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月亮惹的祸》第162章


……
影像里依稀能辨认出是朗朗晴天,穿着校服的男孩女孩在操场上集会,而周自恒在升旗台上做着长篇的检讨。
少年人稚嫩张狂的言语透过质地不佳的话筒传出音响,在操场上空盘桓——
“我敢早恋是因为我有底气,是因为我可以发誓,在今后所有的日子里,我周自恒只会爱明玥一个人,会用心照顾她一辈子,在她愿意和我结婚的时候结婚,在她喜欢的地方定居。
“我周自恒是不好,但我敢保证,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小三也不会有出轨,我是一定会对明玥好一辈子的!”
……
这是曾经的年少轻狂的周自恒,笑起来总带着一点邪气,看上去漫不经心,好似全世界都不妨在眼里。他当着全校师生,张狂地炫耀早恋情节。
而此时此刻,握着明玥手的周自恒,却十足地成熟稳重,落落大方。
跨越漫长的光阴,明岱川煞费苦心,弄到了这一则久远的视频,音效在周自恒落下的誓言里加重,且反复循环。
而明岱川的提问却也有如黄钟大吕一鸣,余音绕梁不绝。
【十六岁的誓言,十年后,还能不能做数?】
明岱川目光如炬,如同怀璧的蔺相如,于王宫大殿质问野心勃勃的秦王。秦王犹豫毁诺,蔺相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明玥是价值连城的玉璧,但周自恒却不是轻慢无礼的秦昭王。
周自恒郑重点头,一字一句答复:“不仅是二十六岁,三十六岁,四十六岁,我这一辈子,都会都您的女儿如初。”
他没有时间思考,仅凭心意直言。
没有辞藻修饰,却让明岱川满意非常。他点头应下一声“好”,继而将明玥的双手都放在了周自恒的手里。
明玥的头纱,也在此刻,由她的父亲,亲手,为她盖上。
轻薄的红色盖头慢慢地遮住她的面庞,她的眼前弥散了一层水雾,透过纱巾,依稀能看到明岱川落下的眼泪,耳中也传来明岱川的嘱咐:“我的女儿,从此,就交给你了,你要……”
明岱川哽咽。他是身经百战的商人,在各种会议里都能侃侃而谈,此时此刻,却连说一句话,都要再三停顿。
“你要对她好一点,不求一辈子,只求你有生之年……”
周自恒带着明玥领取结婚证,明岱川没有嫁女的忧伤;今日领着女儿走出花车,他也没有太多的担忧;但当他把红色的盖头放下,女儿的脸孔在纱巾下模糊不清时,他意识到,他是真的,要把女儿交给另外一个人了。
另外一个也爱她的人。
证婚人已经站在了高堂上,武老师头发花白,穿着红色的唐装,严肃的脸上挂着和蔼的笑容。这是南城一中德高望重的老师,教书育人多年,见证了明玥与周自恒的青春。
“我没有想到,毕业晚会我吃了你们的喜糖,几年后,你们又请我来喝喜酒。”武老师比起几年前老了更多了,但记忆却没有衰退,浑浊的眼睛还有矍铄精光。
他甚至还记得周自恒写过一篇《明玥,我想对你说》,因为恰好珍藏,逢着婚宴,刚巧能作为贺礼——再没有什么比历经岁月依旧如初的情感更真挚,在场也没有任何一份礼物能与这篇作文相媲美。
花童捧着红绸,送上婚戒。
武老师也念起了结婚证词:“在收到你们证婚的邀请后,其实我想了也写了很多的文章。”武老师学富五车,文笔不俗,更写的一手毛笔字,“但我思来想去,觉得再没有比唐代诗人李白的《长干行》,更能表情达意的了。”
“我在此,就借用这首长诗,作为你们的结婚证词。”武老师抖了抖袖口,他的身上印着许多喜字,喜庆的红色唐装衬得他面色红润,而他念诗,也是中气十足——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
十六君远行,瞿塘滟滪堆。五月不可触,猿声天上哀。
门前迟行迹,一一生绿苔。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
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
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一首长诗穿越几近千年光阴,而朝代变迁,沧海桑田,竟也能符合当下情景。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武老师望着眼前的两人,沉声开口:“周自恒,明玥,你们是否愿意结为夫妻,从此白头偕老,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他的话音落地,收到了肯定的回答,也收到了雷鸣般的掌声。
花童捧上婚戒,当周自恒将新的婚戒戴上明玥手上时,他的手上也戴着一圈指环。
明玥第一次戴上他的求婚戒指,没有旁人庆贺,第二次带上钻戒,只有灯光闪烁,而此时此刻,交换婚戒之后,祝福与恭喜此起彼伏地响起。
明玥的手上涂着明红的丹蔻,戒指因为承载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意义而闪烁夺目。
周自恒终于忍不住,低头,抬起她的手指,亲吻她的戒指,当着宾客的面恭维她:“姑娘,跟了我,你眼光真好!”
