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第04~05天作者:金英》第14章


上官看到小方脸上的温柔越来越浓,眉目也越来越生动,他打给谁的?会不会是陆薇?肯定是!还有那篮红玫瑰,除了她还有谁有资格得到?瞧方队关上手机时那付甜蜜的样子,就连那个背影,也像是带着糖分。对,陆薇肯定已经回家去了,她是谁?她是市长的女儿,陆星的妹妹,谁能把她怎么样?带她走的那个男人说不定就是陆星派去陪她玩的。哼,乔烟眉,你输了,你还女巫呢!哈哈!女巫再厉害毕竟也是过去时,现在是声光电子时代,那一套不灵了。唉,算了,本来是向他汇报他女朋友的情况的,看来不用多此一举了。回家赶快洗个热水澡睡觉吧,否则皱纹真的会哗哗地长出来。 
《千机变》…》 第五天 
第一章 
作者: 金英 (公共作品) 
上官回去后早早地就睡了,倒不是怕长出皱纹来,她是真的累了。这一觉睡得也香,做了好几个梦,在最长的那个梦中,她竟然收到一个漂亮的花篮,上面插着一朵朵鲜红欲燃的玫瑰,还有那星星点点的满天星,雾一般萦绕…… 
第二天醒来后,她笑着摇了摇头,肯定是昨晚看到小方给人送花才作这种梦的,她想。不过,会不会梦想成真呢?她的心里竟然生出一点点的期待。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一打开办公室的门,她的办公桌上居然真的放着一个硕大的花篮,一朵朵的红玫瑰娇艳欲燃,星星点点的满天星梦境一般萦绕…… 
真的梦想成真了,谁制造的奇迹? 
上官毕竟是个女孩子,她又激动又好奇,几乎是轻飘飘地走到鲜花边,陶醉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花丛中还有一个贺卡,贺卡做得相当精致,缕空镶金边,印着粉色的暗纹,中间写着一句话:祝你生日快乐。没有署名。 
谁送的呢?方队?不会不会,没有道理的嘛,他是给陆薇订花去了,电话她都听见了嘛。那会是谁呢?正纳闷,同事们陆续来了。 
“哟!有人巴结咱们警花了,花篮都送到刑警队了,这不是向咱们全体未婚大龄青年挑衅吗?不得了了,这算是从心理上袭警。”一个小伙子嚷嚷。 
“就是,这谁干的好事,这么没眼光,居然送给全局最难看的一个警花。”小方端着杯茶踱过来,顺手在花篮中抽出一枝玫瑰,放在鼻子下闻了闻,看着上官笑。 
“讨厌!”上官双手叉腰,怒视着小方。小方虽然年龄不大,但队里不论是老同志还是新队友,都挺尊重他,从没有人跟他顶嘴,只有上官文华偶尔跟他吵几句,因为她是女孩子,聪明的男人从来都不跟女人较劲。 
小方笑了,“你别瞪我,这花篮八成是送错了,瞧见没,连个名字都没有。哎呀,这些花真是命苦,投错胎了,不如变成一把韭菜让猪啃了。”说完他拔脚就溜。 
上官掐了一朵玫瑰砸在他背上,“别让我看见你。” 
“喂,别生气了,送花的人打来电话了。”刚才那个小伙子拿着电话筒招呼上官,“你的。” 
上官接过电话,里面传出庄美容的声音,他轻轻地说:“祝你生日快乐,可爱的女孩。” 
是他── 
上官惊骇之极,怪不得他昨天来找她呢,原来……天,她可从来没想过。怎么办? 
“发什么愣呢?”小方碰了碰她。 
“没什么?” 
“请问这里哪位是上官小姐?”一个漂亮的小男生出现在门口,“这儿有她的鲜花和礼品,请她验收一下。” 
又是我的?上官怀疑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她想不出今天到底是什么黄道吉日。而且就连她的生日,她自己也不记得了。难道又是阿庄?他这么肯下血本?太夸张了吧? 
“她就是上官文华,我们队里惟一的一朵警花。”同事们将上官隆重推出。 
“幸会!”那位穿西服打领节的小男生礼貌地欠了欠身子,“您请!” 
马上,鲜花被送了进来,不止上官,全办公室的人都吃惊了,因为花既不是一束,也不是一篮,而是整整一车──如卡通片中花仙子乘坐的那种小马车。 
小马车被装饰得美仑美奂,里边各种鲜花灿烂明媚,就像雕塑出来的一个梦。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这种梦,不过,理智的女人一定会想清楚这个梦是出自于哪个梦工厂,因为梦不光是有美梦,更有噩梦。若发错了方向,那可真是会错得离谱。 
上官心里紧张到了十分,庄美容是不是疯了? 
