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笑,良禽到》第109章


“对啊对啊,说的有道理。”众人纷纷应和。
说书先生脑子反应快,“俺说是俺看见了么,那是俺老爹,俺的亲老爹!”
那人又道:“你适才说,那年大旱,你老爹都快饿死了,怎么出去爬山玩耍?”
说书先生有些羞恼:“你是来挑刺的么?俺在这里说书已经多少年,你不知道么!有位贵人时常来听俺说书,人家可从不挑毛病!”
那人讪讪,明知说书先生胡诌,可也不再辩驳,毕竟拆台不是君子所为,人家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薛泽低声轻笑:“阿觅,你那九根大尾巴何时露出来给夫君看看?”
沈觅笑道:“皮痒是不是,我这一出来,把南南和北北交给母亲,心中十分挂念,老觉得她们在喊我母亲。”
薛泽安慰道:“我们出来散散心,很快就回去,你不是挂念阿远么,明日我们便去看他,父亲和母亲也来了信,下午便能赶到此,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望阿远。”
南南和北北是一对双胞胎女儿,今年不过三岁多一点,莫说这对女儿简直是薛泽的眼珠子,就连太后和皇上都喜欢的不得了。
三个儿子如今在嵩山寺院跟着觉醒和尚练功,孩子们天生聪颖又吃苦耐劳,觉醒和尚说薛泽后继有人,十分欣慰。
更欣慰的是最小的女儿薛北北,觉醒和尚说这女儿一身奇骨,练武资质比薛泽还好数倍,五百年难遇一回。
“莫要担心,南南和北北在太后身边时候多,说是在太后膝上长大的也不为过,定然会把她们照顾得很好。”
沈觅点头,“我们去看看以前的小院子,挺怀念年糕,上面一堆红枣,香甜可口的很。”
薛泽打趣道:“好,再去山上看看小茅屋,看看你捞鱼的那条小溪,看看是否还有公鱼群。”
一阵冷风吹过,有人掀了帘子进来。
说书先生语带喜悦:“瞧瞧,这就是俺适才提到的贵人,时常来的,说俺讲的极好,打赏那是叫个多啊。”
黑衣男子一脸冷漠,转身坐在一隅,身旁一名男子开口道:“掌柜的,还是老规矩,两壶热酒,两盘小菜。”
话音刚落,那男子愣住,仔细看一看沈觅和薛泽,脸上展开一抹笑意,低声对黑衣男子道:“主子,您看那是谁。”
黑衣男子看向二人,眼光略过薛泽,略一点头,随后一眨不眨的看着沈觅,笑意自眼底溢出,似是在想是真还是梦。
“阿觅,好久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哇咔咔,终于完文了,感谢一路支持的小仙女,非常非常感谢,爱你们!(*  ̄3)(ε ̄ *)
☆、番外之翟氏
平原郡郡守翟向近来有了件大喜事; 家中添了个女儿。
寻常人家大都喜欢男儿,翟郡守也不例外,怎奈家中妻妾生了七个男娃娃之后,便觉得缺了点什么。
对了,少个女儿。
官袍加身,深宅大院; 娇妻美妾; 子嗣成群; 这般美妙的日子怎能有缺憾呢?
正在翟郡守举杯邀明月低头盼女儿时; 婢女来报——夫人刚刚诊出有三个月的身子了。
这还了得!
翟夫人已经年过四十,二十年前生了嫡长子之后再也没有孕育过子嗣。
这会儿竟然有了好消息,难道是天上的月神得知了自己的心事?
翟郡守酒意当头; 撩起衣袍跪地对着月亮磕了三个响头,许诺若是得一女儿; 必当取名为月; 借以感恩月神的赐予。
翟夫人怀孕的消息传遍了平原郡; 百姓们都盼着看这万年的铁树开的什么花儿。
瓜熟蒂落; 翟郡守果然得了一女,取名翟月。
满月筵席之上,翟郡守见好友来相庆; 十分高兴,两人越喝越兴奋,觉得不做点什么便对不起这美酒和情谊,当即约定; 若是好友家这胎是女儿,两人便是结义姐妹,若是男儿,便结为亲家。
李仲贤这时候还在李夫人肚子里。
翟郡守将翟月看作掌上大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原本一直懊悔过早的给女儿定下了亲事,怕遇人不淑,然而在见到十二岁的李仲贤之后,便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无比正确,庆幸自己当机立断先下手为强。
翟月一出生就小病不断,几乎日日不离汤药,为此翟郡守和夫人不知道操了多少心,请遍了名医大夫,回答却只有一个——胎里带来的弱症,怕是寿数有限。
翟夫人几乎为女儿哭瞎了眼睛。
翟月乖巧懂事,除了身子不争气,别的倒是没让人操心。不论琴棋书画还是针凿女红,一学就上手,年纪小小的便得了个“平原郡第一才女”的称号。
翟月从懂事起便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的人是李仲贤。
年龄渐长,越来越多的人在她耳边有意无意的提起李仲贤三个字。
说他貌美,品性高洁,又才学,从不留恋花街柳巷。。。。。。
所有的闺中姐妹都羡慕她,还有嫉妒。。。。。。
她们会在背后说——凭什么那个药罐子得了李家郎君?哪来的好命?
