躁冒进。这是因为:第一,推进城镇化、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有其固有的发展规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第二,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发展的不同阶段情况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因地、因时制宜,循序渐进,既要增强紧迫感,又不能急于求成。第三,由于地理、人文和发展阶段的差异,在不同的区域,城乡统筹面对的基础和问题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认识和分析客观实际,把握好本区域城乡统筹的主要矛盾,确立正确的方向,科学地安排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和方法。同时,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利益关系调整过程,必然要面对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在观念、思路、方法上不断创新,不断变革。既要改变传统发展观,实现观念更新,又要改革现有的体制、制度和管理手段,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和制度障碍。
政府主导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牵动全局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思想观念的更新和政策措施的创新,也涉及经济发展机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不仅涉及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涉及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要达到预期目的,就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调控职能。各级政府应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全面、正确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切实解决在统筹城乡发展中“不到位”或者“缺位”的问题,把握全局,统筹兼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正确处理涉及全局的重大关系,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应当明确,坚持政府主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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