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死了秦帝国》第44章


以先贤韩非子说“一寻长的布帛,不会武功的人也敢顺手偷走,而上百斤熔化了的金子,盗跖这样的大佬也不敢抢”,因为他怕把手烫了啊。只要你用重刑深罚,盗跖也不敢乱动,如果你不敢督责,小孩也敢偷几尺布。泰山那么高,可一个跛脚的牧羊人也敢上去踩,城墙不过五长,楼季(楼老四)这样的蜘蛛人也上不去。就是因为泰山的坡缓坦而城墙的壁陡峭。高明的上等人就是要把自己修得陡峭,用严厉的督责让天下人都怕他。
高明的君主在实行督责之术时一定要排除三种人的干扰。一种是天天嚷嚷节俭仁义,一种是天天谏说,一种是烈士刚直的人。这三种人一捣乱,君主就没法督责下去了。所以君主对于这三种人,办法就是闭上眼睛,塞上耳朵,让他们没法影响你。君主督责得有力,国家就富强,国家富强君主就可以撒欢儿享福还没有亡国危险了。这岂不是比尧帝大禹高明得多吗?这样才叫明君哪!而且,群臣百姓被您这么督责着,一天到晚都想着怎么别犯事儿,哪里还敢图谋造反呢?
李斯写的这篇文章,说的简直不是人话,真可谓人头畜鸣了!当然“人头畜鸣”这个词是后人形容秦二世的,长着个人脑袋,却发出了驴子叫。
秦二世看了李斯这篇文章,高兴多了。于是秦二世严厉推行督责术,提出“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的督责标准。经过一番努力,秦二世终于把整个帝国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和大屠宰场——“刑者相望于道,而死人日积于市”。大街上走的都是缺鼻子少脚的,而死人一天天地在农贸市场堆积起来,杀人比杀猪还多。本来已刀兵相见的群臣百姓与帝国之间的矛盾,经过李斯的这份奏章,被进一步激化了。
第九章 机关算尽,李斯冤死(3)
是什么使得李斯放弃了原有的进谏行为(减损项目和兵劳役,这一挽救帝国的唯一之路)而改献媚求容,这不能光怪李斯这人骨头软。事实上,就像在皇权专制体系下出现赵高这样的佞臣是必然的一样,皇权专制体系下大臣们变得软骨头和没有职业原则心,也是体制引发的必然趋势。
张岱是明朝的一个很能写文章的人,他说“捷如影响,转若飞蓬”,形容一个人主意变起来像飞着的蓬草,忽上忽下,变化之速如人影之响应人体。
李斯是习惯于一向顺着别人转,从进谏一下子变成上督责术,可谓转若飞蓬。
可惜的是,李斯的文章并没有扭转他的命运。赵高继续炮制三川郡的事,想中李斯以法网,李斯发现自己脖子上的绳越来越紧了,就打算拼个鱼死网破。这天,秦二世正在甘泉山上的林光宫里看角抵戏和古代小品,李斯又去找他。
角抵戏是表演军事格斗的,而古代小品则是俳人的诙谐滑稽剧。当时秦朝有一个赵本山级别的小品演员叫优旃(念zhan)——有一次,秦始皇商量扩建皇家野生动植物园,把它向东扩建到函谷关,向西到老祖宗的雍城。优旃说:“这个主意好,再在里面多纵放些禽兽,敌寇从东方来的时候,让麋鹿顶他们的屁股!”于是秦始皇笑了,遂罢此议。还有一次,优旃在殿上陪着秦始皇吃饭,看见殿下执盾的军士被雨淋得很冷,就跟军士约好,然后他喊:“执盾郎?”“什么?”军士喊。
优旃说:“你们个子高,有什么用,只便宜了你们在雨里站着;我个子矮,却在这里享受着哈!”
