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全史: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理1945-1946年》第39章


斯鞴匾墓毕祝谒枪苤葡滤苋〉玫某删捅暇故怯醒细竦南拗频摹6缘鹿死此担约旱拿擞τ勺约豪凑莆眨飧龉勰蠲挥衅渌耐贫δ芄蝗〈N踩畔攵鹿松ナд庵止勰睿洞厶撸馐怯⒐怂荒茏龅模敲拦怂辉冈僮龅摹! ?br /> 第十章 财产的管制 
财产分配的方式是决定任何社会性质的主要因素。在德国,几乎没有一个领域在盟国政策中比这点更占重要地位了。人们普遍认为,德国的军国主义和纳粹主义主要归因于普鲁士的容克地主与鲁尔和莱茵兰地区的工业家们对德国事务的影响。要根除这两个祸害,当然得剥夺这两个集团能够施加影响的物质基础。可是,波茨但议定书中提到这个问题的只有一段(关于经济原则的第十二段),要求分散德国经济,以消除“目前经济力量的过分集中”。如何来解释这种明显的矛盾呢?当然,问题在153 于波茨但协定大部分是以美国的草案为依据的,而在占领国中,美国人对这方面又最不感兴趣(法国人可能是例外),他们赞成解散卡特尔,鼓励竞争。俄国人有他们自己的明确主张,他们不打算和西方盟国合作,而英国人在社会党政府执政下,也有自己的主张,但是拿不定能做到什么程度。在这方面,整个占领时期的历史就是俄国人实现他们主张的过程,不管是好是歹,他们对易北河以东德国社会的性质实行了一项永久性的改革。另一方面,英国人起初满足于一些原则性的措施而不实现任何永久性的财产转移。因此,当政策上遇到的实际困难越来越明显的时候,当德国人的支持减少而美国人的影响增加的时候,已采取的步骤就可以在不剥夺新业主的情况下改变过来。在西部已经采取的这种行动几乎完全是由于美国的鼓励。 
第一节 土地 
在俄占区内,土地改革的一般特征已经叙述过了。其结果是大部分土地都分成十二英亩到五十英亩的单位,归农民所有。这就产生了一个新的农民阶级,这个阶级在思想上一般都不那么革命。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可用土地看来已经作为公共财产拨给了社团、党派或研究机关。可是,必须记住,这类土地中的一部分以前就是这样归属的;社团公有在德国决不是无人知道的。但是,新业主并不能随便耕种分得的土地;有一套细致复杂的组织建立起来去计划生产,每一个业主须按照定额完成任务并交纳农产品。工具由农业合作社大量拨给,按需要分配;这对顽抗倔强的人显然是一种惩罚方法。但在本卷所涉及的时期内,没有对土地公有化进一步采取什么重要措施。 
这些改革对产量的影响是难以估计的,因为其他不利因素也在起作用,例如肥料的匮乏,机器和劳力的短缺,以及土地肥力由于战时过分生产而耗竭。但是,这些出素在整个德国是相当一致的,而东部和西部产量的下154 降却有显著的差别。小土地所有制总是没有大土地所有制效率高(或许除开某些特种产品),这是农业经济中司空见惯的事;而按照现有规模进行土地再分配,在开头一两年必然会妨碍生产。这就是对此种措施的批评所集中的要点之一。在德国是如此,在西欧也是如此。固然,故意地减少粮食生产总不是那么令人愉快的。但是俄国人的信条是,酋先要做的事就应先做,他们总是先考虑社会利益,把物质福利放在次要地位。如果下两年俄占区的口粮还是比西部高,那么俄占区原来可以送到西部的剩余粮食就不存在了。 
在西部占领区内,土地改革远不是非常迫切的事,因为比较起来,那里大地产是极少的。然而三个占领国都声称支持这个原则,虽然答应对被没收土地的所有主予以补偿。在英占区内,大农场都作为一个单位来经营,不能分开来经营,否则会立即减产。讨论一直进行到1947年9 月,才公布了一道法令草案,规定三百七十五英亩以上的土地都要交出来(在东德是二百五十英亩)。这项措施由德国人来执行,进度很慢。同样,在美占区,只是因为美国大施压力,各级州政府才通过了取得居留地和土地改革的法令。对占有土地二百五十英亩以上者要按照比例相应增减制征税,结果一块七百五十英亩的地产就要减少百分之五十。土地登记是执行计划最主要的前提。在巴伐利亚州,一直到1947年,逃避登记是普遍的现象。