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满清是中华全面复兴之必要条件》第94章


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923页)。把本质不同的历史事件牵强附会地硬扯在一起作类比,实际上是否定了历史是一门科学。这种做法不仅不能正确地阐明历史,而且会造成不良后果??颠倒是非,使忠奸不分、爱憎不明。假如将来一旦爆发卫国战争,我们的子孙应该向哪一类历史人物学习?是以文天祥、史可法为榜样,坚贞不屈,为国殉身,还是学习洪承畴、施琅叛国投敌,或者学汪精卫替日本侵略者促成“大东亚共荣圈”?这可是一个大是大非的严肃问题,含糊不得,也马虎不得,我们只能以历史主义的态度而绝不能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历史问题。
历史科学是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重要工具。不少征服者懂得,要真正征服一个国家的人民,必须消灭或篡改这个国家的历史;而被征服者不甘心做亡国奴,也总是力图保存自己国家的真实历史,使爱祖国的观念永远留存于人心。如果使古人现代化,抽掉历史上的国家观念,请问,历史上的爱国主义思想从何产生?不要以为我们国家现在已经强大了,就可以淡忘历史上受侮辱、受迫害的痛苦历程。即使是用文艺形式篡改历史取悦观众,也必然在不知不觉中使捏造的历史深入人心,使后代子孙不知道先烈们为保国保种保护民族文化所付出的巨大牺牲,造成难以估量的不良后果。我们要牢牢记住“居安思危”这句名言,要以史为鉴,以真实的历史为鉴,不能让伪造的历史混淆视听。
历史的巨轮无情地驶过一个个帝国的废墟,旧的国家消灭了,新的国家形成了。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的发展,现代的国家观念是现代产生的,古代人的国家观念是他们那个时代形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历史主义地对待历史,才能够使丰富的爱国主义思想遗产不受损害,继续发挥它激励人民精诚团结、为祖国的繁荣而献身的教育作用。文艺工作者固然不是科学工作者,但如果要以历史为题材创作文艺作品,也必须懂得这个基本道理。
附录三:《大明衣冠今何在》摘录
葛兆光 载《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
顺治六年(1649)也就是明朝刚刚灭亡五六年,尽管南明朝廷还在南方挣扎,朝鲜还在东边坚持沿用崇祯年号,可汉人却已经不得不改易发服,郑太和(1602~1673)到清帝国来,就看到“尚书曹姓汉人押宴,见吾冠带,凝泪满框”。而麟坪大君李洽(1622~1658)在顺治十三年(1656)九月十三日到达山海关,路上也看到“市肆行人见使行服着,有感于汉朝衣冠,至有垂泪者,此必汉人,诚可惨怜”;十月初三,他在北京正式朝见后,也发觉“华人见东方衣冠,无不含泪,其情甚戚,相对惨怜”。(李《燕途纪行》中,《燕途纪行》下,P221,234)
到了洪大容出使到北京的乾隆中期,清国已经建立120年,算起来也是第四或第五代了,似乎汉人都已经习惯了满清的服饰,倒把本来就是自己汉族的衣冠看成异乡制度,潘庭筠看见洪大容“以方冠,着广袖常衣”,他不知道这是朝鲜的秀才常服,却啧啧称赞它“制度古雅”,还得朝鲜人洪大容反过来告诉他,“我们衣服皆是明朝遗制”。
朝鲜使臣打心眼里看不起满清治下的汉族文人,尽管像崔德中这样的朝鲜人也知道,汉族人如此也是出于无奈,因为满清“或囚或打”,汉人在高压政策之下只能如此,但是他们仍然不能释然于心,对清帝国那种“以中华之礼服,反作市胡弄玩之资”的现象,感到既痛心又蔑视。他们反复说,满清帝国其实不是中华,而是蛮夷,更何况如今“四海之内,皆是胡服,百年陆沉,中华文物荡然无余,先王法服,今尽为戏子军玩笑之具,随意改易,皇明古制日远而日亡,将不得复见”,这话说得很沉痛。