秦始皇听了,立刻改正,就让这些执盾警卫一半去休息,一半站岗,轮流替换。从这件生活小事看,秦始皇也是有比较可爱随和之处啊。
还有一次,秦二世突发奇想,打算把咸阳城整个用油漆涂一遍。优旃一本正经地说:“这事儿好啊!虽然给老百姓带来点愁费,但是敌人来打的时候,城墙光亮亮的,他们爬不上来。只是难办的是,荫室不好弄。”就是油漆在干之前,需要在荫室里阴凉着,没那么大的荫室。连大坏蛋秦二世听了都笑了,于是也把此事作罢。
这一天,优旃这帮人,正在给秦二世演小品,外面说,李斯丞相求见。秦二世说,真讨厌,这老浑蛋,不见。
李斯没办法,只好给秦二世写信,信中举了古代权臣的例子来攻击赵高:宋国有个司城子罕,把国家的行刑大权揽在一身,国人们都只怕他,而不怕国君。最后他劫持了他的国君。齐国的田常富可敌国,向老百姓布德施惠,攫取民心,最后弑杀了姜姓齐君。现在赵高的淫威赶上了司城子罕,富有有若田常,我恐怕他要造您的反啊。
秦二世见了信,回答说:“赵高只是一个宦官出身,靠自我努力和忠心获得现在的郎中令职务,我是信任这位久经考验的的宦官的。您岁数这么大了,说不定哪天就要和帝国告别,我不依赖年富力强的赵高依赖谁呢?您不要胡思乱想了。”
李斯又写信说:“不对呀,赵高是个低贱的人出身,低贱出身的人,贪欲大,我觉得他对您威胁很大啊。”
秦二世深信赵高不疑,不予理会。但他眼看李斯跟赵高水火不容,又生恐李斯会利用自己的丞相职权杀了赵高,就提醒赵高小心点。赵高说:“我不用小心了,我被他杀了好了。丞相所忌惮的就是我,他杀了我,他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实行他田常篡齐的素志了。”(早已作古的田常在本月声名雀起,正派反派都拿他当脏水往对方身上泼。)
秦二世想了想,觉得还是李斯是田常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他宣布:“朕命令,把李斯交付司法部门审查!”
李斯算是斗败了。
还有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因为也是一再逆鳞劝谏者,也被一并抓进监狱去,调查审问他们的罪行。二冯看见吏人来收了,就决定自杀,每人弄了一些苏丹红,泡水吃了。临死前,他俩说:“将相是不能受辱的。”
第九章 机关算尽,李斯冤死(4)
这二冯,都是当年冯亭的后代。还记得冯亭吗,长平之战里的上党郡郡守。先秦时代以及秦汉时代的人,都是非常讲面子的。司马迁曾经说过,一个人不自杀而接受被抓进监狱,在监狱里受罪,最后被法办,对于中等才智以上的人来讲,就已经是很羞愧的事情了。所以当时略有地位的人都很看重自己的人格尊严,这是分封时代强调个性独立与人格尊严的贵族精神的遗绪。(但是到了大明朝,皇帝当朝把臣子的衣服扒下来打屁股,简直跟我们从前的小学里教师体罚学生一般平常。这种廷辱在先秦时代是不可思议的。要落到那份儿上早就死了。司马迁辱入狱吏,受到刑残,成了他书中念念不忘的耻辱,他之所以当时不事先自杀,只是为了能留身含辱完成自己的伟大《史记》。但是,明朝的大臣们不一样。长期的皇权专制的社会体系,已经使得他们驯服得很有奴才性和奴才相了。臣子不是自己的,和帝国中的一草一物一样,都是皇帝的私人物品,打打当然可以。他们没有和皇帝对等的独立完整的人格。皇帝和臣子之间是虐待狂和受虐狂的关系。而在先秦时代和秦汉时代,君臣之间带有一定的师友主客关系。现在看譬如美国政府,上下级也似乎是先秦那种的。)
不过呢,李斯和二冯不同,李斯是布衣出身,对生命和尊严看得比较变通,他觉得在监狱里住着也比嘎嘣死了强。
于是李斯就带着行李去监狱里边住着去了。作为帝国的宰相,到了这里一看,才知道地狱即在人间。到处是油煎饿鬼。他对狱吏提意见说:你们这里条件太差了,为什么虐待犯人。
“他们都是坏人,为什么不虐待他们。”狱吏说。
审判日开始了,赵高是李斯案的钦定主审,所以廷上的法官也是赵高安排的人,他问李斯:“你为什么要谋反?”
李斯说:“这个说来话长。”
“那就下次再说吧!来人,打他一百棍子!”
于是不由分说,把李斯按倒,打了一百竹板。打完之后,李斯嘿嘿呀呀,皮开肉绽,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法官问他:“怎么样,你态度老实了一点没有?”
李斯说:“好……好……”
“那你说一下,你认识陈胜多久了?”
“……不认识啊。”
“好,再打八十!”
李斯又给拉到板子上去了,噼噼啪啪被打得浑身发热。拉下来后,法官问他:
“有我想听到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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