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情寐语》第90章


纤细,清瘦,亲切,热情,但是对丢失的那封信绝口不提。
是有什么不同了?
文字里开始有一种淡淡的涩意,仿佛那次失踪的信是她最后的勇气,一旦不见,就无力再探询。
食字小僧怅怅地把那封信装好寄了回去。它不明白,但是自此不再轻易动手脚,只是沉默地把彼此的信件看一看,不再试着去吃掉他们的信。连尝一尝都不敢,因为它知道会是苦苦的味道,虽然有阳光晒过的温柔和煦,但是仍然是苦苦的味道。
食字小僧觉得,自己喜欢这两个人,自己做错了,可是,不该这样。
难道相交过的线错过了结点就一定要渐行渐远吗,不该是这样。
粉色信笺来得越来越慢,每一次,文字都更虚弱一些,而鹳泽村的信也有点淡淡的疏离,就像最早那封被吃掉的信变成了女孩的负担,上次口不择言的信也变成了少年的负担。食字小僧知道这一切的根底,却只是在旁边着急。人类啊为什么这么笨!快察觉到啊,察觉到彼此的心意。
它这样想着,然后磨着自己的牙齿,就像小孩子做了错事会不停地搓手。
最后一次拆到粉色信笺的信,小僧拆开的瞬间就感觉到,这封信里装的不是让人开心的东西。
信里有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衰微气息,有重病之人才会有的看破和感慨,有努力让自己阳光下去,却终于还是做不到的纠结。你问我那封信到底写了什么。啊,大概就是,自己身染重病,快要死了,幸福美好的未来什么的,谈不上,碰不到,所以,以后就请别继续联络了。
这样的内容吧。
食字小僧很害怕,似乎没有要害怕的理由,但是就是心里那块堵住,没有办法释怀。
要是一开始不吃掉那封信的话,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想也没用,不该是这样结束一切。
它吃掉了这封信。
大颗大颗的泪水流下来,无法停止,比那次吃掉的告白还要痛、还要强烈的冲击感,不是单纯的甜味,也不是苦味,是咸的,像海水一样,不对,是泪水的咸。厚重的挣扎,所有的字背后都在渴求帮助和依靠,然而字面上又强硬、又疏离。人类真的是蠢透了。再说一次就可以得到幸福,却那么固执不肯再试一次。
好痛苦,好痛苦,好痛苦。
吃掉的这封信,好痛苦。
但是这次做的是对的,它一边咀嚼着文字,一边笑了起来。
然后它消失了。
我要讲的故事就到这里结束了。
嗯?你说这样的话故事没有完结?啊,的确是啦。不过后续什么的无所谓的吧。不是吊人胃口啦,只不过我觉得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而已。
非要知道的话,其实后续很简单,鹳泽村的年轻人很久没有收到回信,终于按捺不住自己,亲自按着信件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姑娘,姑娘的病虽然很重,可后来奇迹般好转了。两个人感叹着自己因为信件而结下的缘分,后来顺利地交往,恋爱,结婚,生子,幸福地度过了后来的人生。彼此都觉得,没有错过真是太好了。
就是这样而已。
他们的人生幸福就像是上天注定的,即使没有食字小僧也注定要在一起。
食字小僧在这份幸福里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
不要摇头嘛,事实上就是这样的,如果把故事里的小僧去掉,这个故事也毫无疑问会成立,它并没有为了他们的幸福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不要哭啊,真是,只是个故事而已。现在的年轻人还真容易动感情啊。
哦,闻到香味了,午饭已经做好了。
现在一起来吃饭吧,下午就要开工啦。
整理档案什么的,拜托你了。
胭脂墨
文/菩提子
今天我赶到李叔铺子前的时候,已经是日照当空了。古董店的生意不多,所以李叔也没给我限制时间,但今天还真是来得太迟了些。
我有些担心地从巷子里走出,看着对面的古董铺,本打算等李叔不在正堂时溜进去,不想竟看到一个男子在古董铺子旁边的面摊前来回踱步,时不时地还向铺子里偷瞄几眼。
莫不是小偷?青天白日的,竟有人想入户行窃?