这一年(康熙五十一年),闵镇远(1664~1736)随同朴弼成也出使清国,经过辽东新城的时候,闵镇远就发现,“观光胡人有垂涕者曰:吾之祖先亦曾着如此衣冠矣”,进人山海关以后,他又发现,“居民多汉人,风俗与关外有异,见吾辈行,多有艳慕起敬者”。这天夜里,他看到这样的一幕,“主胡教授之子着诸裨所脱战笠战服,欢喜踊跃,浑家喧闹”,于是有了以下的对话,“问:服此服,乐乎?对曰:此吾祖所曾着者,岂不乐乎。仍语诸裨曰:每念剃头之痛,直欲无生云矣”。几天后,他在路上又遇见一个自称是明皇室后人的读书人,也说:“见老爷们所着衣冠,不胜钦羡,吾之所着,即与牛马何异?”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笔谈问答的纸投人火中焚化,“流涕呜咽曰:恐有人窃听,慎之慎之”。
20年后,李宜显(1669~1745)在雍正十年(1732)出使北京,也有一汉族生员王天寿给他送名帖,并顺便表示对朝鲜衣冠的羡敬,“吾辈忝生中华,虽与太平之草木同沾雨露之深恩,何意得睹先朝之遗风为快也”。在两人笔谈中,李宜显故意对他说:“吾衣冠如何?”他回答说:“衣冠如前代,吾等不幸而生斯世,又幸而见大人也。”李表示“吾衣冠乃是箕子之旧,即古中华礼服也”,而王氏也马上“叩首拱手,以致敬恭之意”。
在一次闲聊中,洪大容给两个汉族读书人说到这样一件事情:“十年前,关东一知县,遇东使,引人内堂,借着帽带,与其妻相对而泣,东国至今传而悲之。”这故事使得年长的严诚“垂首默然”,而稍稍年轻一些的潘庭筠则跌足叹息,说“好个知县”。
本来,清初官方对戏台上反复出现前朝衣冠,好像也有一些警惕,顺治末康熙初曾经发生过这样一桩事情,刑部捉住“未经剃发优人王玉、梁七子”,他们“供称系戏子,欲扮女妆,以故未经剃发”,但是皇帝却勃然大怒,下诏说:“前曾颁旨,不剃发者斩,何尝有许优人留发之令。严禁已久,此辈尚违制蓄发,殊为可恶。今刊示严谕内外一切人等,如有托称优人未经剃发者,著遵法速剃,颁示十日后,如有不剃发之人,在内送刑部审明正法,在外该管各地方官奏明正法。若知而不举,无论官民,治以重罪。其传谕刑部速行刊示。”但是,禁令归禁令,也许是人们习惯了舞台上的汉族衣冠吧,就连满清宫廷、贵宵私第的演出,仍然是“大明衣冠”,这使得戏曲领域“漏网”,获得了“易服色”的豁免权,在戏台上很奇特地保留了历史上汉族的传统服装。洪大容曾经诧异,“尝见皇上南游图,处处宫殿楼观戏台,皆极其侈丽,且道戏台有何好处?”潘庭筠就说,“戏台亦有妙处,以其有汉官威仪也”。因此,它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唤回汉族历史记忆的场所。
1712年,崔德中出使北京,回朝鲜途中经过永平府,正好看见演戏,他就很敏感地注意到,“色色改服,服皆明宋朝服、军服,而像形《水浒传》与奇奇怪怪事,而不知话音,亦不知意味,不足可观,还可笑也。以中华之礼服,反作市胡弄玩之资,痛哉”不过,崔德中只是痛说大汉衣冠成了优伶之服,但是没有参透这一层,注意到这恰恰成了汉族威仪的最后舞台。另一个出使北京的徐长辅(1767~?)看到戏台上的老者,也说“一着阔袖团领头帽腰带,一应我国朝士之服,跪揖进退,皆中节奏,大抵胡儿见我国朝服之人,则必曰倡氏云者,盖以此也’不过,他倒是发现了这里面的奥妙,“戏台所用衣帽,皆金冠纱帽,团领裳债,历代中华之法服备焉,所谓礼失求诸野者也”在这些使者里面,要数洪大容对这一奇特的现象特别敏感,当潘庭筠问他“场戏有何好处”的时候,洪大容心领神会,就说“不经之戏,然窃有取焉”。他们彼此都明白,所谓“有取”,就是因为人们可以在戏台上“复见汉官威仪”。
他们觉得这可能就是汉族人有意保留的东西,康熙五十二年(1713),金昌业在返回朝鲜途中看到处处演戏,便详细记载了清国戏班的情况,说“其所演皆前史及小说,其事或善或恶,使人见之皆足以口惩,而前代冠服之制,中国风俗,可观者多,如今日汉人之后生犹羡慕华制者,未必不由于此,以此言之,戏子亦不可无也,一百多年后的道光八年(1828)朴思浩到中国来,看到戏台上演戏,还觉得这种戏台上的特别衣冠是汉人有意为之,他在《演戏记》里便猜测说,“演戏,戏也,亦关中国之沿革。盖清初有人〔虑〕其历代衣冠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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