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女尊]达尔文的狐狸》第32章


“闻昕,”林海民把话题转开,“我还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要结婚呢?”
这么问并非因为她嫉妒——林海民从来也没觉得周闻昕不该结婚过——而是感到奇怪。从前的二十多年里不是没人劝说周闻昕结婚,但她从来就没当回事儿过,可如今她却这么容易就答应了科学院的安排,林海民不得不感到惊讶。
周闻昕把香烟在烟灰缸的沿儿上磕了磕,抿着唇想了会儿才说道:“我原来觉得腿没什么重要,但现在感觉……腿还是很有用的。”
这个回答与问题看似毫无关系,但林海民已经理解了:由失去右腿她意识到了现实的物质世界其实并不是那么无关紧要,要想更好地维持她的精神世界,在现实世界中也需要一定的保障。因此周闻昕选择了听从科学院的安排,接受科学院给她准备好的生活。
对于周闻昕而言,这真是莫大的进步了。林海民放松地笑了笑:“这么说来你也终于觉得男人挺有用的了?”
可是周闻昕却蹙起眉,摇了摇头:“男人是有用,但你既然没死,男人也就相对而言没什么用了。你觉得呢,我应该请个保姆吧?结婚听上去太麻烦了。”
听了这话,林海民有点儿想要吐血。然而,自从认识雪绒和安东·科罗温之后,她也开始觉得传递基因也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儿,所以从繁衍后代的角度上讲,她还是希望周闻昕能结婚的。何况,如果是亲生的儿女,继承她的思想恐怕会比无亲无故的学生容易些。不过周闻昕本人是不会在乎这些的。
“结婚没什么麻烦的,科学院不都安排好了么?”林海民劝说她道,“而且你得想想,雇用保姆需要钱吧,但科学院的工资又那么低。”
对于这种现实的问题,周闻昕思考的时间要比那些精神层面的长很多,不过她很快就认同了林海民的话:“的确是这样。”她微微抬起头,看向林海民又笑起来,“唉,林,你真是可爱极了。”
这句话她已经说了二十多年了。林海民摇了摇头,原本应该是形容小男生的话,她竟然早已习惯。
林海民俯身低下头,让周闻昕苍白而修长的手指够到她的头发。那些黑发虽然已经参杂了不少灰色和白色,但却依旧柔韧而有弹性。周闻昕轻轻地捋着她长长了的头发,就像是抚摸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般,而后林海民便轻轻地亲吻上那淡色的柔软的唇。
真是一股烟味儿,不过没人在乎。接吻只是一种交流的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她们没有人停留在现实的世界,而是通过这种仪式般的形式在精神的层面上获得直接的交流。
这实在是一种神秘的过程,但很快便被再次的推门声打断。
林海民连立刻直起身,看到门口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孩儿一脸震惊地看着她们,连忙往后退了几步,差点儿没被一把放置不当的椅子绊倒。
周闻昕微微偏过头看了看来者,才对林海民笑着介绍道:“哦,这就是我下星期的结婚对象,沈梦笙。”
她这样仿佛只是在对朋友介绍一个学生一般地,对情人介绍她的未婚夫,真是让林海民尴尬得无以复加。然而鉴于这位沈梦笙少爷从年纪和打扮上看都很像是一个大学生,反而让林海民有种这压根儿就是前者的场景的错觉。
不过之后她想到,这个男孩子恐怕就是刚毕业不久的学生,是科学院专门给周闻昕安排的,大概也没什么感情。
正当林海民尴尬着,那位沈梦笙少爷却主动对她点头问好道:“您好,林博士。”
“哦……您好。”林海民有些惊讶他知道自己,不过想来也是,周闻昕的人际关系非常简单,他被安排了嫁给周闻昕这样的“任务”之后,肯定也会顺带着了解到自己。
人家的未婚夫来了,即使这位未婚夫知道自己与他未来妻主的关系,林海民觉得自己也不便再在病房里呆下去,便连忙说道:“那……闻昕,那我就先走了。”
“别忙,”周闻昕按了按轮椅上的按键,轮椅便自动驶向她——林海民这才发现周闻昕的轮椅竟然是电动的,“你留一个现在的住址吧。”
“我现在还住在旅馆里。”林海民接过沈梦笙递来的纸和笔,匆匆写了一行字交给周闻昕,“在冬城,坐轮椅上火车不方便,你没事儿就别去了。而且下星期婚礼的时候,我肯定会来参加的。”
周闻昕把纸条塞进上衣口袋,对她有些促狭地笑了笑:“行了,你走吧。”然后没等林海民走出病房便回头对沈梦笙说道,“小沈,我的书你买回来了么?”
