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梅》第26章


L炜罩械难ソサ厥窍麓罅恕?br /> 完
楔子
庄重的《婚礼交响曲》回旋教堂,佳客列席,神父伫立讲台。我穿着神话般的婚纱,挽着他的手臂,从教堂门口盈盈步入。阳光在我的眼皮上跳动,眼睛却怎么也撑不开,只听到耳边赞叹声此起彼伏:“新娘看起来很年轻啊。”“嗯,两人很配。”“赵先生没找错人呢。”
脚步停在讲台前。神父的目光像冬日阳光一般温和,扫过的地方立时像被染上神圣的紫。我颤抖的心在这目光前得到了平息。
“赵文宇先生,你愿意娶莫丹妮小姐为妻,并且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贱、健康病残,都爱她、珍惜她直到永远吗?”一切安静后,神父说出这句每个人早已料知又满怀期待的话。
“我愿意。”
“莫丹妮小姐,你愿意嫁给赵文宇先生,并且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贱、健康病残,都爱他、珍惜他直到永远吗?”
“……”
“莫丹妮小姐,你愿意你愿意嫁给赵文宇先生,并且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贱、健康病残,都爱他、珍惜他直到永远吗?”
神父问了第二遍,我不能再沉默以对。十五年的时光织成利箭穿透我的心脏,一朵血色的花开在眼前。视野模糊了,脑海里的声音却越发清晰,最后化作语珠子从唇间吐出——
“我不能。”
“你说什么?”我看到他的瞳孔顷刻扩大。
“对不起,我不能。”我一面说一面扯下无名指上那亮晶晶的玩意,摊在掌心中。手掌伸至他眼前。
“这个时候你反悔?”
“就在神父问我第二遍的时候,我突然想通了。我不能嫁给你。”
台下喧哗声隆起,我只当是睡梦中窗外轻风扫落叶。
汗珠一点点占领了他的额头,难以言述的神情在他的面部怂动,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心沉到了马里亚纳海沟。
“对不起。”
他缓缓伸手拣起戒指,凑到眼前,微微转动,眼光朝四周发散,闷雷似地说话:“你是为了他对不对?”
“我只有两年可以活。你何必为我浪费光阴。”
他冷笑,手一扬,戒指在空中划出一条莹滑的弧线,继之“叮”的一声响动,重极又轻极的,诺言就在这声响动中四散成烟。
“再见。”他说。迈步,一个人,冲出教堂。
我目送他背影远去,泪花带着微笑一并绽放。
只是,赵文宇,想不到你四十二岁的人,为了爱情和婚姻,冲动得就像个孩子。
孩子,孩子,我在心中默念。我的孩子只有一个。不是他,是那个叫莫鸿筱的,比我小十七岁的人。
莫鸿筱,我的寄托,我的生命,我的爱,我的……养子。
第一章 明日黄花
十五年前,我也像每个年轻女郎那样拥有洁白弹性的肌肤,乌黑柔亮的秀发,纤细柔媚的腰肢和美好挺秀的胸脯。用露华浓洗澡,涂雅诗蓝黛的眼影,穿蕾丝内衣,喷雅顿的绿茶——那种落花无言、人淡如菊的香水。
但那只是外表而已。异于大多数二十四岁的女人的,是我还有拥有三十五岁以上的头脑和心境。如果非要从外貌上找出应证的话,拿轻妍的话说,就是我的眼里总是流动着永恒的怜悯与缥缈的寂寞。
我喜欢,并且得意她的说法。多么沧桑和优美。
可是,谁能想象我——在芳华未凋的时节,心却过早地冷败了。就像过了夜的莲叶包饭,外面还算鲜绿可爱,剥开一看,却是一堆又粘又酸的东西。
两年来,我一直在有意地抗拒这心灵衰老之虫的啃噬。比如买一个蓝不拉叽的哆啦A梦挂在床头,闷的时候就朝它说话,作着竹蜻蜓带我上天、时光机带我返古、随意门带我周游世界……等等不切实际的梦。
天真。
天真?你也算天真的话,这世上就没有老女人了!轻妍巧笑倩兮,目光像碎玉明珠,一粒一粒敲击我的心坎。
轻妍这个女人,比我大一岁,同样的心理年龄超过生理年龄。但我们两个绝对是不同的人。
表现在:她可以在一星期里从外面带回三个不同的男人回家;每天至少抽一包烟——那种清凉薄荷味的女士香烟;高兴的时候哭,难过的时候笑;梦呓;夜游,吃便饭那么容易地说“我爱你”三个字;疯狂地工作和疯狂地做*爱并行不悖。
