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仵作》第264章


柳氏道:“没什么好招的,我恨他,所以想杀了他,晚上趁他睡着了,我就用铁棍打死了他。 就这样。”
吴雄摇头道:“不对,你的个子那么高,如果是你打的话,会勾到帐幔的,肯定是曹汉民打的,你从旁帮忙,没错吧?”
“不是,与他无关,是我打的,我……,我坐在凳子上打的……,当时和他说话,拿了根凳子坐在床边,他不理我,翻身接着睡,我气急了,就拿起放在床脚的铁棍猛击他的头,当时我是坐着的,所以没有勾到帐幔!”
“那为什么床边没有发现凳子?”
“我……,我杀了他之后,把凳子拿开了放在一旁了。”
“你把凳子放在一旁?为什么?”
“我……,我觉得凳子碍事,就拿到一边放了。”
“你都杀完人了,还有什么碍事的?”
“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当时很乱,就这么放了。”
秦元插话道:“死者是躺在地上死去的。而且墙上有也有抛甩状血痕,说明死者曾经从床上下来。并成站立姿势被击中头部的,那时候。你是站着打他还是继续坐在凳子上?”
“是站起来打的,他一爬起来,我就站起来了。打了几下,他就倒地了。”
吴雄问道:“曹汉民呢?你杀人的时候,他在那里?”
柳氏迟疑了一下,道:“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没在我家,是第二天我告诉他的……”
“说谎!”吴雄厉声道,“曹汉民已经交代,当晚他和你在你屋子里过了一夜!而且是你叫他去的。你们两在屋里坐了一夜!你为何说他没有在你家!”
柳氏愣了,道:“这是他说的?”
“当然!要不要叫他来跟你对质?”
“不……,不用了,那天晚上,他是在我屋里来着。”
“什么时候去的?又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天黑的时候来的,大概五更天走的。”
“深更半夜的,他什么会到你屋子去?”
“我害怕,所以叫他陪我……”
“你害怕?你不是经常一个人住在哪里吗?有什么害怕的?再说了,你丈夫跟别的女人就在正屋。院子里还有人,又有什么可怕的。”
柳氏抬眼帘看了看吴雄,低下头,迟疑片刻。终于涩涩地说道:“我……,我喜欢他,晚上睡不着。所以想让他陪陪我……”
“嘿嘿!”吴雄笑道,“好一对奸夫淫妇。还说你们没有勾搭成奸,这不是招认了吗!说罢。你们当晚还做了什么?”
“没有做什么,就静静地坐着,我只想让他陪陪我。就这样,别的我也不曾敢想。”
“谁知道你们想了还是做了,这件事缓缓再说,你先说案子,——你杀了人之后,让他逃走避避风,是这样的吗?”
“是的。”
“你杀人的时候,他在旁边吗?帮手没有?”
“他没有,他当时在厢房里睡着了。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死者脸上的红色手绢,谁盖的?”
“是我,”
秦元听了,皱了皱眉,手绢上的指纹不是柳氏的,这就奇怪了?
想了想,秦元问道:“你打死刘虎用的铁棍,从哪里拿的?”
“为了杀他,我事先准备的。”
“你从哪里准备的?”
“我……,我买的。”
“那家铺子买的?多少钱?”秦元穷追不舍。
柳氏显然没有想这么细,想了想,道:“很久以前就买的,我忘了才那家铺子买的了。”
“不对,你刚才说了,你为了杀他,才准备的铁棍。这么说,你很早以前就准备杀他了?”
柳氏缓缓点头:“从他开始跟别的女人鬼混开始,我就想杀掉他了!所以买了铁棍。”
“你把铁棍放在哪里?”
“就放在我住的厢房的炕头下面。”
“这铁棍你用东西包了吗?”
“包?呃——,没有,就是那样的。”
“铁棍一端包什么布之类的没有?”
“没有。”
“你肯定?”
柳氏瞧了秦元一眼,犹豫片刻,才点点头。
秦元对吴雄道:“先把她关起来吧。”
吴雄吩咐禁卒将她押下去。人押走之后,吴雄问秦元:“大人,你怎么看?”
秦元道:“她在说谎,铁棍一头分明包了东西,才没有留下血迹,因为凶手将包裹的布之类的带走了,柳氏看到的只是没有包布的铁棍,所以她说没有包,从这一点看就可知她在说谎!”