不过这份紧张是多余的,因为送花的人是杨小玉,只见她神采飞扬地走进来,“嗨!各位警官大家好!” 
“喂,原来是你,你捣什么乱呀!”原以为是言情剧不料成了情景剧,小方大笑,同事们也都哄堂大笑。 
“今天是上官的生日,我们老板特意派我来向上官警官表达祝贺。”杨小玉笑着一挥手,又进来一辆小马车,车上是一个巨大的蛋糕,足有五层,鲜奶油层层叠叠堆成漂亮的花儿,最上面写着:祝您生日快乐! 
不是庄美容,上官多少松了口气,可是,她跟龙琪没什么来往啊。正纳闷,龙欢欢欢喜喜地蹦跳着进来,上官顿时明白,龙琪这是谢她对她儿子的救命之恩呢。 
“上官姐姐,自从你给我输血以后,我就觉得自己越来越漂亮,我想这肯定是一位神仙姐姐,她的血液能化腐朽为神奇,她本人长得一定如天仙化人,”龙欢抓住上官的手,“我今天一见,果然,姐姐真的是美丽动人,姐姐要是上了天,天上的仙女一定都得气得一个个掉在地上,她们加起来也没姐姐你漂亮呢。” 
这话如果从一个成年人嘴里说出来,那真够肉麻,但由一个小孩子来说,就大不一样了,女人哪有不吃这一套的,上官满脸放光,“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生日?” 
“生日嘛,又不是国家机密。”杨小玉潇洒地挥了挥手,“好啦,心意带到,就不打搅了,龙欢,跟叔叔阿姨们再见。” 
“姐姐再见。”龙欢抱住上官给她脸上贴了个香吻,又握住小方的手,冲他挤了挤眼睛,一脸坏笑,“久仰久仰。” 
“干吗呢?挤眉弄眼的。”杨小玉问。 
“见了美女激动呗?”龙欢嬉笑。 
“你握的可是神探方队长的手。”杨小玉说。 
“见了帅哥更激动,这么多年,我终于遇上个比我更帅的了。大哥,缘分哪!”龙欢使劲地晃着小方的手,小方感觉到一件硬硬的东西滑到自己掌心。 
其他的人不知道这里边的小动作,觉得这小孩蛮有趣的,过来逗他。杨小玉忙说“你们这耍猴呢?我们家这可是一小孩儿,未成年人也有尊严。走,回去。” 
她是潇洒地走了,难题却留给了上官,她对着满屋子的鲜花和那块蛋糕,“这,这怎么办?真的收下?” 
瞧她那点儿出息,人家还贪污受贿呢! 
这已经是第三瓶酒了,江远哲看着杯中红艳艳的葡萄酒汁叹气。他在这座城市已经呆了一个多月了,先是在光华酒店住着,前天,才从那边搬到龙琪大酒店。 
他来这里的真正目的是要找到乔烟眉,乔烟眉身上一定有他要的东西,因为据手下人说,乔大禹失踪前把所有的“货”都交给了她。那其中自然就包括他们江家的命根子,当年青衣绣的信物,另外还有…… 
江远哲曾是个单纯正直的青年,他的惟一梦想就是做一个畅销书作家,跟金庸李碧华似地写出无数精彩故事,逍遥自在,但他这个理想首先被爷爷打破,因为他是江家的子孙,江家有偌大的产业要人承接,这世上不缺作家,但江家缺少人手。他只好去攻读工商管理金融贸易,可是他真的不喜欢。这当然还不是最悲哀的,最悲哀的是,他跟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英雄情结,当爷爷成天在他耳边讲江家的往事时,他心底那种最原始的野性终于被撩拨起来了,他想当大哥,男人都想当大哥,但江远哲更优越,只要他想当就能当,因为他生下来就姓江。 
他当上大哥了,他以为爷爷会喜欢,不料爷爷大动肝火,他原来不是让他当大哥的,他是让他好好做生意的,爷爷还说,现在的黑道都在洗黑钱,拉选票当议员,他倒好,白道硬往黑里染。 
他又错了,总之他从小到大就没有一件事是作对的,他总是错,总是让爷爷不满意。小一点时,他还肯低头认错,长大一点后,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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