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阙词》第87章


旁,皱眉看着她。
反倒是那个女孩,站了起来,头发随着动作撩开,那时,李慕良才算真正看清她的侧脸。柔和,却带了血渍。脸上依稀可以窥见似是过敏留下的红痕。这样的神态,与秦老爷子给他的照片中所看到的的那个女人不无相似。那个女人,华兰,据说是自己的生母,不曾见过一面,亦不曾对她有过任何记忆。唯一的记忆便是死亡。于是,也就这样。
“光子,你要交什么样的朋友我不反对。但真正的朋友不是这样做的。 ”男人看着她,开口。教育的语气和姿势。
“阿爸,你说,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怎么样才能让他记住受害者的痛?捅他一刀,不是让他后悔得更快么?”
“你…… 从小到大,我跟你说过多少次,怎么你就是不懂呢?”
“他不会死的。我算准了。真的。我只是想,他伤了庄子,他让庄子有多痛,我便让让他痛上十倍,不会伤人性命。真的。”如此认真的眉眼,恍若要将整个火海燃尽方罢休,
男人愣了愣,终究拧拧眉心,一脸的无可奈何。
“我刺伤他,我不对。那为什么,庄子被他刺伤却是庄子的不对?或许,我该什么也不做才是,对么?”小姑娘微微斜着脑袋,漂亮的眼睛,目光流转,恍若喃喃自语的语气。半晌,她终究抬起头,开口道:“对不起。我以后不会了。”
“你天生来到越家就是要我和你阿妈还债的。”男人终是叹了一口气。
一瞥匆匆,那时,对于这个女孩,不过是因为自己的母亲,华兰,便多上了几份心。但并不多,起码,相对于她的母亲,她更容易被时间冲刷着了无痕迹。
而后来再见到这个小姑娘,已不复另一副年少光景。
几年之后,性情仍没有变。温顺,沉默却又有些乖张的小姑娘。初看觉得眼熟,细看却发现,其实对于这个小姑娘,还藏有几份清晰,只是那时并没有在意。于是便以为没什么。大抵是,年少轻狂,不知心底事。
于此,迎来生命中那帮过客之二。沈兼尘,庄囹。
机缘巧合,那时的李慕良正倚坐在S市某家酒吧的酒红色沙发上,居高临下的姿势。看着下面的喧嚣。卖醉,和买醉,最你情我愿的金钱交易。被打暗的蓝色灯光映着整间酒吧,魅惑衍生欲望,狂欢。人类潜藏的本性。舒缓的音乐混入男性特有的磁性嗓音,要说,天籁之音,亦是不过如此。
欢场贵地,从不会缺少财大气粗的人。早已踏足许多声色犬马的场所的李慕良已是司空见惯,这并没什么,最惯常态的态度,便是事不关己。于此,对于以下这场闹剧,亦是选择冷眼旁观。
☆、番外 良风年年(李慕良)
台上驻唱跳下台来,拉过被强迫灌酒的女侍应,护在自己身后。而后,到底是被生活□□过的,面对着不堪入目的秽语倒懂得隐忍。但显然,生活□□得还不够,少年英挺的眉目带着这个年纪应该有的锐利。
那时的他在想,倘若是今日的李慕良,大抵是云淡风轻,相安无事;但若还是十二年前在贫民窟的M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旦触及底线也不过是拼个鱼死网破。
思绪还未来得及陨落,便听得桌子撞击,玻璃碎地的声音。中年男人拉着女侍应的手便是不由分说地往包厢里拖去。女侍应措不及防,身体撞到旁边的玻璃圆桌。下一刻,惨叫声,尖叫混杂。不知从何而来的小姑娘手里握紧碎成利器的酒瓶,滴落的,是酒精和鲜血的混合物。把自己的朋友护在身后。
淡弯的眉眼,缄默而又认真得离谱的目光,乖张,竟生生地把凶狠撕裂成惊艳。
光影馥绕,冬雨霜雪,明艳生香。他想,被命运的锁链紧紧束缚的感觉亦不过如此,热烈至死,喧嚣至死。
少年拿着旁边的吉他向来抓人的打手狠狠扫去,一时残局混乱,少年拉了她的手,和那位被轻薄的女侍应拼命地扫开去路的一切障碍,没命地逃。
多么完美的收场。
那时,李慕良看着凌乱的地面,倒歪的圆桌,四处被打碎的玻璃还有捂着受伤的脑袋,躺在地上气急败坏地□□的中年男人时,想道。
那一天,破天荒地,他躺在洁白偌大的床上,一手遮住一向凌冷的眉目,游离的目光,陶醉于夜的寂静,自己伸手不见五指的孤影。李慕良觉得,他该庆幸,现时疼痛的不是胸膛左侧,肋骨之下的位置。
