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L语言艺术(PDF格式)》第14章


键为(ordid; artid),即ordid为索引的第一个属性,那么我们可以利用索引找到与订单相关的记 
录,就和第3章中讲的一样。但如果主键是(artid; ordid)就太不幸了(注意,就关系理论而言, 
无论哪个版本都是完全一样),此时的访问效率比(ordid; artid)作为索引时要差,甚至一些数 
据库产品无法使用该索引(注3),唯一的希望就是在 ordid 上加独立索引了。 
连接了表 orderdetail和orders之后,来看articles表,这不会有问题,因为表 orderdetail 主键 
包括 artid字段。最后,检查 articles 中的值是否为Batmobile。查询就这样结束了吗?未必结 
束,因为用了distinct ,通过层层筛选的客户名还必须要排序,以剔除重复项目。 
分析至此,可以看出这个查询有多种编写方式。下面的语句采用了古老的join语法: 
select distinct c。custname 
from customersc; 
orders o; 
orderdetail od; 
articles a 
where c。city= "GOTHAM" 
and c。custid = o。custid 
and o。ordid = od。ordid 
and od。artid = a。artid 
and a。artname = "BATMOBILE" 
and o。ordered 》= somefunc 
本性难移,我偏爱这种较古老的方式。原因只有一个:从逻辑的角度来看,旧方法突显出数据 
处理顺序无足轻重这一事实;无论以什么顺序查询表,返回结果都是一样的。customers 表非 
常重要,因为最终所需数据都来自该表,在此例中,其他表只起辅助作用。注意,没有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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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案,表连接的方式会因情况不同而异,而决定连接方式取决于待处理数据的 
特点。 
特定的SQL查询解决特定的问题,而未必适用于另一些问题。这就像药,它能治好这个病人, 
却能将另一个病人医死。 
蝙蝠车买主的进一步讨论 
下面看看查询蝙蝠车买家的其他方法。我认为,避免在最高层使用distinct应该是一条基本规则。 
原因在于,即使我们遗漏了连接的某个条件,distinct也会使查询“看似正确”地执行——无可否 
认,较旧的SQL语法在此方面问题较大,但ANSI/SQL92 在通过多个字段进行表的连接时也可 
能出现问题。发现重复数据容易,但发现数据不准确很难,所以避免在最高层使用distinct应该 
是一条基本规则。 
发现结果不正确更难,这很容易证明。前面使用 distinct 返回客户名的两个查询,都可能返回 
不正确结果。例如,如果恰巧有多位客户都叫“Wayne”,distinct不但会剔除由同个客户的多张 
订单产生的重复项目,也会剔除由名字相同的不同客户产生的重复项目。事实上,应该同时返 
回具唯一性的客户ID和客户名,以保证得到蝙蝠车买家的完整清单。在实际中,发现这个问题 
可不容易。 
要摆脱 distinct,可考虑以下思路:客户在 Gohtam市,而且满足存在性测试,即在最近六个 
月订购过蝙蝠车。注意,多数(但非全部) SQL 方言支持以下语法: 
select c。custname 
from customers c 
where c。city= "GOTHAM" 
and exists (select null 
from orders o; 
orderdetail od; 
articles a 
where a。artname = "BATMOBILE" 
and a。artid = od。artid 
and od。ordid = o。ordid 
and o。custid = c。custid 
and o。ordered 》= somefunc ) 
上例的存在性测试,同一个名字可能出现多次,但每个客户只出现一次,不管他有多少订单。 
有人认为我对 ANSI SQL 语法的挑剔有点苛刻(指“蝙蝠车买主”的例子),因为上面代码中 
customers表的地位并没有降低。其实,关键区别在于,新查询中customers表是查询结果的唯 
一来源(嵌套的子查询会负责找出客户子集),而先前的查询却用了join。 
这个嵌套的子查询与外层的 select关系十分密切。如代码第 11 行所示(粗体部分),子查询 
参照了外层查询的当前记录,因此,内层子查询就是所谓的关联子查询(correlated subquery)。 
此类子查询有个弱点,它无法在确定当前客户之前执行。如果优化器不改写此查询,就必须先 
找出每个客户,然后逐一检查是否满足存在性测试,当来自Gotham市的客户非常少时执行效率 
倒是很高,否则情况会很糟(此时,优秀的优化器应尝试其他执行查询的方式)。 
我们还可以这样编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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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 custname 
from customers 
where city = "GOTHAM" 
and custid in 
(select o。custid 
from orders o; 
orderdetail od; 
articles a 
where a。artname = "BATMOBILE" 
and a。artid = od。artid 
and od。ordid = o。ordid 
and o。ordered 》= somefunc) 
在这个例子中,内层查询不再依赖外层查询,它已变成了非关联子查询(uncorrelated 
subquery),只须执行一次。很显然,这段代码采用了原有的执行流程。在本节的前一个例子中, 
必须先搜寻符合地点条件的客户(如均来自GOTHAM),接着依次检查各个订单。而现在,订 
购了蝙蝠车的客户,可以通过内层查询获得。 
不过,如果更仔细地分析一下,前后两个版本的代码还有些更微妙的差异。含关联子查询的代 
码中,至关重要的是orders 表中的 custid字段要有索引,而这对另一段代码并不重要,因为这 
时要用到的索引(如果有的话)是表customers的主键索引。 
你或许注意到,新版的查询中执行了隐式的 distinct。的确,由于连接操作,子查询可能会返回 
有关一个客户的多条记录。但重复项目不会有影响,因为 in 条件只检查该项目是否出现在子 
查询返回的列表中,且in不在乎某值在列表中出现了一次还是一百次。但为了一致性,作为整 
体,应该对子查询和主查询应用相同的规则,也就是在子查询中也加入存在性测试: 
select custname 
from customers 
where city = "GOTHAM" 
and custid in 
(select o。custid 
from orders o 
where o。ordered 》= somefunc 
and exists (select null 
from orderdetail od; 
articles a 
where a。artname = "BATMOBILE" 
and a。artid = od。artid 
and od。ordid = o。ordid)) 
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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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 custname 
from customers 
where city = "GOTHAM" 
and custid in 
(select custid 
from orders 
where ordered 》= somefunc 
and ordid in (select od。ordid 
from orderdetail od; 
articles a 
where a。artname = "BATMOBILE" 
and a。artid = od。artid) 
尽管嵌套变得更深、也更难懂了,但子查询内应选择 exists 还是in 的选择规则相同:此选择 
取决于日期与商品条件的有效性。除非过去六个月的生意非常清淡,否则商品名称应为最有效 
的过滤条件,因此子查询中用in 比 exists 好,这是因为,先找出所有蝙蝠车的订单、再检查 
销售是否发生在最近六个月,比反过来操作要快。如果表 orderdetail 的artid字段有索引,这 
个方法会更快,否则,这个聪明巧妙的举措就会黯然失色。 
注意 
每当对大量记录做存在性检查时,选择in还是exists须斟酌。 
利于多数 SQL 方言,非关联子查询可以被改写成from 子句中的内嵌视图。然而,一定要记住 
的是,in 会隐式地剔除重复项目,当子查询改写为 from 子句中的内嵌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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