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梅》第27章


我只不过是去他宿舍还书,只不过为他倒了一杯开水,我有错么?
他是个强有力的、幽默能干的家伙。口里常吐出一大堆高深又有趣的话,有的很富哲理,有的纯属放屁。只一点不容置疑,他对女人有着强烈控制欲。居然问我:“你愿意作我的女人吗?”言下之意,有很多人愿意作他的女人或者已经作了他的女人。
认清此人面目后,我大醉一场。一个外表老实的男孩闯入了我的世界。
柔情而富有诗意的他,有一双梦幻迷离的眼睛,诱惑我走向黑暗边缘。我也试着和他亲近。徒劳。肢体接触的一刹那让我想到那一个惊险的夜晚。他温柔的劝说对我没用,终于撕开了面纱,露出狰狞的面容。看到我惊恐的模样,他似乎又后悔了,连声对不起,然后就着魔似地向我坦白他的过去,表情无辜且无助。
又一个花小子。
可能因为爱得不深,我并没有被他们彻底打击到,直到明确自己真正情之所钟。
一个大我十七岁,对他的敬慕成为我终生云淡风轻的梦。后一个,纠缠与痛楚,多说无益。火花燃尽,惟余沉灰。只记得挥别时分,我站在路灯下,眼眶噙泪口角含笑地说:“我宁愿你跟她在一起心里有我,而不愿你跟我在一起心里有她。”
还没毕业,我就对爱情灰了心,对红颜知己的身份更是极端厌恶。我只想一个人,消失在人群风暴中。不化妆,不应酬,不大笑,不大哭。朴衣素食,清简度日。读几本正的好书,写几首动听的歌,供自己与黑夜交流。
一晃两年过去。寂寞开始侵蚀我的面容。
是的,我老了。不但心灵,还有外貌。青丝里冒出了华发,梳头时,悠悠落下,我捉住它们,一根根摆放在镜子前,最后竟然凑成一束死白的光。皮肤也不复曾经的白里透红,而是黄里泛青,划着细微的纹路。
信号灯打亮,我深刻地明白个中原因。
我太孤独,孤独得发狂,孤独得刹那之间定格一生凄凉。孤独这把刀,刻坏了我的面孔,我告诉自己,我需要吸入鲜活的人气来翻新我的血液。
交男友?这个方案两年前就被我否认,如今依然。何况,我对男人——确切说是失去了童心的男人没有任何留恋——这源于我的过于苍老——老年人只会喜欢孩子——所以在听轻妍说出那句玩笑话时我察觉到镜中我的眼眸骤然明亮。
“我看你啊,还不如去孤儿院领养个孩子陪你过日子呢。”她磕着瓜子,冒出这句将要改变我一生的话。
领*养*孩子?我停住手里的牛角梳,转头,目光射向她半卧着的沙发。
她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将手指间的瓜子皮抖掉,咕哝:“既然你打算做一辈子老处女,只能去领个孩子回来养啰。”
领*养*孩子?我重举镜子,对着镜中人露出会心的笑。
就这么办。
第二章 沙上凫雏
“我要去领养一个小孩。”
轻妍听到我的答话,双目圆睁,嘴巴又圈了个“o”,结巴道:“你你你不会是来真的吧?”