翟月开始好奇,李仲贤究竟有多好?于是私下里托哥哥们打听。
随后越来越多关于李仲贤的消息淹没了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
有一日,自小关系最为亲密的七哥一脸神秘的来告诉她——他要去北海郡访友。
平原郡和北海郡都在青州辖下,隔的并不很远,于是她决定随哥哥一同前往北海郡。
这是她从出了娘胎做的最大胆的事,为的当然是李仲贤。
她运气很好,在北海郡的茶肆里遇到了与朋友喝茶聊天的他。
很奇怪,那么多人坐在那里,她独独看见了他,且笃定他就是李仲贤。
那年她十六岁,知道了相思的滋味,真的比汤药苦,比蔗糖甜。
为了能配的上他,为了心目中的琴瑟和鸣,她开始更加努力的学习读书识字、琴棋书画。
十八岁,她等到了日思夜盼的那天,穿上了大红嫁衣,盖上了绣着金雀的喜帕,看着母亲的泪水湿了几块帕子还止不住,她也泪流满面,可心里更多的是要见到他的喜悦。
在他掀起喜帕的那一刻,她激动不已,可看到李仲贤无半点喜色的眼神,她的心凉了半载。
她对自己说,没关系,能陪在他身边就好,这么好的男人,注定不能是自己一个人的。
婚后的日子虽不是琴瑟和鸣,倒也算得上相敬如宾。
只是李仲贤待她实在是过于“如宾”。
她知道他的心里有一个人,起初她是嫉妒的,可后来就想通了。
自己本来命不长久,能陪伴在他身边已是万幸,何必计较那么多呢?
她想,她愿意拿生命换取与他的露水姻缘,不求一世,只求一时。
后来她诊出了喜脉,全家都很欣喜,唯独他淡淡的,与平日一般无二。
后来,她知道他并非无心,只是心系那名叫沈觅的女子。
愤怒、嫉妒、委屈、埋怨。。。。。。所有的一切在她病倒在榻上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没力气恨她,妒忌她,她得趁自己还活着的时候给孩子找个合适的继母。
若是自己亲自许诺她可以做平妻,他应当是高兴的吧,念及此,或许对孩子多一分的怜爱。
可是,沈觅不稀罕,再三拒绝。
她十分不解,他是天下谪仙般的人,沈觅怎会不喜?
沈觅救了她与孩子的命,终究还是活下来了。
他不知所踪,可她知道他还活着。
这辈子,她不争不抢了,因为那个叫沈觅的女子一直占据了他的心,自己走不进去,别的女人也走不进去。
后来,一家人去了长安,在所有人眼中,他是最好的夫君,只有她一个妻子,终生没有纳妾。
就算此生只有一个孩子,众人说其香火不旺,他也无所谓。
她想,也罢,得不到他的心,他的人能够陪在自己身边就够了。
☆、番外之凌相思
我叫毛豆豆; 毛豆豆的毛,豆豆的豆。
我这辈子最崇拜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师傅——凌宪。
要才华有才华,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简直。。。。。。
天上有没有我不知道,地上反正就这一个。
师傅教我读书习字; 他说女子就要有个女子的样儿; 吃饭小口小口的吃; 走路步步迈的端庄。
对此; 我十分不喜。
见到师傅以前,我就是山野中的女子,上树下河掏鸟蛋是我的最爱; 那小小的鸟蛋煮熟了可香可香的,一口塞一个正好; 干嘛非要用门牙小心的吃?
里面又没有咯牙的石子!
师傅虽然天生面冷; 可是心地还不错; 要不然也不会把?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