而在此刻,明玥的一滴眼泪,也终于透过头纱,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这一滴眼泪很热,如同红烛落下的蜡水。
周自恒没有舍得擦去,他就用这只手执起红绸,红绸的另一端被明玥拉着,于燃烧的高烛前,听人唱喏——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最后一声拖得老长,随着音乐落下重音,周自恒终于听得一句:“送入洞房——”
鞭炮被人点燃,爆竹噼里啪啦庆祝新人礼成,漫天的花雨散落在红毯上,一路延绵到了新房。
……
明玥从家中出发,才是冬日初阳高挂的正午,而婚礼仪式结束,时间竟已经推进到了暮色四合的傍晚。
天际连绵着桃花色的红云,更辽远一些的地平线上,深沉的夜雾如同乌云一般弥漫,而南城万家灯火已经点燃,秦淮河畔的摇橹桨声也顺着河水流淌。
仪式之所以盛大,不仅仅因为备受众人瞩目,也因为步骤繁琐。
因为依循简易古礼,明玥得以有幸待在新房——情况对周自恒并不公平,即使他迫不及待想要早入洞房,却仍旧要忍痛离开,强打起笑脸和精神,与前来道喜的叔伯平辈推杯换盏。
周自恒有一个豪气干云,白酒一口闷的父亲,而他本人的酒量,大概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一点。
岑嘉年与薛元驹相当体谅公司老总,以伴郎的身份,接下了几乎所有的酒杯。
而白杨也难得离开孟芃芃,横插一脚,替周自恒挡下了零星恭贺。
他一边喝还一边说:“老大,当初你在酒吧请我喝了那么多酒,这些都是我该做的!”
他义正言辞,并没有挟恩图报的意思,但周自恒其实也不想感谢他——
按照他原本的打算,他会喝上一口酒,之后装作不胜酒力的模样,被人送入洞房,然后关上大门,与明玥共度良宵。
但周自恒想象的良宵,直到夜晚九点,宴席尽散,大厅杯盘狼藉时,才终于到来。
新房仍旧以纱幔点缀,通臂巨烛在条案上燃烧,火焰带来微光,与窗外繁星朗月交相辉映,而大红绣金喜帐中,明玥安安静静地抱着一枚苹果,裙摆陷入水床之中,零星的碎钻反射灯火。
房间内静谧无声,烛火燃烧带来馥郁的沉香芬芳。
周自恒看不清明玥的脸,红色的盖头等待着他去揭开。
但只是隐约看到她藏在蕾丝下点的殷红的朱唇和精致的下巴,便足够让他心猿意马。
人生有四大喜,周自恒并不知道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时会有如何心绪,但洞房花烛夜却离他近在咫尺——他不得不承认,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让他既忐忑,又期待,既紧张,又兴奋。
那是一种难言的情愫,情感迫使他甚至忘了拿起秤杆,直接用手撩起了明玥的头纱。
该怎么形容他此刻的见闻呢?
周自恒自认大学钻研图书,深刻学习语文,已经熟练运用古诗词汇,也能随时随地撩妹,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明玥只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用说,他的一颗心就已经被撩得风生水起了。
明玥是一只狐狸精,撩人于无形。
偏偏她妩媚却不自知,盖头落下后,顶着一张清艳的小脸,拉着周自恒的衣袖,欲语还休:“周周……”
?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