“可是,她说她是坐在凳子上打的,这可以解释帐幔上为什么没有血迹这一点,先前我们也是因为这一点就没有怀疑柳氏作案,现在她自己的解释完全可以说得通,那我们原先的推测就站不住脚了,——她坐着可以打死者的,说明她有作案的可能!那铁棍上包有布这一点也是我们推论的,如果能找到合适的解释理由,一样可以证明她没有说谎,人就是她杀的!”
秦元道:“你说的未尝没有道理。呃——,这样吧,我们来做个测试。就知道人究竟是不是她杀的了!”
“测试?怎么测试?”
“案件还原!”秦元道,“就是让柳氏按照她自己说的方式用铁棍模拟一次行凶过程。看现场遗留的血痕,是否跟她说的一样。如果基本吻合。就证明人很可能是她杀的,如果不吻合,那就证明她在说谎。”
“这个……,能还原吗?”吴雄从来没有进行过这种测试。
“试试就知道了!”秦元笑道。在现代社会案件侦破中,秦元他们刑警队经常要进行这种模拟测试,以确认嫌疑人说的是否符合实际。
秦元吩咐捕头石猛用布带做了两个颜料包,里面装着棉花,用红颜料水浸泡过,其中一个用木棍挑着。高度跟死者一样。
吴雄和秦元带着捕快们押着柳氏又返回了她家。家里现在只有她一个人,所以捕快传讯她的时候,她已经把房门关上了,当下掏出钥匙开了门,进屋来到院子。
秦元吩咐捕快将颜料包放在床头,也就是发现床头血泊的枕头位置。秦元让人准备了一根跟作案的铁棍长短轻重一样的铁棍,交给柳氏,道:“你现在把你当时怎么打躺在床上的刘虎的,重新照做一边!”
柳氏迟疑片刻。道:“当时我很紧张,屋里又比较黑,看不太清楚,究竟是怎么打的。我已经忘了。”
“你坐在凳子上打这一点,没有忘吧?”
“这个当然记得,我是说做当时究竟坐在床边的什么位置。我忘了。”
“这个好办,咱们就把凳子按照一般可能的位置摆放。多摆几个地点,你一个个测试。”
于是。凳子按照可能的位置摆放了几处,柳氏分别坐下,然后用棍子多次击打床头沾了红色颜料的包裹。 沾了红颜料的铁棍随着柳氏扬起的铁棍,将粘附的颜料在帐幔上飞洒,形成一道道的血痕。
随后,秦元又把另一个用木棍挑着的包裹立在地上,也就是从墙上飞洒的血痕判断死者应该站立的位置,让捕快蹲在地上,手握木棍,再让柳氏站在墙对面,用铁棍猛击沾有红色颜料的包裹。
因为从案发现场墙上血迹的形状判断,墙上血迹是呈扇形飞洒的,由此可见,当时铁棍击中头部是正侧位右上方向左下方击中的。
秦元让柳氏击从各个不同的站立角度击打之后,在墙上又留下了一道道血痕。
测试完毕,秦元让所有人退出屋外,说自己要用法术查看。于是,所有人都退了出去。
秦元关上房门,自己慢慢比对帷帐里和墙上的血痕,发现有很大差异,柳氏击打后飞洒的红色颜料,跟现场血痕行走路线不同!
也就是说,按照柳氏的身高,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击打出的飞洒血痕,跟现场的都不一样,由此可以推断,死者不是柳氏打死的!
秦元把吴雄叫了进来,说了自己查出的结果。
吴雄道:“既然不是她,那就一定是曹汉民,我先前就怀疑是曹汉民,把他也拿来测试一下吧?”
“不行,测试只能印证人犯说的话是否符合常理,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如果曹汉民不承认杀人,就算我们让他进行测试,结果跟凶案现场一样,仍然不能证明他就是凶手,因为个子差不多的人,击打出来的痕迹都是差不多的,无法进行同一认定的。”
吴雄道:“要让他承认也不难。”
“哦,你准备怎么办?”
“瞧我的就行了!”吴雄神秘一笑,推门出来,吩咐将柳氏押回大牢关押,然后回到大牢,提审曹汉民。
曹汉民戴着木枷,坐在凳子上,有些茫然地瞧着他们俩。
吴雄将几张供词递给他:“喏,看看吧,这是你柳姐姐的供词!她已经承认是她杀死她丈夫的,因为她对丈夫已经彻底绝望了。”
曹汉民颤抖着手接过供词,诺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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