然后,他觉得,心跳的感觉很好。他其实是个很现实的人;那一刻;他觉得发涨的欲望不断逼着身体下坠;涌出;要把自己毁灭。
那一刻,恍若破晓,旖旎韵致,梅殇成春,无法言说的妙意。
“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涂锦走过来看着他,扬声。
“嗯?”他收回恍惚思绪,放下手,转过目光。莹白的灯光照耀。
“W大。”涂锦说。
W大。初始,他想着,这样的温柔韵致,看一眼也是好的。然,只靠近一步,就像颠茄的毒,步步引诱,然后,真的只是一眼,退路,没了。
以为繁华风景好极,却觉得只要有那个人,狂风暴雨也是韵味。
生活是必须要面对,即使在往后很多个时刻里,他心里渴望着一个人的平安喜乐,什么也没有,单单的,从一开始怀有目的的接近到如今的没有任何目的地卸下戒心。可是,倒影在他瞳孔中的,她一个人,衣衫不整,手里拿着水果刀,颤颤巍巍地缩在角落,旁边是陈教授的尸体。
她抬起头,淡弯着眉眼,手里拿着沾血的水果刀,笑:“慕良,我杀人了。你看,这些血都是他的,不是我的。”
忽然,她的语气又有些不适应地说:“慕良,我怕。”
毫无预兆,眼泪从她温良的眼眸里慢慢溢出,没有哭腔。这个小姑娘,在与她相熟的那些日子里;平时总是冷冷淡淡,什么话也不爱说,但其实是什么让她什么也不愿意说,倘若不是到了极致,她又会不会跟自己说:“慕良,我怕。”?
只有一个想法,把她拉起来,抢过她手里的水果刀,抹开她脸颊的血腥,转过身,狠狠地把水果刀插到旁边已然冰冷的尸体身上,有血流出,染红了他的白衬衫,回头,抱着她,淡淡说道:“别怕,现在,我们是共犯了。”
那一刻,阿晨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起初隐忍着哭腔,断断续续的哭声,到了后来,双手攥紧他的衣角,面容埋在他的胸膛,用力地哭了起来,不久后,恍若有大片的水泽濡湿了他的衣衫,滚烫异常。
这是一种不得的欲望。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哪怕他一无所有,都比自己有资格得到阿晨。李慕良总觉得自己站在离她最近的位置,站在离她最信任的地方,却仅仅是因为,他是涂锦的爱人。她敬重涂锦甚至于敬重他,甚至于仰慕的地步。但是谁又能想得到?他从头到尾,唯一的渴望,唯一的欲望,是这个小姑娘?
他双手捧过她的脸,迫使她抬起头,却看到她愣愣,茫茫然不知所措的神情,低头,闭上眼睛,第一次,遵循本能。至此,一切都不能回头,一发不可收拾。他用舌强迫顶开她的牙关,至此,抵死不休,唇齿交缠。那一刻,其实就已经知道,一把硝烟之火,烧毁的不只是他的城池,还有曾经能够走近他的阿晨的唯一的途径。
一吻过后,他放开了她,阿晨就这么微歪着头,低垂着长发,幽幽地飘出一句话,纵是战栗异常却又要竭力强装轻快的语气:“慕良……你是……把我当成涂锦姐了么?”
而那时的自己,处在刺眼的灯光折射下,像个无法见光的怪物,无所遁形,幽转着目光,唇间还藏着鲜血的温度,敞开的衣领就这么冰凉细冷了锁骨,放了她的双手透着微凉,扬了扬指,险些触碰到她的衣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终究,把她推到门口:“阿晨,你知道自己今晚去过谁家?”
她抬起头,淡弯的眉眼有些许迷茫:“去过谁家?”
他点头,定定地看着她:“记住,今晚你来了陈教授的家,本来有课题上的问题要请教他,却在那里发现了我。”
闻言,她的眉眼终于有了一点光,微微歪着头:“慕良?”
“阿晨,记住,十分钟后,你就去报警。”说完,他把她推出门外,上了锁不理会门外的尖叫声和拍门声。打了电话给连风。连风从来不会让他失望,果然,不久,她便把阿晨带走了。
第二个电话,是给涂锦。
“怎么才知道打电话给我?才知道今天是圣诞节?”
“涂锦,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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