这世道真是变了,难不成欺李叔年老体弱?我想着便急急走进铺子。不赶巧,李叔正坐在柜台前翻看报纸,听见有人进门,也不抬头,道:“你小子昨儿个哪儿挥霍去了?今儿来得这么迟?”我硬着头皮说道:“叔,我昨天晚上赶暑期论文呢。”说完心虚地挠挠头。“小心我告诉你爹。”李叔说完,这才抬头瞥我一眼。我看他也没再生气,便凑上去道:“叔,刚才我看到咱们铺子门口有个人,贼头贼脑的,不像个正经人。”李叔推了推眼镜:“咱们铺子里也没什么好东西,他要想偷,就是给他顺走几个也不打紧。”
这我也清楚,李叔正堂里没什么好货,最值钱的也就是那个放在左侧架子上的民国仿粉彩瓷瓶。那些个贵重的东西都在里屋和地下室放着,若碰不到大主顾或行家,李叔是不会拿出来见人的。而对架子上这些摆设,李叔正眼也不会瞧。
我看李叔这么个态度,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走到里屋给自己倒了杯水。刚回到正堂,便见那个刚才还在门口犹豫的男人走了进来。只见他眼神涣散,面容憔悴,一脸倦容,似乎几宿没睡觉了。我走到李叔旁边,小声道:“就是他。”李叔没理我,看了眼来人,道:“先生是要出货还是看东西?”我定睛一看,那男子的衣着细看竟也是不凡的,想来应该不是什么小偷了。
那男子顿了顿,环顾了铺子一圈,道:“您是李景河,李爷?”李叔放下手里的报纸,看着他道:“爷是不敢当,李景河倒是老朽。”那人似乎立马松了一口气:“我是从江西来的,我姓郑。”李叔不语,只看着他。这人愣了一下,赶紧说,“哦哦哦,我是想找您看个东西。”他深吸一口气,从身后的行李中拿出了一个锦囊。李叔这才眯起眼,盯着那东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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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那男子从锦囊中拿出来一条墨,上有鎏金龙缠纹饰,墨侧有阴文楷书“徽州休城胡开文造”。是胡开文的墨?那便是清朝的东西了。那这家伙刚才在门口犹豫什么?我侧头看了眼李叔,竟发现他眉头紧锁,抬头道:“这锭墨,你从何处得来?”那男子说:“是前不久,家人在徽州市场上淘的。”李叔顿了一下,问:“多少淘的?”“不多,不过五百块。”李叔摘下眼镜说:“那倒是恭喜你了,捡了个大便宜。这东西的确是胡天柱所制,并且价格远远高于五百。”
我小时曾学过几年国画书法,所以对墨倒是略知皮毛。清朝有四大墨工,胡天柱便是其中之一,他开的胡开文墨店也是名声赫赫,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残墨百年可比黄金”。
李叔突然道:“但其中有些蹊跷。”我看见男子点了点头,“我闻过胡开文的墨,以熊胆、蛇胆、青鱼胆、牛胆等名贵药材入墨,但方才我嗅过气味,你这锭墨有些不寻常,它还有一种气味。”我听闻,也好奇地凑上前奋力吸气。即便是我,这时也发现了这墨的确有不凡之处。“胭脂的香气。”男子突然说。李叔抬头看着他,笑起来:“先生自己也发现了?那其中必定有事,还劳烦先生一道说来。”那人点头,李叔便知会我去沏茶。
“这事有些奇异,还请李爷务必相信我,不然我也不会不远千里来此处找您。我家在江西南昌,住的是一户大院,还是祖上做官留下来的宅子,但家里的人倒不是特别多。前日,我与妻儿去徽州探亲,恰巧便买下了这锭墨,将它供在我的书房中。自家里有了这墨,奇怪的事就连连发生。每逢半夜,宅子里便传来若有若无的女子抽泣的声音,悲凄至极,十分恕M芳溉栈沟笔歉舯谠鹤樱罄床欧⑾郑馍艟故谴幼约沂榉坷锎吹摹!碧秸舛乙咽且煌防浜梗诺貌磺帷D巡怀烧饽镒×烁雠恚?br />
那男子抿了一口茶,继续道:“这还是轻的,毕竟家里人也没出事。一日,我在书房写字,我妻子为我研墨,我没注意她用了这墨,不管她如何加水、如何用力,那墨就是不化。我虽奇怪,却心疼这好墨,当时便换了一锭用。可怕的是,次日,我妻子便毫无征兆地病倒了,请了中医西医都没法子,至今还在床上躺着。”说完那男子便开始拭泪,我看了眼那锭墨,头上冷汗都下来了。
“我听说您是高人,必定可以帮助我,价钱绝不是问题。”李叔抬头看了那男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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