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臣不做粉侯》第68章


就这样去了清风苑小书房。
房中小案上,已经摆了膳食,摞杯叠盏地,把一张小案挤得满当当的,边上还放了两个多层食盒,冒着热气与香气,像是还有没端出来的菜肴。总之,搞得像很多人要吃饭一样。
裴煊坐在案边,拿一只翡翠碗与白玉勺,专心致志地,盛一碗开胃羹汤。
修长指节,执着白玉勺,什锦羹汤,倾覆坠入翡翠碗,明烛照人,郎君面色如玉,眉目如画,淡淡地抬眸,见着门边痴傻立着的女郎,生硬地招呼:
“过来吃。”
夜长欢心中别扭,脚下却又没甚骨气,听着那声唤猫儿狗儿似的招呼,竟不由自主地跨步上前,行至小案一侧,敛裙跽坐好,看了看裴煊递过来的羹汤,没有伸手接,看了看满案的吃食,也不动筷箸,最后,潋滟目光停留在裴煊脸上,就那么直直地盯着他,不动了。
裴煊将汤碗朝她面前一搁,不解地蹙眉,大约是恨不得她将这一大堆吃食全部吃干净之意。
“我不饿。”
夜长欢摇了摇头,暗暗提起一口气,直直地盯着裴煊那一双山雾寒潭般的眼眸,朝着他伸出双臂,像个撒娇的孩童一般,软软地说到:
“我想你抱抱。”
她决定,不管裴煊怎样看她,怎样待她。她只管从心随性,心里是怎样想的,就怎么说,心里渴望什么,就寻求什么。
裴煊眸中雾色更浓,手上却是不知所措。
“我洗干净了。”
夜长欢又道,同时抬袖,嗅闻身侧与腕间,艰难行旅,难免邋遢,能顺利地回来已经不错,哪里做得到衣带飘飘,鞋不沾尘,香气袭人。可是,她已经很努力地注意了,尽量不让自己蓬头垢面地出现在裴煊面前。
“一点也不脏。”
她再补了一句。其实,她心里还有些潜台词,没有说出来。嵬名霄没有碰过她,她没有让其他的任何男人碰过她。阴差阳错,她嫁过的三任驸马,也没有碰过她。以命相搏,在回来的途中误入黑店,那个见色起意的店家,也没能碰到她。
她完璧如初,臂上朱砂依旧,她自认,如果以最苛刻的男子眼光来看,她亦对得起那份身与心的忠诚。
夜长欢伸臂抬手间,挽起的宽阔衣袖就滑至手肘,露一截欺霜凌雪的皓腕,亦露出腕间那道粉浅的割划疤痕,颜色倒是淡了,形状却是狰狞,犹如一只多足丑虫,蚕卧蛆附于白玉之上。
裴煊突然凝眉锁目,抬手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紧紧地盯着那处伤疤,问她:
“怎么回事?”
夜长欢吓得缩手,又觉被钳得死紧,动弹不得,只得撅了撅嘴,如实道来:
“也没什么,就是那天,行大婚仪,我见着你没来,一时糊涂,心里着急,就用喜房里的烛台割了一下……”
她说得轻松遮掩,又不禁垂着眼睫躲闪,一个抬眼,才见着裴煊的神色甚是吓人,急忙又补充说:
“不过,后来,第二天我就想通了,以后也不……”
话没说完,就被裴煊猛地一拉,给拉进怀里,抱了个紧实。 
艾叶衣香,男子血气,还有依稀药味,混杂在一起,符咒一般,将她紧紧地包裹住,一双大掌,从她的肩头抚到腰身,从前胸摸到后背,温热的指腹,□□她的浓密乌发里,捧着她的头脸一阵搓揉,怕是将她的头发搓成了乱鸡窝,又从额角云鬓,到眉骨,眼睛,再到琼鼻,嘴唇,下巴,耳廓,一路将她的五官轮廓,画了个遍。
末了,依旧滑手下去,揽住她的腰背,垂头在她颈间,收紧双臂,使命地将她往骨子里嵌了,箍住。
春夜深院,烛明灯亮,人影交叠,有情人就这样紧紧相拥。
夜长欢被箍得有些气紧,仰脸在裴煊颈侧,转着眼珠,环顾书房四周,打量这个去年春日里她就来过的地方,陈设依旧,那些她一直揣在心上的话,犹如重响在耳边。说什么奢甜食来抵御想她的苦,说什么情之所起一往而深,说什么光明正大地呆在玉京,他养她一辈子……
也许,都还做得了数的。 
虽然一副万年不变的棺材脸,可是,能够这样抱她,再内敛的情绪,再隐忍的心思,她也感受得到了。
少顷,她又觉得颈上湿哒哒的,那处,是裴煊的头脸触过,眼睛熨过。
那是泪水。
他哭了!
