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北_许温柔》第85章


山的那一天坐过的。
那天他坐在丹阳殿里,朝李道无炫耀自己找到了想收为徒的人,甚至已想好了从什么术法开始着手教他,想好了过多少年他能有什么所成,想好了筹备什么法宝助他修行。
全是竹篮打水。
从栖霞到无量,可路过雾名山,也可不路过,丁鸿从来远远绕开。他不敢自那上空经过,不敢低头往下看,他怕他一看,就走不了了。
若到别人的地盘,他肯定不能这样阴恻恻地坐在大堂,将过往的风都冰住,但李道无什么也不问,二人的这一点默契使丁鸿能踏实地来丹阳峰散心。
某次,他上无量,恰遇上李道无在屋里团团转。一见他来,李道无脱口喊道:“丁鸿!”
丁鸿不明所以:“嗯?”
李道无抓耳挠腮,顿足道:“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不当讲。”丁鸿刚把两个徒弟赶到无量弟子堆里叫他们自己切磋,难得清静下来,什么也不想听。
“不当讲我也得讲了。”李道无性格随和,很少有这样强硬的时候,“你是不是还记挂着那位徐大哥?”
丁鸿瞬间冷了脸。
“若是别人的事,我也未必这么有闲心去管,可是你……唉!”李道无上去一拍他面前的桌子,“他今日就要死了!你说怎么是好?”
唐淮意怎么可能死?
他是没有人能寻到踪迹的唐淮意,谁若对他不利就是自讨苦吃,何况这世间早已再无他的仇家,除了不能上天入地外他无所不能,怎么会死?丁鸿虽然想念,但从未想过他可能会……不在世上。
李道无又拍桌子:“你说怎么办啊!”
丁鸿问:“今日?”
李道无:“若我没算错的话……就今日!”
李道无倒是没有算错,只是算得不太准。丁鸿撇下徒弟孤身赴雾名山时,那里已是一片火海,曾经的芳草萋萋茂林深深尽数化为焦土。
山中唯一的河道几近干涸,河底淤泥和大大小小的圆石露出水面,一个人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刀兵的伤口撕裂了他的前胸,这样的伤势对丁鸿来说不在话下,对普通人来说置人于死地绰绰有余。大片衣物被烈火烧为乌有,仅剩的部分沾了血紧贴在他身上,一并被火灼为黑炭。
丁鸿这一跪下,就觉得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
破败不堪的躯体如同满是裂痕的容器,已然无法留住将逝的灵魂,不顾这样做还有没有意义,他硬是将灵力传了过去,唤醒那人:“唐淮意。”
“当初我若跟你走了……我现在,不但活着,还和你在仙境……不食人间烟火吧。”也许是身体虚弱所致,也许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唐淮意说起话来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只可惜这温柔已是沙漏里最后的一丝细沙。落下,就再没有了。
那双凤眸渐渐失去了神采,干裂的口中喃喃低语,吐出弥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丁鸿,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
大罗神仙在这里也救不了他。
可他问:我还来得及跟你走吗?
丁鸿将停止呼吸的人抱在怀中,贴他的脸在自己身上——
“来得及!”
第68章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1
男子靠坐在窗边; 不时朝外望去,眼见日头将西,他越来越坐不住了。
他手里攥着根细绳; 绳子一端系在一只皱巴的粗布口袋上; 袋子里装的是一块圆圆的烤饼。若能打开来看的话,会发现袋子底下其实还有另外半块吃剩下的饼子。
这样的年头; 这样的地方,一个人; 尤其是正在窜个头儿的孩子; 得下多大的狠心才能把饼从嘴边拿开; 笑笑着说,这一半我吃不下了,你留着吃?
