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传》第24章


(八)此法先行诸畿甸,以次推及诸路。
由此观之,则保甲法最初之性质,与今世所谓警 察者正相类,明甚。而其警察权,则委诸地方自治之 团体者也。警察权当集诸中央乎?抑当分诸地方乎? 当以官吏专任其职乎?抑当以人民兼任其职乎?此两 者各有利害,至今言政者犹未能断定。而在境宇寥廓 之国,中央政府之力,苦难综核以及于微末,则以官 吏谋之,良不如使民自为谋。而荆公之保甲法,则地 方警察之性质也。荆公之行保甲,非徒以为警察而已, 实欲改募兵以为征兵,而借保甲为之造端。当时宋制, 有所谓义勇兵者,数颇不少,然其无用亦与禁兵厢兵 等。公乃欲用其形式,而变其精神,此立保甲之本意 也。草创伊始,廷臣莫或以为然,公与神宗及诸臣反 覆辨诘,乃克实行。
今据《宋史·兵志》录其辨诘之 词如下:
帝谓府兵须与租庸法相须。安石曰:今义勇土军,上番供役,既有廪给,则 无贫富皆可以入卫出戍。虽无租庸调法,亦自可为。 第义勇皆良民,当以礼义奖养,今皆倒置者,以涅其 手背也,教阅而縻费也,使之运粮也,三者皆人所不 乐。若更驱之就敌,尤人所惮也。冯京曰:义勇亦有以挽强得试推恩者。安石曰:挑强而力有不足,则绝于进取,是朝廷 有推恩之滥,初非劝奖,使人趋武用也。今欲措置义勇,皆当反此,使害在于不为义勇,而利在于为义勇, 则俗可变而众技可成。臣愿择乡间豪杰以为将校,稍 加奖拔,则人自悦服。矧今募兵为宿卫,及有积官至 刺史以上者,移此与彼,固无不可,况不至如此费官 禄,已足使人乐为哉!陛下诚能审择近臣,皆有政事 之材,则异时可使分将此等军矣。今募兵出于无赖之人,尚可为军厢主,则近臣以上,岂不及此辈哉!此 乃先王成法,社稷之长计也。帝曰然。帝又言节财用。安石曰:减兵最急。帝曰:比庆历数已甚减矣,因举河北陕西兵数, 虑募兵太少,缓急或阙事。安石曰:精训练募兵,而鼓舞三路之民习兵,则 兵可省。臣屡言河北旧为武人割据,内抗朝廷,外敌四邻,亦有御奚契丹者,兵储不外求而足。今河北户 口蕃息,又举天下财物奉之,常若不足以当一面之敌, 其设施乃不如武人割据时,则三路事有当讲画者,在专用其民而已。帝又言边兵不足以守,徒费衣廪,然固边疆又不 可悉减。安石曰:今更减兵,则诚无以待缓急,不减则费 财困国无已时,臣以为倘不能理兵稍复古制,则中国 无富强之理。帝曰:唐都长安,府兵多在关中,则为强本;今 都关东而府兵盛,则京师反不足待四方。安石曰:府兵在处可为,又可令入卫,则不患本 不强。韩绛吕公弼皆以入卫为难。 文彦博曰:如曹濮人专为盗贼,岂宜使入卫?安石曰:曹濮人岂无应募?皆暴猾无赖之人,尚不足以为虑,义勇皆良民,又以物力户为将校,岂当 复以为可疑也?陈升之欲令义勇以渐戍近州。安石曰:陛下若欲去数百年募兵之敝,则宜果断, 详立法制,令本末备具,不然无补也。帝曰:制而用之在法,当预立条制,以渐推行。彦博等又以为土兵难使千里出戍。安石曰:前代征流求,讨党项,岂非土兵乎?帝曰:募兵专于战守,故可恃。至民兵,则兵农 之业相半,可恃以战守乎?安石曰:唐以前未有黥兵,然亦可以战守。臣以 为募兵与民兵无异,顾所用将帅何如耳。将帅非难求, 但在人主能察识而善驾御之,则人材出而为用,不患 无将帅,有将帅则不患民兵不为用矣。帝曰:经远之策,必当什伍其民,费省而兵众,安石曰:欲公私财用不匮,为宗社久长计,募兵 之法,诚当变革。帝曰:密院以为必有建中之变。安石曰:陛下躬行德义,忧勤政事,上下不蔽, 必无此理。建中所以致变,德宗用卢杞之徒而疏陆贽, 其不亡者幸也。
