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阙词》第83章


连风略微犹疑,却看到李慕良张开眼睛,目光看向她,忽然笑了一下,薄色的唇没有丝毫血色,甚至于有些干裂的错觉。
“你怕什么?你知道的,以前我没有杀你,以后就必定也不会。”
“你多虑了。”连风回以一笑,不疑有他,坐到了李慕良旁边。
教堂的圣钟此时已经停了,只剩下落日的余光从正门铺撒进来,在地面镀上一层金色柔和的光。却终究,照不亮隐在黑暗中的两人,寂静又诡异。
连风坐在他的旁边,一时,觉得血腥味更是浓稠,下意识地低头看,却发现,李慕良捂着左腹的手满满的,都粘着铁腥的血色,左腹部位的衣料被血渗透,被濡湿了一大片。
连风看得惊心:“什么时候的事?”
李慕良笑,一时,头无意识地靠在她的肩上,缓缓沉目,狭长的眉目晕开的淡漠似乎把什么都当作无所谓。但也许,只有此刻靠着他靠得最近的连风才知道,这个男人,他其实也不过一副血肉之躯,流血和疼痛当然也存在。贪念,执着的东西也不比别人少,那为什么还要想着什么都无所谓?
“三个小时前。”
“三个小时?你……”连风努力调整呼吸,方一字一顿问出口:“你任着自己就这样三个小时?你并不是神,不是么?你会死的!”她当然知道,她的身份不应该是这种语气。却又不自主地重了口气。
李慕良不可置否,笑笑:“涂锦的生日,之前就跟阿晨约定好了的。”
连风转过头看着他,发红的眼眶在幽然的光中看着他,半晌,才吐出一句话:“你这个疯子……”你这个疯子,每当遇到那个小姑娘都会变得不理智。
“你不懂得,Windy,我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连你也数不清楚一个星期内我被暗杀了多少次了吧。我却记得清清楚楚,不多不少,一共三十七次。呵,我也只是人,当初来到秦家只是希望比以往活得更好。但是倘若,有什么可以让我不用活得更好也可以很开心的,我为什么不去做呢?我早就知道,这件事结束后,不只是秦家,宁唯,为了他自身利益也不会放过我的。今时今日的境地我早就预料到,只是发生的时间问题而已。”
就在几个小时前,他在藏着秦初的住处看到了秦家的人。没错,这些天,他软禁着秦初,软禁着他的妹妹,唯一的亲人。且不论,他们为何会知道秦初的踪向,当时,他唯一的反应便是灭口。长久以来,他也不知道从何开始,变得冷如毒蛇,一切暴力血腥手法学得娴熟自如,几乎成了反应的本能。
让开。他举着枪支,狭长眉目晕开淡漠,目光却没有看挡在面前的秦初。
堂哥他只是来看我。整个秦家现在都已经是你的,你为什么还要赶紧杀绝。
他冷笑,看着秦初身后这位在秦家还占有一席之地的近戚,看你?我倒要问问这位堂兄弟是不是只是单纯来看望看望你?或者说,他把目光转向秦初。阿初,我该问你?
秦初自知理亏,别过头,幽幽说道,慕良,我不会背叛你,你相信我。
阿初,你还小,说傻话也没什么。但是,我连自己都不信,怎么去信你?所谓的背叛,你以为你说了算,大抵,到了那时候由不得你自己。
说道这里,李慕良也没有再说下去,连风只觉得倚在自己身上的力度愈发地重,一如现在的气氛,一点一点地沉重下去。
他虚弱地笑:“Ryan Ning,呵呵,真够狠的,我早就料到他不会放过我,如今秦氏注资宁氏,两大姓氏连成一气,他不怕我日后除了秦家的毒瘤后,找准机会反水么?秦家的人为什么知道了阿初的去处?我去到时,那人对阿初说了些什么?都已经无所谓了。我本想杀了他,阿初却挡在他面前。呵,相差几秒的事,我动作滞了滞,那个人却已经准确无比地把无声枪的子弹送到我的要害部位。傻阿初,在我一枪爆了那个人的头的时候,居然哭得还像个孩子,真是好笑,你说,这是为什么?”