很长一段时间我后悔跟她住一起,这个后现代的畸形儿——而我是古典的。现代派遭遇古典派,难免会爆发如火如荼的论争。所幸我们是有教养的女儿,只动口不动手。
我跟她还算顺利地相处了两年。两年时光自然也会滋生一些有趣的、富有生机的事件。例如曾有一夜我俩翻墙闯进香山公园,登上山顶,赏一场华丽的狮子座流星雨。雨中许愿,下辈子作个男人。
或者各自手里捏着一个啤酒瓶,回到花开的湖畔,对饮至凌晨。把诗歌从“山有木兮木有枝”吟到“时光消逝了而我还在这里。”大笑。
更多的时候,却还是她跳舞,我听歌;她夜游,我睡觉。她昼夜颠倒,我按时作息。她是个自由职业者,而我有固定的工作——在北京城的某家不大不小的报社作新闻记者。
作一名新闻记者是我大学时代的梦想。毕业后也算如愿以偿。青云满胸。但是,过了没多久,我便对这种人云亦云、唯当局马首是瞻的行当的失去了兴趣。
轻妍说过,我是极有同情心的人。那句什么,“永恒的怜悯。”
因为同情,道德感就弱不了。想伸张正义,作社会弱势群体的传声筒——我已说过我骨子里是个古典又浪漫的人。这样的人不大容易存活在现代社会,我的稿子毙稿率在小组里数一数二。
中国的报纸,谁也不敢捅破那层纸。记者成了编,道义就下了肩。
两年的披星戴月,两年的忍气吞声,令我决心彻底退出这一阵营。从报社走出的那个傍晚,身上轻松莫名。夕阳挂在西天,洒下满地金黄,我的影子被南风吹得长长短短,短短长长。
我光荣地加入了自由撰稿人一族,每晚在台灯下对着电脑敲字。一敲十五年,敲成个作家。
只是,我单身。
轻妍在得知我还是个处女的那一刻,眼珠快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嘴巴圈成一个“o”型。
“啥啥?你没跟男人好过?”声音嘈杂。
“怎么,谁说二十四岁的女人一定得非处?”我反问。
她大片可惜中又夹杂些许羡慕地摇头:“人生不完整。”
“不完整就不完整。我对男人没丝毫性趣。你可以骂我是病态。”我抛给她大方的笑脸。
“呃,我想,是因为你年轻时爱情上遭遇挫折,对男人戒心太重的缘故。”
“可能吧,我不知道。”
“但是,亲爱的,你不能任自己这么冷淡下去。这样对身心健康都不好。你不妨只把男人当成一个工具。嗯,床上用品。就这么简单。”
我笑笑。她现代,我古典。就这么简单。
我没听从她的诱导,两年来坚守阵地,寂寞翕忽划过眼底。男人跟我接触一个星期以上,就被我的敏感和冷漠吓跑。
时光退到四年前,情况就完全不同。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还是个性感少女——不是纳博克夫笔下的那种性感少女,而是那种自信又精明,懂得怎么在男人面前发挥自己魅力的都市女郎。眼神、声调、动作,也许不是着意流露,却赢得了不少异性对我“很有女人味”的评价。
大学里的一个女友说的就更直接了:男人不是想要爱护你,而是想要征服你。这句话像暗夜星光一般投射在我的心房,成为我多年来挥之不去的梦魇。以后日子里我对男人的疏离,也许正是一种反征服的念头在作祟。
这个念头最早源于对大学里男友的失望。
大学里我正儿八经交过两个男朋友,时间都不长。现在回想,原来我并没有自己当时以为的那么爱他们。也许不过是青春岁月的相伴相随,冬季里相互依偎,像两只刺猬,刺痛对方又温暖对方。
第一个,交往不到三个月,把我弄到他的床上,不客气地进行侵袭。我用八路军抗击日本鬼子的精神竭力抵抗,幸免于难。他的同学都知道我上了他的床,背后有何指点我充耳不闻。冲出宿舍,天空大雨滂沱。
我只不过是去他宿舍还书,只不过为他倒了一杯开水,我有错么?
他是个强有力的、幽默能干的家伙。口里常吐出一大堆高深又有趣的话,有的很富哲理,有的纯属放屁。只一点不容置疑,他对女人有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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