天气渐热; 虫蚁比人还精,循着味儿或飞、或顺凳子腿爬了上来。他还没舍得吃呢,怎么能便宜这些小东西?男子瘦得像是痨病鬼,挥着苍白羸弱的手; 将觊觎袋子里吃食的小虫一个个赶走。
云浮镇这破地方,热起来要命,日头大得像是想把人活活烤干。附近并非完全没有水源; 但地里种了粮食它就是不长,山脚的杂草没有几根是能吃的,见野兔一面可能比见神仙还难。已经是这般穷山恶水了,镇子周围的山里还有一群悍匪; 时不时在附近村落扫荡,抢夺食物、钱财,发飙起来连人也敢杀。
镇里的人也是一样,又穷、又凶,今天看着或许还是个好人,明天就有可能为了一点儿吃食举起屠刀。但凡是能走的、能跑的,无不举家迁徙离开这块地方,任他天王老子定了什么规矩也拦不住人们想活的念头。
外人乍一看以为是老天不给此地的人饭吃,但男子知道,这附近定是有个不得了的东西,甚至不止一个。它在无声地吸着此处的灵气,没有一口吸光算它会过日子。
此地不可久留。上次他们手里有点钱的时候,男子原本打算好好休息攒点力气,然后带着小瓜子一起离开这地方,谁知第二天小瓜子起了个大早,去二十多里地外的药铺给他买了几副药回来,赚来的银子就全花完了。喝下药,他身子确实是好了一些,但看着空空的荷包,肉又开始疼了。有钱人往往精明,不会轻易相信陌生人,有钱又好哄的傻子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他和小瓜子不知得何年何月才能搬走。
若不是他身子这么虚,他就、他就……罢了,他有什么用?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精怪该会的本事他一点儿也没有,即便不是身子骨这么虚弱,他也抓不住地里有肉会跑的那些东西,即便他认得天下所有的药草,他也没本事走太远的路去采。从体力上来说,他甚至不如一个十几岁的孩子。
砚台里的墨锭还剩不到一根手指头的大小,研了也不够再写一本册子的,何况他已想不起还有什么可写的了。当今最受世人瞩目的仙门应当还是无量、昆仑、栖霞三家吧?如果连这几家的心法秘籍都卖不掉的话,其他东西写了也是浪费纸墨……
“吱扭——”三边漏风的木门被人缓缓推开。
想着可能是小瓜子从屋后绕回来了,男子艰难地转过身,刚思量着脚步声似乎不太像,就见到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从容走了进来,站在屋中央。
他们住的地方是荒僻了些,茅屋看起来也是破败了些,有路过的人会把它当成荒宅想进来歇脚情有可原,但一走进来还是能看得出此地是有人居住的啊!何况他还坐在这儿呢,来人站着却不说话,是什么意思?
男子道:“你这个人,进了别人的家,怎连话都不说一句?”
来人好似没听见一般,眼皮也没抬一下,几根手指捻灰似的搓了搓,搓下一片金粉。粉末在未着地的半空组成了两个字,而后消失不见。
“墨韵。你起的这个名字,还真是省事。”那人音色清冽,说的话却教人不寒而栗。
男子惊愕地睁大了眼——世上应当没有他不知晓的事才对,而他竟然想不出此人方才使的是个什么招式。
这人身上穿得层层叠叠,绝对不是普通人在骄阳烈日底下能穿得住的衣裳,想来多半是出身仙门,还修成了寒气灵气罡气或是什么气的护体,而那些仙门之中的规矩何其之多,若非位高权重,谁也不敢凭心情作这般超凡的打扮。躯壳深处的求生本能催促着墨韵尽可能远离危险,他奋力扶着墙欲起身逃开,一手还紧攥着那只布口袋。
来人倒也不出手阻拦,只是幽幽地说:“走不动了吧。”
墨韵毛骨悚然,哪怕走不动,他也不能坐以待毙!可他好没用,攀着窗框的手臂直打颤,试了几次依旧未能站起身,口袋里的那一块饼对他而言犹如千斤重负。
来人将手里的剑横放在桌上,仿佛自言自语:“就算走得动,难道还能快得过我?”
墨韵这一辈子只拿过笔,没拿过剑,他对剑的理解仅限于书里的前人所述。虽然他不懂剑,但他看得出这人剑鞘上饰有炫目剔透的宝石,剑柄上的玉坠也像是寒水凝玉——无一不是价值连城的象征。而他,家徒四壁,穷得马上就要上吊了,这么有钱的仙门之人何必浪费宝贵的时间来和他过不去?他身无至宝,更无灵力,就连这副身子骨也不及一撮嚼碎的药渣值钱。
来人一理衣摆,稳稳当当地坐在瘸了腿的凳子上,扬袂之间,纱氅的袖摆边缘赫然绣着一方如水似波的图案。
按理来说,水波纹并不是一个适合绣在外袍上的纹路。绣它还不如绣一枝寒梅,有迎风傲霜雪的高风亮节之意,也不如绣一截翠竹,寓意君子不屈,宁折不弯。最要命的是,世人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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