“也许,她本意只是不希望你再造杀戮。”连风挺着脊背,第一次,和这个所谓的BOSS靠得那么近,她敢断定,此时的李慕良不大清醒了,否则,他不会让人靠得他那么近,也不会跟人说这么多话。
“什么是杀戮?这世上,本来就是这样的,要过得比别人好,就必定会有人比自己过得差。我知道,你也一样,windy,你也是个傻姑娘,我知道,你心里藏了一个人,你愿意为那个人肝脑涂地,在所不惜。但是,注定是没有结果的路上,你好自为之。”
连风颤抖着指尖,转过身子,看着头搭在自己肩上的李慕良。这个男人,沉目,长睫。她终于哽咽出声: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的是不是?我背叛的不只是你,是整一个秦家,西亚湾枪械走火事件的时候你就已经察觉到了,是不是?为什么明明原先约定的只是□□,却又变成了宁氏失窃的枪械,明明只是秦氏内变,却又牵涉到宁氏……可是你没有伤害我,甚至是惩罚也没有,为的是什么?”
“我从小到大,爱过人,却没有相信过任何人,包括锦,阿初,还有阿晨……我做不到信人,很好笑是不是?windy,现在我能信你一次么?”
“为什么要信我?”
李慕良开口:“你知道么?阿初那个傻姑娘,她最后竟恨了我,她抱着她所谓的堂哥的尸体,她说恨我……呵,真是搞不懂,我是她的亲哥哥,却比不上一个她的堂兄弟来得让她亲近?一直以来,我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渴望什么,从来没有说出口过。到了今时今日这个地步,来时孑然一身,走时也是孑然一身。”
从小到大,都像压在海上的浮鱼,想要浮出水面,但是,鱼离了水又会死。后悔么?也不尽然。
李慕良唇边抿着浅笑,狭长眉目,慢慢地,慢慢地,变得苍凉:“阿晨打电话给我时,她的嗓音实在是好听,她问我,你会来么?我怎么舍得拒绝她?windy;我舍不得……”
终于,她伸出手,握住李慕良捂住腰间伤口满是鲜血涌动的手,闭眼,轻轻说道:“我知道,慕良,我都知道。”
“从前,贫民窟里有一只流浪狗,不知道为什么会躲在阴沟里,被打跛脚,跟另一群流浪狗抢骨头吃,后来,偶尔抬起头,发现原来头上的阳光很好看,他在想,如果有一天,能够抚摸到就好了。那只狗就兴奋地吐着舌头像个傻子在下面看着太阳跑啊跑,以为跑出了阴沟,跑到了那个有阳光的世界,春暖花开,温暖熙和。却,回头再一看,还是躲在满是腐水的阴沟里跟着一群流浪狗抢骨头……”
宁家庭院的杏花树依旧开得很灿烂很灿烂。越晨光抱着小曦坐在庭院里晒着暖暖的太阳,轻轻地哼着那首《鲁冰花》,小曦伏在越晨光的怀里,语气柔和得像漫天的羽毛。
“阿晨妈妈,我想睡一会儿。有……些累……”
“好。”越晨光抚起小曦额前柔软的发,轻轻地往额前一吻。
漂亮的雪色,漂亮的雪花。极尽温柔之色。越晨光把沉睡的小曦放在床上,长长的,漫无天际的天色。阳光雪景下的晶莹,无限,苍穹。那一天,不多时的相聚,无由来地,这一刻却,指尖温凉,于是淡弯着眉目,执起手中的话筒,拨出了号码。
是十一个数字的距离,几秒忙音等待的距离。终于,接通。
越晨光淡弯着温良的眉目,轻轻唤道:“慕良?”
一时静默,而后,听得话筒那边,一下,两下,敲着手机屏幕的声音,利落,清脆。
“嘚,嘚。”
越晨光忽然笑了一下,发梢微微垂腰间,她认真着温软的语气,说道:“嗯……其实我没有事说的,从教堂回来,你也应该到家了吧?慕良,今天的太阳很好看呢。”
连风颤抖着指尖摁下结束键,满目静默哽咽泪水簌簌而落。低头,看着早已阖上双目,低垂的头抵在自己肩上,沉目长睫的男人,唇挨在他的耳边,满是冰凉的触感,笑。
“她说,慕良,今天的太阳很好看。”
自此,一处可笑相思,两地无法言说的绝境话凄凉。
好奇怪啊,奇怪什么呢?那么久之前的那个少女,她对阳光着了迷;那么久之前的你,对少女着了迷。
深夜,秦初醒来。漫在房间里的温度,总是会比其他时候。神经紧绷着,明明满身的睡意,却又睡不着。窗子外高大的梧桐树撑着郁郁葱葱的绿叶。她想,这份生意盎然却已经不是她所能欣赏。而如果一个人要死了,只是很短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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