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的生活意见》第9章


有人来看我,而第一个主人唯一的“修养”就是在上床前脱靴子。
这也难怪。
然而,“英雄不怕出身低”,对于卑贱的过去,我不会念念不忘,只叹没有学到吃饭定时定量、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与那两只母狗的相处之道。
从今以后,我要修的学分还真多。
好在,我天资聪颖、而且明察秋毫。世上多得是视而不见的人。听说,企业的接待人员就是如此,不过,我还没有机会得一相见。我不只是随便瞧瞧,而是细心观察、加以注意,并消化吸收。我对动物、昆虫的行为有着十分兴趣,不管是蚂蚁、蜥蜴、其他同辈或是人类,无一不让我好奇,进而研究他们的奇癖与习惯。我想,这不仅有助于我的心智发展,并让我老练世故、在社交场合保持冷静沉着——这些都是与人类和谐相处的要诀。
我就从观察两位室友着手。一只是拉布拉多大,毛色暗沉,像是长年裹着肮脏的黑色丧服;另一只年纪更大的母狗,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一团纠结的毛球。有人说,我有点像她——我不禁怀疑那人是不是瞎了眼?我想,她们俩必定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学得这些居家诀窍,就以她们为模范,好好学习日常生活的小节和正确的行为举止。不久,我就可以掌握这些技巧,让“老板”对我刮目相看,从此便可出人头地,让吾等狗族瞠目其后。
不知你是否曾和两个年长的女性共同生活过?她们一天到晚唠叨个没完,常为了—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暴跳如雷。我刚到这儿不久,就发生这么一件事,让我整个礼拜都成了“瘸脚大笨狗”。
※ ※ ※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用碗吃过东西吗?用碗吃饭有点窍门——你愈猴急,一头扑上去,碗就滑得愈远。因此,我学会把碗推到墙角,这样就不会滑走了。后来,我的技巧又更上一层楼了,我用一只爪子放在碗中央,如此碗固定不动了。而且,我吃饭最安分守已了,不会吃了一口就四处溜跶,过了许久,再回来吃。除非碗底一干二净,我绝不会离开,我想,这是常识,也是礼貌。此外,我总是吃得津津有味。(或许,你会说简直是“狼吞虎咽”嘛。不过,请不要忘记,我的童年是如何三餐不继。)
有一次,我吃完最后一口,正在吸吮爪子时。嘿嘿,旁边居然有一只碗乏人问津,还有半碗菜饭呢。我最看不得暴殄天物了,于是把爪子移过去。就在张开嘴巴那一刻,老母狗回来了,发现我居心叵测,想对她的食物下手,于是死命往我的腿上一咬。哎呀,我的妈啊,接下来是一阵狂吠怒吼。之后,我不得不用三只脚一蹦一跳地行走。我对“女性平权运动”的同情,到此为止。她们绝非柔弱无助的“第二性”,比你想象的要厉害的多——我腿上的疤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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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她们除了对食物具有强烈的占有欲,大抵还算和善。说来我之所以能学会居家生活的诀窍,她们功劳不小。
比方说,吠叫要看对象、时机——如误闯进来的邻家狗、每月来访的《瑜珈》杂志推销员,或是站在门口的陌生人,不可每次电话一响就叫个不停,或是对好心到府修理的水电工人吠叫;当然,夜半三更,在睡觉的篮子里看到蜈蚣,也不可以大声嚷嚷。此外,咆哮或咬牙切齿也是不当的举动,更不可在花园里大肆挖掘、把骨头偷偷藏在客人的手提袋里,或是在沙发上活蹦乱跳。
放屁也是在禁止之列。听说,那只拉布拉多大可说是“屁冠群伦”。很不幸,如果你在这方面成名了,空气一有异味,大家立刻以怀疑的眼光看着你——真是不公平。
记得有一个冬日夜晚,柴火在壁炉里劈啪作响,大伙儿齐聚在晚餐桌上谈笑,我们三只狗辈静静地待在一旁,做自己的事。突然间,原本美好的气氛被一枚“臭气鱼雷”破坏殆尽,也许是吃了太多香浓的乳酪所致。这是不可能“充鼻不闻”的,于是谈话顿时中止,大家都在找罪魁祸首。
我刚好趴在那个“罪人”的旁边——一个短小精悍、生性激动的记者。他会俯首认罪吗?别傻了。由于,先前类似的经验,这人的“无耻”显然已经相当地道了。他随即拿起酒杯,指着那无辜的拉布拉多犬,直截了当地说:“来人啊,把那只狗抓起来!”那只可怜的老母狗就此被赶出家门,在荒凉的夜色中饮泣。
