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21章


不断地学习研究外在的科学技术知识,人类的科学技术知识就会一天比一天增加。不停地修炼道德功,开发潜在的智慧,自我主观意识就会一天比一天减少,减少再减少,直至自我意识完全符合客观规律。自我意识完全符合了客观规律,自我也就取得了无所不为的大智大慧。
“为学”能够直接地给人类带来显而易见的实实在在的利益。现代教育的内容就属于“为学”的范畴。而老子的“为道”即道学则是现代教育还没有真正涉及到的内容。老子的“道”既是智慧的大厦,又是通向智慧大厦的道路。“为道”就是追求智慧的道路,从这一点来说,道学就是哲学,因为它们的目的都是相同的。但是,传统哲学的课题是建立在单纯地对概念的分析研究基础上的,而不像道学是建立在默修实践基础上的,这是传统哲学的最大弊端。也正是这一弊端,导致了哲学至今处于困境之中。我们知道,“道”首先是一种境界,而这一境界是跳出了自我的圈子,跳出了有形世界的圈子所进入的客观存在的忘我的、无形的心灵的境界。要想进入这一境界,只对概念作深入细致的逻辑分析是永远无法实现的。但是要达到哲学的目的,获得大智大慧,非得进入这一境界不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只在现象世界中摸索,是不会认识自我、认识世界的真面目的。所以,哲学只有统一到老子的道学上来,才能成为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哲学。
关于智慧,苏格拉底认为,智慧是神才具有的,他所说的神其实就是人的心灵。我们注意到,在《道德经》中,老子把一个人分成“吾”和“我”,“吾”指代自我,“我”代表真我。智属于自我,是显意识、个体意识。智,知于表面现象,形成于后天。用自我之智看问题,只能是以物观物。以物观物则流于主观片面;慧属于心灵,是潜意识、集体意识。慧,明于道,形成于先天,但需要后天之智去开启、凝聚。用心灵之慧看问题,则以道观物。以道观物则客观全面。未体道之人,灵受制于魂,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慧就不能形成。智知于现象,慧明于大道,只有魂与灵和,智慧才能形成。如果说,自我只是大自然的半成品,并非完人,那么,道学就是指导自我由半成品向成品过渡的学问。超越自我,解放心灵,开发潜意识,使认识的主体由自我变为心灵,这就是道学的根本目的。也只有超越自我,人才能成为大自然的真正强者。
关于哲学的方法,传统哲学的方法是怀疑法、逻辑分析法、归纳推理法等等,而老子哲学的方法是“损”。损就是破除自我主观意识,也就是佛家所说的“破我执”。损是扬弃,扬弃那些不符合客观规律的意识,使主观反映客观。“损之又损”,就是否定之否定。损的过程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端正意识、肯定真理的过程,同时也是强身健体的过程,因为,德是否正确,是依靠身体的健康状况来检验的,如果在练功实践过程中,身体得不到健康反而走火入魔,以致于出现自杀、杀人等现象,这就证明已经走到邪路上去了。
另外,“损”是认识和实践的统一。不过这里的认识是对自我的认识,实践也是自我的默修实践。自我既是认识的主体,同时又是认识的客体,只有首先认识自我,才能把握真理,认识世界。认识的正确与否,又必须通过默修实践所带来的身心健康状况去检验。正确的认识对练功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否则,就会给身体带来灾难。“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直至坐入道境,获得真正的。
一切学问必须一定于我有益才是真正的学问。科学能给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解决现实的诸多实际问题。哲学则必须首先给我们带来身心健康。倘若一个哲学工作者,不能使身心健康,反而头痛感冒、大病小灾的不断,那么,智慧也就无从说起。
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无事:无私心杂念,不主观妄为,心静如水。“无事”则有德。
就治身而言,只有魂诚于灵,灵才能获得自由。魂静灵动,魂则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因为,“天下”是属于众灵的。就治国而言,“取天下”的动机应当自始至终是为了百姓的平等和自由,统治者心诚于民,才可以取得天下。如果取天下的目的是为了霸占天下,奴役人民,用人民的血汗来浇铸自己以及子孙后代的荣华富贵,那么他就不具备足以取得天下的正确思想,即使取得了天下,也不会江山永固。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历朝统治者无不用事实说明了这一历史规律。
这一章的中心是“为道”的问题。如果说“为学”涉及的是科学技术知识,是外在的学问,那么“为道”涉及的则是哲学,是追求内在智慧的学问。欲追求智慧必先正德,正德的过程就是“损”的过程,德正则“无事”,“无事”才可以进入道的境界,获得大智大慧。
“认识你自己”,这是哲学的根本目的。然而如何能够真正地认识自己,这是人类所处的困境。人类处于困境之中,是因为传统哲学处于困境之中。能够解脱人类困境的是哲学,而能够解脱传统哲学困境的是老子的《道德经》。
四十四章 立法与变法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圣人:神圣法律的代言人。无常心:无永久不变之心。圣人无常心,则法无不变之法。
以法治国,圣人之心就是治国之法。治国之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变革的依据就是“百姓之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法律才能始终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以百姓之心为心”,说明宪法的立法权属于人民,圣人的职责就是利用宪法所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
“以百姓之心为心”,是老子发自肺腑的正义的呼唤,蕴涵的是民主法治思想,专制统治者决不会“以百姓之心为心”。综观历史上政治家的名言,皆莫能超之。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
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善者:有道德知识的人。善之:友好地对待他们。信者:信誉高、有知名度的人。信之: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前一句的意思是说,对于那些有道德知识的人,要善意相待,对于那些没有道德知识的人,同样要善意相待,这种善才是合乎道德的。句中体现了老子的人人平等思想。后一句的意思是说,对于那些知名度高的专家、学者,要诚恳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没有社会地位的平民百姓,也要诚恳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听取不同的声音才是合乎道德的。这是老子的“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辨证思想,其潜音就是言论自由。人人平等,言论自由,是民主思想的主要标志。
圣人在天下,歙歙焉;
为天下,浑其心。
上一句是就圣人的修道治身而言。圣人在没有被推举为统治者的时候,不停地探寻大道,修养自我,以待时机。歙歙焉:心敛意欲使真息运转,体现了圣人追求浑然忘我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下一句是就圣人的行道治国而言。圣人治身浑心于道,治国则浑心于民,和百姓心连心,体现了圣人公而忘私的高尚品德。
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
其:指代圣人。耳目:指代国家公务员。孩之: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他们。
这一句的含义是,统治者要加强监督机制,把各级政府官员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待政府官员要像家长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严格要求,只有用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去制约他们,才是真正地关心和爱护他们。“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没有法律制约的官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就再所难免。政府官员产生腐败,虽然有他们的自身因素,但是,作为一国的统治者就像一家之长一样,家中的子女出了问题,作家长的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出现集体腐败,则是人事制度不健全的标志,最高统治者应付主要责任。
本章集中体现了老子的民主立法、人人平等、言论自由以及民主监督思想。这些都是健全法治的主要保障。
四十五章 摄生之道
出生入死。
生之徒十有三,
死之徒十有三,
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
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出生入死”,是养生之道,明白了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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