还把眼泪往她颈上擦!
好像还在蹭!眼睫在她颈间肌肤上扇动,眼棱抵压着锁骨,甚至连眼珠的滚动,她都能感觉得到。
滚烫,湿漉,黏糊,还痒痒的。
“你……不要哭嘛。”夜长欢慌忙劝到。她从未见过裴煊哭,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一个哭泣的男人。
“你不怨我?”裴煊终于开口问她。
他的所选所择,所作所为,就算夜长欢不怨他,他自己都要怨自己的。
他在她被嵬名霄掠走之时,却娶了没藏丹珠,就为了成全永乐城主临终前嫁女的一个心愿,确保永乐城与熙朝的盟约稳固;他在她被逼嫁给嵬名霄时,却选择了先回玉京,拯救他的权势与家族。
虽然,与没藏丹珠是做给别人看的假夫妻;虽然,他在□□无术之时,也曾试图让莫不凡带着那三万骑兵去保护她,也曾试图与嵬名霄做些交涉。
可是,他扔她一个人在凉城,是不争的事实。三万骑兵连凉城都没能进着,就被嵬名霄使计,给送回玉京来,也是不争的事实。
家族利益与儿女私情,两者只能选其一时,他选择了家族利益。他只能这样选,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样选,然后,拿一生去后悔,去思念,那个被他抛弃的人。
这才是裴煊觉得自己可恨,可悲的地方。
就在他遍寻不着她的踪迹,准备用余生来悔恨与思念的时候,那韧性十足的人儿,竟然自己走回来了,从凉城到玉京,关山重重,千难万阻。
他甚至希望,夜长欢也怨他,恨他,这样,他才不至于那般内疚与痛苦。
“我为什么要怨你?”
夜长欢却丝毫不与他同思路,拧了身子,从他怀里撑坐起来,就那么依偎在他身边,眉眼弯弯,傻乎乎地向他述说,声音至清,心思至纯,欲望至浅:
“本来,我离开凉城之前,心里是很气的,我想着,一定要回来,亲口问一问,你是不是不要我了?可是,当我回到玉京,看见你的时候,我觉得,心中的怨恨,似乎都消散了……
“也许是因为,这一路的经过,犹如修行吧。我行了很多路,见了很多人,找不到旅店时,在野地里睡过,手无分文时,在面摊子面前乞食过,过草原时,杀过狼,住黑店时,也杀过人。我见过娶十八岁小妾的八十岁富家翁,也见过卖身葬父的贫家女,见过千里寻夫的痴情妇人,也见过抛弃糟糠之妻的富贵儿郎,见过朱门酒肉臭,也见过路边的冻死骨,见过死在娘亲怀里的襁褓小儿……
“也许是因为,看别人的悲喜,看得多了,就不那么贪心了吧。虽然我如今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了,可是,我什么都不求,不求嫁给你,不求你光明正大地娶我,我只想,能待在你身边,日日相见,就足够了,如果,这也让你为难的话,我还可以……”
她未说完,裴煊就用唇堵了她的嘴。
☆、服侍
这几日,裴国公府里,上上下下,都热衷于议论一件八卦。
说是公子在府门口捡了个丫头回来,放在清风苑屋子里,当贴身丫鬟在使。
这个是破天荒的稀罕事儿。
这么多年,公子的屋里,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贴身侍女。
于是,裴府所有的下人们,都想要看一看这个新来的丫头是何等国色天香,或者三头六臂,能够把那么难搞的公子给搞定。
可是,清风苑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那个新丫头也太宅得住,成日就待在清风苑里,连院门都不踏出半步,实在是不能满足大家越来越旺盛的好奇心。
柴胡便成了大家寄以厚望能帮助解惑的重要人物,只要他一得空,就有人拉着他问,那新丫头长什么样啊,乡关何处,芳邻几许啊?竟是丫头还是侍妾啊,究竟是服侍还是通房啊?
其实,重点还是后面。公府上下最关心的,就是公子的肉。体生活,看着那么清隽养眼的人,雌雄通吃,男女都爱,偏偏那么清心寡欲,想着就怪可惜,也怪心疼的。
柴胡嘴紧,便打着哈哈,微笑不语。他大约是从那俯视众生的拈花佛祖里得来的灵感,面上融融,心里却暗道,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庸人,懂什么呢,公子的世界,还有他乐意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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