哎!谁叫她的屁名声已“名满天下”。我的家庭教育并不只限定在少惹“老板”生气而已。由于对他们衷心喜爱与感激,或许再加上一点私人利益的考量,我更希望能讨他们的欢心。我很快就学到了得人宠爱的秘诀,积累他们对我的好感,以防哪天意外或误解发生时,得以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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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观察,人类最经不起情感的诱惑。不管是露骨的表白、深深的鞠躬、默默含情的凝视,或是一大早拼命摇尾示意,直至较复杂的表现,如欢喜、信赖、忠诚和逢迎馅媚等。最高级的作法要算是使出“魔狗宅急便”的看家本领。
有一次,我做了件有失教养的事,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我只好把珍藏已久的死老鼠拖出来,献给正在厨房做美乃滋的女主人。她感激得眩然欲泣,召来她的“另一半”,他们皆对我捕获老鼠的技巧,感到惊奇。因此,不消吹灰之力,我的罪过立刻被赦免了。我又如法炮制把一些宝贵的东西衔到“老板”面前——如坐垫、帽子、乱放的机票、被丢弃在客房中的内衣裤、他们最心爱的书、从国外来的紧急传真,乃至于半截小青蛇。说来,这些东西的价值并不重要,要紧的是我费尽心思去搜寻对个人而言意义重大之物。
我算是满机灵的狗,很快就可洞察何者对我有利。家居生活的技巧我不消两下子就学会了,之后把目光转移到外面的世界。当然,走出大门,我就得靠“老板”了。之后他们的个性,在此简单地素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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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他们不像一般的夫妇,因为两人都待在家里。听说,一般夫妻总是乱糟糟地吃完早餐,然后出门,赶着上班,在办公室里进行重要的事,像是开会、处理文件等。我们家的情况可不同,男女主人似乎都没有什么“正经事”。有时,我也觉得很奇怪。女主人看来相当能干,特别是在厨房。我想,她应该适合开饭馆摆大排挡的。
哎!她的“另一半”似乎没有多大本事。过去几年,我看到他试着做一些园艺工作,或是修理家里的东西,常是以瘀青、流血收场。被螺丝起子、铲子、剪刀弄伤了;手指被锅子烫伤;脚趾被重物砸到,或是拿着杀虫剂乱喷,让自己的双眼受害。哎,可怜的家伙。谢天谢地,他对打猎没有兴趣。他总是笨手笨脚的,只有使用螺丝链开酒瓶时,特别有一套。“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想他这本事也有商业潜力——比方去做酒吧招待。但他似乎一点野心也无,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是削铅笔,就是对着墙壁发呆。真是个怪人。
然而,他们似乎心满意足,我也过得优游自在。在和一对夫妻交往时,
很难同时和两位结为莫逆朋友。我觉得自己挺中运的——和任何一位相处都很快乐,但若同时拥有他俩,更不在话下。他们总是准时给我三餐,并深信新鲜空气和运动的益处,在我生病时,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唯一的缺点是,对卫生方面太过吹毛求疵。不过,没有人是完美的。就他们对我的关爱而言,我实在没有什么怨言。
如果可以提出一项批评的话——这是我的书,我想我有权这么做——那就是他们似乎无法抵抗社交生活的诱惑。哎!
他们的社交习惯实在是太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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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常常大言不惭地宣示,他们爱好平静的生活、静若植物,而且颇能领略山林之美,在“太阳那颗金色的球体慢慢滑落西方时”(他们的用字,不是我的),啜饮一杯咖啡,然后准备上床就寝——这真是可笑的幻觉。这对夫妻不肯离开山居岁月一步,坚持隐居的生活,家里却是门庭若市,没有一天有空档。来访的不是邻居,也非那些老是来搅拌水泥的工人,而是一整个“都市人难民代表团。”大抵而言,声名狼籍、喜欢大声喧哗、酷爱饮酒、三更半夜不睡,还把音乐开得震耳欲聋;此外,最爱说人闲话。
我才不在意呢。这些人实在很无聊,然而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之下,我发现——躲在桌子底下偷听,就可大开眼界。
就这样我接受了好几年广泛而且极其多样化的教育。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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