在病房外,林海民听到沈梦笙乖巧地回答:“买了,周博士。符合您说的有两版,都在这里了。”
林海民听了有些高兴又有些无奈,对于周闻昕这样的女人而言,大概也就只能是这样类似学生与导师的相处模式了吧?或许这对于那个男孩子而言,这样的相处模式也是好的。只是可怜了他每天要吸入那么多的二手烟。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不吸烟的人被动吸入吸烟烟雾,长达15分钟以上者可称为“二手烟”,又称“间接吸烟”、“强迫吸烟”。二手烟包括主流烟,即吸烟者呼出的烟雾,和分流烟,即香烟燃烧直接产生的烟雾两种,其中分流烟由于不完全燃烧,有害成分含量更高。如一氧化碳,分流烟是主流烟的5倍;焦油和烟碱是3倍;氨是46倍;亚硝胺是50倍(数据来自百度百科)。二手烟对于非吸烟者的危害极大,因此我国各省相继出台禁烟条例,另外也呼吁吸烟者为了家人的健康不要在家中封闭空间内吸烟。
☆、第四十一章:疯
由于过不多久就要到清湍去任教,林海民打算就先和雪绒在旅馆里住下,而安东·科罗温为了接近林海民——美其名曰为了照顾有孕的儿子——也就在他们隔壁呆着了。
听说下星期要参加婚礼,雪绒十分开心。进入人类社会又重见自己的母亲之后,他对于原先的记忆已经恢复了一些,也不再见到什么都好奇了,但他从前生活在眼海,那里雪地人的生活习俗比较原始,结婚都没什么隆重的仪式,而现在能见识到丰洲人的婚礼还是让他很感兴趣的。
“唉,我可怜的薇拉,”安东·科罗温怜悯地看了看他,“你还有三年才能结婚呢。”
雪绒从《丰洲百科全书》中对婚礼仪式的记载中抬起头,不爽地瞪了安东一眼:“那也比你强多了,你这辈子恐怕都结不成婚。”
他说的真是大实话里的大实话,但安东·科罗温并不在意。现在的婚姻制度本身就是她所不提倡的,这是在浪费那些优秀的基因,而让劣势基因得以苟且传承,是阻碍了人类进化的。
相比之下她反倒觉得自己的同性恋倾向都是合理的,毕竟,她作为同性恋虽然不会继续繁殖后代,但却可以帮助林海民和薇拉抚养他们的孩子,从而提高薇拉传递基因的能力,也算是间接促进自身基因的传承了。
“要参加婚礼,得有一套正式的衣服。”林海民倒是理智地指出了关键。对于周闻昕的婚礼,林海民是很重视的,甚至希望那位沈梦笙少爷能够因此对周闻昕更加满意,这样在以后他们的生活里也能好好照顾她。这样听上去颇有些利用那男孩儿的意思,但事实上难道不是如此么?科学院就是在利用他,并且他大概也是拿了科学院不少好处的。
雪绒瞬间从椅子上跳起来,蓝眼睛发出喜悦的光来:“好啊,咱们去买衣服!我要穿旗袍!”
“哎,薇拉,”安东·科罗温“好心”地提醒他道,“你现在已经有点儿显怀了,穿太贴身的裙装不好看呦。”
雪绒理所当然地回敬道:“切,人家要那么好看做什么。不穿就不穿,我还怕勒到宝宝呢。”
他蹭到林海民身上,把她手里的报纸拿下来看了看:“这都没什么好玩儿的么——对了,海民,咱们要参加的是谁的婚礼?”
“我的一个朋友。”林海民捏了捏他的小脸儿。这小东西在穿过雪海时饿了那么长时间,回到有人烟的地方虽然好好地吃了几顿,但一时间还是没有胖回来。不过肚子倒是能看出来了,林海民有些怀疑小雪绒吃的那些东西是不是都跑到那儿了。“也是原子|弹计划的。”
“哦,是这样。”雪绒在她怀里找了一块儿舒服的地方窝起来,又问道,“那她长得好看么?”
好看么?林海民倒没怎么思考过这个问题,周闻昕在精神层面上的吸引力远大于她的外表。而在大学时代之后,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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