为什么不是真的呢。轻妍,你现在后悔是来不及了。
好说歹说征得了轻妍的首肯,我挑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直奔北京市儿童福利院。由于我还没到可以收养子女的法定年龄,便找了一个住在北京的远房亲戚同往,以她的名义向院长提出□□的请求,不久便办了过继手续。
来孤儿院之前,我曾仔细思考过到底要男孩还是女孩。按理说,女孩子跟母亲容易亲近,何况少女的美丽灵秀就连达芬奇也不能绘其一二。只是,作为女人,我深知女孩子只会让更让父母操心。而我一个单身女子,对自己是否保护一个女孩一帆风顺地长大、中途不受任何伤害不抱信心。与其要一个女孩,为她担心一辈子,不如要一个男孩,等他长成男人后保护自己。
我对院长说道:“我们想要个七岁的男孩。要健康活泼的,不要内向阴沉的;要长的
可爱的,不要难看的;嗯,要懂事的,不要特别闹人的。”上帝原谅我吧,希望这要求不算歧视。
经院长挑选,七八个合格的男童被领了出来。站成一条线,排开在我面前。
看到眼前景象,我不禁要感叹造物主的伟大。
一张张小脸,在阳光照射下,像是秋天刚成熟的红苹果。不管是瞪眼的、噘嘴的、吐舌头的、咧嘴微笑的,每一个孩子都露出天真烂漫、不加伪饰的表情。他们的生命之气鲜活得如汩汩山泉,煦煦林风,清新扑面,我像是畅饮了琼浆玉液,精神为之爽落。
每一个都这么可爱,我应该选谁呢?眼睛一转,对着几个孩子说道:“小朋友好。”
“阿姨好。”他们齐声道。福利院教会了他们礼貌。
“告诉阿姨,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彤彤”,“我叫小冬”,“我叫轩轩。”三个声音同时响起,把我的视线吸引了过去。
三个粉妆玉琢的小孩,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我看。
我目光巡过,触及那个叫轩轩的小男孩时,心弦一颤。
他顽皮天真的眼神中,为什么会流露出一丝浅淡如云的忧伤?是悲伤?是怜悯?是,好像又不是……
我问院长轩轩是怎么进孤儿院的。
“轩轩是个私生子,他妈妈生了他,没脸养,没钱养,就送进来了。不过这孩子呢,平时挺大方的,很懂事,从不捣乱。我们福利院的工作人员都很喜欢他。”
原来是这样。我猫腰拉起轩轩的小手,说道:“轩轩,以后你住在阿姨家,让阿姨照顾你,你说好不好?”
轩轩以前一定看过其他孩子被领养的情景,知道我意图何在,他抬头望了院长一眼,又对我说道:“谢谢阿姨,可是我不想走。”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想跟院长伯伯在一起,跟福利院的阿姨在一起,还有跟其他小朋友在一起。我走了他们会难过的。”他的声音悦耳得像是相互碰撞的玉器。
我微微一笑,对院长说道:“就是他。”
经过院长耐心的开导,二十分钟后,轩轩实际上已成为了我的养子。我向院长道谢,留下联系方式,带着轩轩坐地铁回到了座落在西城区的家。路上的阳光鲜明炅盛,行人如旧,而我牵着男孩的手,恍如隔世。我,我是母亲了现在。我们的生活宣告奏响新章。
如院长所言,轩轩既活泼又懂事,仅仅过了三个星期就完全适应了新生活。而我则全心全意照顾他的饮食起居。给他做饭,用自己当时甚为微薄的稿费给他买新衣裳和零食——口头却还是教育他要懂得艰苦朴素。哎,母亲的心,总是这么矛盾!
有了我的疼爱呵护,轩轩眼里的伤感渐渐消失不见了。人也像每一个正常家庭的孩子那样越发淘气好动。他照我的意思叫我妈妈,心里似乎也真的把我当成了母亲。甚至,我感觉那是一种深深的依恋,就像我初次看到他,就产生一种深深的疼爱感一般。
也许,这就叫缘分吧。
我让轩轩叫轻妍为“妍姨”,他便拖长了声音叫“妍姨”,逗得轻妍花枝乱颤。后来她跟我说,轩轩这个孩子,她也是看第一眼就喜欢。
接下来的工作,是该给轩轩起个取个正名,一个好听的、意蕴丰富的、与众不同的名字。我可不同意名字只是符号的说法。给儿女取名字是为人父母的乐趣和荣耀。天底下哪个父母亲没有为自己的宁馨儿定名而大费苦心?
姓,是有了。跟我姓,姓莫。
名字呢?
抱来现代汉语词典,外加一部古汉语词典,磕在膝盖上开始翻。轻妍冲好一杯牛奶,递给我,问道:“三个字还是两个字?”
“三个字。不容易重复。”接过她的牛奶,一口气喝完。
“要不我帮你想想?我的小侄儿的名字就是我这个姑姑给他取的。叫做董希远。如何,格调够高吧?”
“是挺好的。” 可是她怎么能这样。轩轩是我的儿子!
“不如叫莫怀念?怀念怀念,本来是让人伤感的事,加上一个‘莫’字,就是劝人不要怀念,调子就高扬了。喊起来也特别顺口:怀念!怀念!哈哈!”她自己把自己逗得大笑。
“我还是自己好好想想,先谢了啊。”
“那好吧。我回房睡觉去喽。昨晚去酒吧唱歌,嗓子痛得要命。你慢慢找,明天向我汇报。”声音远去。
我胡乱翻着字典,方块字一个个掠过眼底。书页被我翻得扑扑作响,直到那个“鸿”字跃入眼帘。
鸿?“燕雀安知鸿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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