虽然巴伐利亚州的宪法规定,“为公共利益的迫切需要”,可以征用农业和森林土地,美国人提出的要求却未收到任何效果。在符腾堡一巴登州,情况也是如此。大黑森州的宪法授权征用历史上曾经是政治弊病和军事力量中心的大地产,但是这项条款很少被利用。在法国占领区,大致也是这样。当莱茵—法尔茨州的宪法于1948年155 制订时,有一条规定是实行土地改革,但征用大地产时,须有农会的专家核准为先决条件。巴登的宪法实际上漠视了这点。没有人能说,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各占领国都违反了德国人的意愿。要不是盟国施加压力,德国当局是什么都不会做的。而且几乎看不出渴望得到土地的农民徒然地迫切要求他们的同胞把土地转让给他们。德国方面的主要刺激来自难民和社会主义者。 
第二节 工业财产 
西德大工业垄断者的财产,是按照盟国远征军最高司令部第五十二号法令的规定充公的。1945年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I ·G ·法本,即德国化学染料联合企业的全部财产,它在西德拥有一百六十九个工厂。ll月16日,克虏伯公司,连同其所有附属机构,也被同样处理。12月22日宣布在英占区内所有的煤矿主无偿地把产业交给“德国人民的托管人”英占区当局。“这些工业将永不归还原主。”对钢铁工业,行动较缓,但以后做起来也是一样;1946年8 月20日发出了一道布告,把所有权移交给托管人军事总督。这个行动的目的,说是要减少生产能力,以适应和平的需要,打破经济力量的集中,准备重新组织工业体系。贝文在1946年10月22日的演说中,追溯以前的情况时说道:〔鲁尔工业〕以前掌握在与德国军事机构有密切联系的工业巨头们手中,他们对希特勒的资助,在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德国侵略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不希望看到这些先生及其一类的人恢复以前的地位而加以滥用,以致酿成悲惨结局。我们的意向是,将来这些工业企业应为公众所有,归公众管理。……对这些重工业实行国有化的要求,在德国没有比今天更为强烈了。156然而,在当时的情况下,所有这些步骤当然是空谈。在1945—1947年这个时期的德国,重要的不是所有权而是管制,当然,关键工业的管制以及这些工业赖以维持生产的原料的管制都掌握在盟国手中。美占区内I ·G ·法本的资产,在1945年7 月就已被美国人没收了。英国人没有等到1945年12月22日的通告发表,就在埃森设立北德煤炭管制局,自从上一年4 月间该区被占领以来,这个机构就一直在发展着。当时,只要一个工业企业能够投入生产就是成就,根本谈不到分配利润的问题。以前的许多产权所有人都被指控为战犯而关在监狱里等候审讯。这可能在盟国方面造成一种印象,好象改革比实际进行的多。假使当时有可能设立德国煤炭和钢铁委员会并授以实权,那么各种机构将会成立,后来就较难把那些工业再归还原主了。但是,当时认为这样的委员会需要对某种由代表选出的机构负责,鉴于这些工业对西德十分重要,因此认为这种机构不能只代表一个州。可是,在这个阶段,德国没有高于州一级的这种机构——确实,在英占区,州立法机关的选举一直到1947年4 月才举行。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很不清楚的,就是如果让德国人自己来决定,他们是否一定会赞成国有化。即使工会,对卡特尔和托拉斯也不是那么故意加以反对的,而大工业家的统治,大部分一向是温情主义的,并不是不受欢迎的。社会民主党人赞成国有化,也不一定能在整个西德赢得多数。在一个占领区单独实行工业国有化,也不切合实际,肯定和波茨但宣言保证实行共同经济政策的精神不相符合(美国人曾经利用这个论点,否决了大黑森州宪法中关于工业收归国有的一项条款)。甚至在钢铁工业被宣布为公有财产之前,英国人接受了合并的原则,给了美国人在决策方面的直接发言权。现在美国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