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12章


二十一章 量变质变规律
希言自然: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孰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希:“听之不闻曰希”。大自然的语言虽然不能用耳朵听到,但它却能用事实讲话。
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我们必定有所启发。所以,大自然的语言是至理之言。飘风:龙卷风。终朝:一早晨的时间。龙卷风来去匆匆,一般从开始到结束,只有几分钟到几十分钟,最长时间不过几个小时。暴风骤雨虽然来势凶猛,却不会超过一天就消失了。这种自然现象,虽天地所为,但不会长久。天地尚不能持久,何况于人呢?
这一节旨在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一定要符合自然规律,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不能有激进行为,否则决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求道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欲求证大道,须作长期持之不懈地努力,既要有诚心,又要有恒心。行道也是这样,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兴旺,决不是靠几个运动就能实现的。大搞暴风骤雨式的形式主义,必然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故从事于道者:
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
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
同于失者,失亦乐失之。
所以,凡是从事于道的事业(悟道和行道)的人:所遵循的路线一定要合乎客观规律,应该得到的东西要随着正确思想的获得而获得,应该抛弃的东西也要随着错误观念的消失而消失。你的人生道路和大道保持一致,道也乐意接纳你;你所取得的成果合乎客观规律,成果也正是你乐意得到的;你所抛弃的东西合乎自然法则,那么失去的东西也正是你乐意失去的。
这一节是说,不论修道行道,思想意识必须和大道保持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必然是你失去了必须失去的东西。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事物要乐于抛弃。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得与失的关系是相反相成的。
信不足,有不信。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
自见者,不明;
自是者,不彰;
自伐者,无功;
自衿者,不长。
“信不足,有不信”,是承上启下之句。有些从事于道的事业的人,在得与失之间心思不定,信心不足。“信不足”者,缺乏的是诚心;“有不信”者,是不顾客观规律,片面夸大主观能动性。以下五句就是具体说明不信者的主观行为和结果。
企:用脚尖站着。虽有一时之高,但决不会持久。跨:跨大步行走。虽有一时之快,但是走不了多久必定要停下来。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不能顺其自然而急于求成,其结果是欲速则不达。
自见者,不明:修道者存自我,则不能明于大道;行道者存自我,则丧失民心。
自是者,不彰:修道者自以为是,道的境界得不到彰显;行道者自以为是,施政方针就得不到推广。
自伐者,无功:修道者自我炫耀,没有功德;行道者自我炫耀,名利之心抵消了功德。
自矜者,不长:修道者骄傲自满,功力就不会长进;行道者骄傲自满,就不可能取得新的成就。
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
故有道者不处。
其:上文所列举的行为。物:代词,在经文中有多处出现,有多重含义,当区别对待。这里指常人。
这些行为,对从事于道的事业的人来说,都是多余的、无用的,因而也是有害的。对此,常人都会感到厌恶,所以有道的人不采取这些方式。
本章揭示了量变质变规律,旨在说明,一切形式的主观、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只有遵循由量变质变规律,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具有诚心和恒心,才能达到目的。 上一
附:河上公、王弼本以“有不信”以上为一章,以下为一章,今从魏源本。盖前半部分从正面论述“从事于道者”应该遵循的客观规律,后半部分则从反面加以论证。
二十二章 对立统一规律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
独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
可以为天下母。
这是老子于道境中对微粒子的直观和体悟。
“有物混成”,是说道是由微粒、信息、能量以及它们的结构、关系、状态等要素组成的统一体。 “先天地生”,说明“混成”之物是化生天地的母体,同时也体现出混成之物所具有的的特性。
特性之一:“寂兮寥兮”。寂静无声,空旷无际,表明道具有静和虚的特性。
特性之二:“独立而不改”。独立存在,始终如一,不为一切外来势力干扰而改变本性。表明道具有最本质的纯真特性。
特性之三:“周行而不殆”。周而复始地循环运转而没有轨道误差和时间误差。表明道的运动是有规律性的,其规律性有诚信的特性。
这三种特性即虚静、纯真、诚信,可以作为天下万物遵循的本性,加以发扬光大。母:母性、本性的意思。
另外,“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揭示了微观世界的基本粒子(如中子)所具有的“行星式”的运动规律。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世界的本体至精至微,应当用“小”来为它命名。老子不用“小”而用“道”字命名,是赋予“道”字深刻的哲理内涵。道的本意是“道路”的意思,引申为行为、规则、方法等。老子用“道”字为世界的本体命名,意在说明认识世界的本体才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正确道路,而道的运动、发展、变化所体现出来的对立统一这一宇宙规律就是人类必须遵循的人生法则和社会法则。认识的最高境界就在于识道即“见小”,——“见小曰明”。“明”就是明白由道体所体现出来的对立统一规律,从而为人类的实践活动指明道路。道是宇宙的本原,“小”是它的本质,本质是永恒的;“大”是它的现象,现象是变幻的。小与大是相对立而转化、相统一而存在的,所以,又可以勉强用“大”来为它命名。“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说明万物由小到大、由大到小是循环往复、变化发展的,揭示的就是对立转化规律。
我不知她的名字,就用“道”字来命名吧,还可以勉强用“大”字来命名。大意味着消失,消失意味着对立,对立意味着统一。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王占据其一。
道的本质是小,然而,道是宇宙的缩影,宇宙万物无不由道生成,所以道就是宇宙。道与天地相比,道为大;天与地相比,天为大;地生万物,地与万物相比,地为大;王与百姓相比,王为大。道大,天大,地大,都是相对的,王大也是相对的。这里,老子把四大之一的王作为突出的重点,其原因在于百姓与王的关系最为密切。贵为万物之灵的人还必须接受王的统治,不理顺人与王的关系,人也就不再是自由平等的了。一个“亦”字,旨在说明王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应当心存大道,明白平凡与伟大的辨证关系,倘若不明白对立转化这一客观规律,反而自以为大,那就说明,这时的王已经死了(大曰逝),因为,他已经远离了人民(逝曰远),既然与人民对敌,那么新的王也就在人民的反抗中诞生了(远曰反)。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效法、遵循。地:地球或者地月系,这里代表的是地的运行规律。不论地球还是月亮,它们都具有相对永恒的自转周期和公转周期,并且保持最完美的自转角度。天:太阳或者太阳系,这里代表的是天体的运行规律。太阳系围绕着银河系周而复始地运转。道:道体所体现的运动规律。自然:自然规律。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归根结底是要求人类效法自然规律,寻求并制订出完善的人生法则和社会法则,因为,没有秩序的人生和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本章是理解道的概念的最重要的一章。本章中,老子突出强调的是由道体所体现出来的道性。老子用“道”来命名世界的本原,旨在表明人类与道的重要关系。道是万物之奥,蕴含着真理。人类要想把握真理,就必须识道。所以,道既是认识的对象,又是认识的方法,实践的方法。道的概念,并不是虚构的,而是直觉思维和理性思维相结合的产物。道作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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