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满清是中华全面复兴之必要条件》第69章


另附:《别云间》赏析
佚名
三年羁旅客,今日又南冠。
无限河山泪,谁言天地宽?
已知泉路近,欲别故乡难。
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
夏完淳,原名复,字存古,别号灵胥,松江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人。生于公元1631年(明思宗崇祯四年),卒于公元1647年(清世祖顺治四年)。明末少年抗清英雄,著名诗人。九岁善词赋古文,才思敏捷,有神童之称。其诗词或慷慨悲壮,或凄怆哀婉,“如猿唳,如鹃啼”(谢枚如语),充满了强烈的民族意识。著有《夏内史集》及《玉樊堂词》。
公元1645年,夏完淳(时年15岁)从父允彝、师陈子龙在松江起兵抗清。兵败,其父允彝自沉于松塘而死。夏完淳与师陈子龙继续坚持抵抗。1646年夏完淳与陈子龙、钱旃饮血为盟,共谋复明大业,上书鲁王(朱以海),鲁王遥授中书舍人,参谋太湖吴易军事。此时南京已陷落,身在义军之中的夏完淳依然抱有消灭敌人、恢复明朝的坚毅决心。为了抗清,义军上下结成了同仇敌忾的情谊。不久义军兵败,吴易被执,夏完淳只身流亡,隐匿民间,继续进行抗清活动。1647年(顺治四年)夏间,夏完淳因鲁王遥授中书舍人之职而上表谢恩,为清廷发觉,遭到逮捕。被解送南京后,夏完淳坚强不屈,顽强斗争,在接受变节降清的原明朝兵部尚书太子太保洪承畴的审讯时,采取反话正说、寓贬于褒的方式当面声色俱厉地痛斥这个朝廷的叛徒、民族的败类,令洪承畴面红耳赤、颜面尽失。在南京狱中,夏完淳给嫡母盛氏写了绝笔《狱中上母书》,一方面以琐琐家事,谆谆嘱托,流露出对家人的依恋不舍之情,一方面又将复明大志放在儿女私情之上,不以后嗣为念,表示要“报仇在来世”,体现出视死如归的气节。最终不屈而死,年仅17岁。
《别云间》是作者被清廷逮捕后,在解往南京前临别松江时所作。上海松江县,古称云间,即作者的家乡。作者在此诗中一方面抱着此去誓死不屈的决心,一方面又对行将永别的故乡,流露出无限的依恋和深切的感叹。
诗作首联叙事。其中“羁旅”一词将诗人从父允彝、师陈子龙起兵抗清到身落敌手这三年辗转飘零、艰苦卓绝的抗清斗争生活作了高度简洁的概括。诗人起笔自叙抗清斗争经历,似乎平静出之,然细细咀嚼,自可读出诗人激越翻滚的情感波澜,自可读出平静的叙事之中深含着诗人满腔辛酸与无限沉痛。
颔联抒写诗人按捺不住的满腔悲愤。身落敌手被囚禁的结局,使诗人恢复壮志难酬,复国理想终成泡影,于是诗人悲愤了:“无限河山泪,谁言天地宽?”大明江山支离破碎,满目疮痍,衰颓破败,面对这一切,诗人禁不住“立尽黄昏泪几行”,流不尽“无限河山泪”。诗人一直冀盼明王朝东山再起,可最终时运不济,命途多舛,恢复故土、重整河山的爱国宏愿一次次落空,他禁不住深深地失望与哀恸,忍不住向上苍发出“谁言天地宽”的质问与诘责。
颈联坦露对故乡、亲人的依恋不舍之情。无论怎样失望、悲愤与哀恸,诗人终究对自己的人生结局非常清醒:“已知泉路近”。生命行将终结,诗人该会想些什么呢?“欲别故乡难”,诗人缘何难别故乡呢?原来,涌上他心头的不仅有国恨,更兼有家仇。父起义兵败,为国捐躯了。而自己是家中唯一的男孩,此次身落敌手,自是凶多吉少,难免一死,这样,家运不幸,恐无后嗣。念及自己长年奔波在外,未能尽孝于母,致使嫡母“托迹于空门”,生母“寄生于别姓”,自己一家“生不得相依,死不得相问”,念及让新婚妻子在家孤守两年,自己未能尽为夫之责任与义务,妻子是否已有身孕尚不得而知。想起这一切的一切,诗人内心自然涌起对家人深深的愧疚与无限依恋。
尾联盟恢复之志。尽管故乡牵魂难别,但诗人终将恢复大志放在儿女私情之上,不以家运后嗣为念,最终表明心迹:“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正如诗人在《狱中上母书》中所表示的“二十年后,淳且与先文忠为北塞之举矣”。“已知泉路近”的诗人坦然作出“毅魄归来日”的打算,抱定誓死不屈、坚决复明的决心,生前未能完成大业,死后也要亲自看到后继者率部起义,恢复大明江山。诗作以落地有声的铮铮誓言作结,鲜明地昭示出诗人坚贞不屈的战斗精神、尽忠报国的赤子情怀,给后继者以深情的勉励,给读者树立起一座国家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不朽丰碑。
全诗思路流畅清晰,感情跌宕豪壮。起笔叙艰苦卓绝的飘零生涯,承笔发故土沦丧、山河破碎之悲愤慨叹,转笔抒眷念故土、怀恋亲人之深情,结笔盟誓志恢复之决心。诗作格调慷慨豪壮,令人读来荡气回肠,禁不住对这位富有强烈民族意识的少年英雄充满深深的敬意。
附录二:满清入关屠杀了多少人及清军的性暴行
佚名
诸如扬州十日记,《嘉定乙酉纪事》《江变记略》这类笔记记载的满清暴行,大家或许都不陌生。
而下面,我主要列举满清官方资料,以及第三方叙述的满清暴行。
一、满清官方屠杀文告
首先,满清自己发布过大量屠杀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满清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记录:
“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并宣称: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爝火录卷四)
满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气也非常类似: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满清另一份官方史料,《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则记载:“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
镇江知府告示则是:“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并将反抗者的人头,集中起来恐吓人民。
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在以上满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尽行屠戮”、“杀无赦”、“全家斩”、“全村斩”的凶恶威胁。而下面列举的资料,则证明,满清的公开威胁,绝不仅仅停留在口头。
二、满清(后金)入关前的大屠杀
首先,满清入关前,其对辽东汉人的大屠杀,也大量见诸于原始文献,以下列举诺干: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汉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作为第三方的朝鲜史料,《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记载了辽东汉人的悲惨遭遇:
“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
三、满清入后的大屠杀
1、满清官方资料和第三方资料
满清入关后,对自己大屠杀最赤裸裸的供认,就是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
“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满清档案: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20中,更是由于“城破尽屠”,只好请求释放剩下的5个“无凭究拟”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认:“城破,悉遭屠戮”。
广州大屠杀,得到中立的第三方资料证实。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杜文凯:《清代西人见闻录》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6月版)。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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