时有造作谣言,谓朝廷教练保甲,将徙之戍边者。 乡民惊扰,或父子聚首号泣,或自残伤以避团。韩维 等请暂停以安民。安石曰:乃者保甲,人得其愿上番状,然后使之, 宜于人情无所惊疑。且今居藏盗贼及为盗贼之人,固 不便新法。陛下观长社一县,捕获府界剧贼为保甲迫 逐出外者至三十人,此曹既不容京畿,又见捕于辅郡, 其计无聊,专务煽惑。自古作事,未有不以势率众而 能令上下如一者。任其自去来,即孰肯听命?若以法 驱之,又非人所愿为。且为天下者,如止欲任民情所 愿而已,则何必立君而为之张置官吏也?今宜遣官先 谕上旨,然后以法推行之。 帝一日谓安石曰:曾孝宽言民有斩指诉保甲者。安石曰:此事得于蔡骃,赵子几使骃验问,乃民 因木误斩指,参证者数人。大抵保甲法,上自执政大 臣,中则两制,下则盗贼及停藏之人,皆所不欲,然臣召乡人问之,皆以为便。虽有斩指以避丁者,不皆 然也。况保甲非特除盗,固可渐习为兵。既人皆能射, 又为旗鼓变其耳目,且约以免税上番代巡检兵,又自 正长而上,能捕贼者奖之以官,则人竞劝,然后使与 大兵相参,则可以销募兵之骄志,且省财费,此国家 长久之计也。
帝遂变三路义勇如府畿保甲法。冯京曰:义勇已有指挥使,指挥使即其乡里豪杰, 今复作保甲,令何人为大保长?安石曰:古者民居则为乡,伍家为比,比有长。 及用兵即五人为伍,伍有伍司马。二十五家为闾,闾 有闾胥。二十五人为两,两有两司马。两司马即闾胥, 伍司马即比长,第随事异名耳。此三代六乡六军之遗 法,其法见于书,自夏以来至周不改。秦虽决裂阡陌, 然什伍尚如古制,此所以兵众而强也。近代唯府兵为 近之。今舍已然之成宪,而乃守五代乱亡之余法,其 不足以致安强无疑。然人皆恬然,不以因循为可忧者, 所见浅近也。或曰:保甲不可代正军上番。安石曰:俟其习熟,然后上番,然东兵技艺,亦 弗能优于义勇保甲。臣观广勇虎翼兵固然,今为募兵 者,大率皆偷惰顽猾不能自振之人。为农者朴力一心 听令之人,则缓急莫如民兵可用。冯京曰:太祖征伐天下,岂用农兵?安石曰:太祖时接五代困极,豪杰多以从军为利。 今百姓安业乐生,而军中不复有如向时拔起为公侯者, 即豪杰不复在军,而应募者皆偷惰不能自振之人耳。文彦博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安石曰:以兵强天下者非道也,然有道者,固能 柔能刚,能弱能强。方其能刚强,必不至柔弱。张皇 六师,固先王之所尚也,但不当专务兵强耳。帝曰:保甲义勇刍粮之费,当预为之计。安石曰:当减募兵之费以供之,所供保甲之费, 才养兵十之一二。帝曰:畿内募兵之数,已减于旧,强本之势,未 可悉减。安石曰:既有保甲代其役,即不须募兵。今京师 募兵,逃死停放,一季乃数千,但勿招填,即为可减。 然今厢军既少,禁兵亦不多,臣愿早训练民兵,民兵 成则募兵当减矣。且今保甲阅艺八等,劝奖至优,人 竞私习,不必上番然后就学。臣愚愿期以数年,其艺 非特胜义勇,必当胜正兵。正兵技艺,取应官法而已, 非若保甲人人有劝心也。
以上皆初设保甲时荆公廷辩之言。所以不惮冗沓 而详录之者( 所录尚有删节。)一以此法为荆公精神 所寄,宜有以传之;一以宋史所载荆公政绩,恒务为 简略,无以考见其立法之精意,惟兵志于此事,言之 稍详,更不可以不表而出之也。呜呼!吾读此而叹荆公识见之远,忧国之诚,任事之勇,诚旷古而无其匹 矣!夫服兵役者,国民对于国家至大之义务,无所逃 于天地之间者也。故士农工商,举宜为兵,而万不容 于士农工商以外,别有所谓兵之一阶级者存。使于士 农工商以外别有所谓兵之一阶级者存,则此阶级必为 藏垢纳污之所,而其兵未有能用者也。宋以募兵之故, 而致兵别为一阶级,彼其积敝,当日诸贤言之既详。 然岂必远征诸宋,即以近今之旗兵绿营防勇,其腐败 之迹,固已与我辈以共见矣。荆公欲请其病源,乃发 明专用乡民农民之义,此曾胡江罗之治湘军所以能有 功也。其言曰:农民朴力一心听令,缓急惟民兵足恃。 试番曾文正函牍中,其类此之言,不可悉数,盖非实 心治事而有经验者,未易能见及此也。而其所以用之 之法,则首在奖养之以礼义,而鼓舞之以名誉。夫曾 罗诸贤之所以克建大业者,恃此而已。夫日本人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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