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全史: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理1945-1946年》第40章


至在钢铁工业被宣布为公有财产之前,英国人接受了合并的原则,给了美国人在决策方面的直接发言权。现在美国人相信的是非卡特尔化,而不是国有化。mpanel(1); 
这样,在占领的最根本问题上,西德出现了政策上的冲突。导致德国工业支持民族主义扩张的过失,是由于工业规模过大和权力集中呢,还是由于工业的私有制?一方面,可以认为,造成沙文主义的各种力量,象对“鲁尔157 工业巨头们”产生影响一样,会对管理国有化工业的部长们产生影响,所以所有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对外政策。另一方面,也可以认为,规模大有利于效率的提高,而形成权力大大集中的倾向是由于基本经济力量的压力,因此,如果象卡奴特王那样硬要对之加以阻挠,肯定会遭到失败。如果对卡特尔化有坚决的要求而没有强大的抑制力,仅用立法手段去加以阻止,也是无能为力的。而且两种哲学部提出这样一个比较根本性的问题,即一旦认为把职权交还给德国人是经济恢复的先决条件,则任何一种违反他们的意愿而强加于他们的办法能执行到什么程度就很成问题。如果单纯改变经济组织,而没有随之改变可以影响管理经济组织的德国人的心理,这样做又有什么好处呢? 
至于鲁尔区力量的集中,是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煤业和冶金业垄断组织巨头斯廷内斯的继承者联合钢铁公司,控制了全国钢铁生产能力的百分之四十七点二,占有差不多百分之二十的煤矿。克虏伯公司占有钢铁生产能力的百分之十一,煤矿百分之八,而赫施集团则占有钢铁生产能力的百分之七点五,煤矿百分之四。在1938年,六个集团共生产鲁尔区全部钢铁的百分之九十五;鲁尔区的矿有百分之五十五与钢铁业有直接联系。这样,煤价在牺牲矿工一些工资的情况下得以保持在一个低水平上,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却从廉价生产的钢铁所获的利润中得到补偿。 
英国当局并不严格反对分散力量的一切主张,确实,作为波茨坦协定的一个真心诚意的签字国,他们也不能这样做。可是,美国原来的建议,却把工业力量过分集中的定义规定为:雇用的工人超过三千,在任何领域里掌握的生产能力超过百分之二十,或者每年营业额超过二千五百万德国马克。英国人则一开头把工业力量过分集中的定义规定为:雇用工人超过十万名。此外,美国人要把非卡特尔化作为必须履行的义务,除非军事总督特准予以豁免。而英国人则要求军事总督在采取相反的行动之前,对任何表面上证据确凿的案件一定要确证为事实上的过分集中。英国赞成组织规模大,便于严密控制,而158 美国却赞成组织规模小,给予实际的行动自由。 
美国的建议提交管制委员会,没有结果。俄国人认为这些建议不恰当,还利用英国人的犹豫不决来证明英国人支持大企业。后来决定占领区合并,英美观点才比较趋于一致,并于1947年2 月公布了实质上相同的法令。克莱将军同意以一万工人为限额,一面却已经允许了某些豁免,结果引起他那些比较激进的顾问们的愤慨。可是,英国的法令对超过限额的企业,并不是强制执行的,而美国法令却是这样做的。对钢铁和煤炭企业则另予特别待遇。 
1947年初,伦敦的管制局重申政府关于基础工业国有化的意图。同年3 月在莫斯科会议上,贝文试图与马歇尔将军就这项政策取得一致意见。然而这位国务卿因为没有和克莱商议,表示不能同意。这时,克莱已经回到德国,他对这种企图十分不满,认为是要背着他对他所强烈反对的事作出决定。因此,这件事就送请克莱将军和罗伯逊将军来作决定。他们二人同意不采取任何不利措施来损害德国人将来希望建立的经济形式,让他们在再度掌握自己命运时从自由企业和社会主义之间自己作出选择。虽然这种解决问题的开明打算是无可非议的(英国保守党有时也曾赞成这个方案),但结果是,从此对国有化再也不采取什么措施了。只有美国能单独对德国提供必需的外援,从而能控制德国的经济政策。1947年秋,在英国无法维持英镑兑换时,美国人承担了提供双159 占区进口计划所需的全部美元开支。英国政府几乎没有其他选择,只有接受推迟实现国有化的方案,希望一朝举行选举,可能会产生一个社会民主党占多数的政权来保证实现国有化(事实证明,这是徒然的)。在战事方酣之日,有些人会愤怒地反对把对世界和平具有这样严重后果的事让德国人自作主张。事实是,任何由英国管制人员片面强加于德国人的比较激进的政策将是违背美国人的意旨的。而这些人自己也不相信这种政策是明智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用民主方法来支持这项政策,肯定是个尚可议论的问题。但是,非卡特尔化是否能成为一个令人满意的或永久的取代办法,也是个问题,因为要旷日持久;不会有什么成就;在这里就不须加以叙述了。 
在俄占区,虽然国有化开始得慢,那里的情况就不一样,俄国人的首要目的是使工厂开始生产。当地的共产党领导人在战争结束阶段接管了为厂主或经理人所遗弃的工厂,后来这类厂仍由他们进行管理。只是在非纳粹化委员会宣布没收纳粹分子及其同谋者的财产之后,才通知州政府去接管任何规模的工厂。到1946年夏,接管了大约七千个工广,其中两千个厂和合作社联合管理,还有两千多个厂和“有民主倾向的人士”共同管理。在萨克森和萨克森—安哈尔特等地区进展最快,也最彻底,在图林根和勃兰登堡进展最慢。就象在农业方面一样,整个进程做得象是德国人自愿的行动;946 年6 月在萨克森举行的一次公民表决,据说有百分之八十的票是赞成国有化的。但是,直到1946年底,纯粹德国的企业只有百分之四十收归国有,尽管这些企业占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然而,仍在私人手中的工厂是不准自行其是的。在初期就引进了俄国计划生产的方法,对每一个企业规定了定额。尽管俄国人毫不迟疑地采取制裁手段,或许使漏报产量的情况不如西部那样严重。使生产计划与消费互相联系的问题并不存在,因为根本情况是供不应求;只不过是根据现有的总产量,计算一下可能增产多少,从而确定原料160 供应、分配、零售和出口的定额罢了。还有是通过银行去进一步加以控制,银行是受中央财政管理机构管辖的公共机构。 
然而在工业领域里,有一个特殊的飞地,1945年12月间,苏联军政府公布了属于德国政府、纳粹党及其他非法团体的二百个企业的两份名单,这些企业不予拆除而转为俄国所有,“以提供就业机会,并以部分产量维持德国经济”。这些工厂由柏林的一个中央机关控制,和这些厂有联系的,有负责运输和银行业务的专业附属单位。1947年设置了中级管理机构来管理每种工业的所属工厂。这些企业里的所有高级职位都由俄国人担任、德国的地区行政机构对之无权过问。而各厂所需原料,尽可能从德国资源中供应,如果主要原料确有短缺,则可以从国外进口,甚至还可以从俄国进口。大约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产品在德国销售,这样做并不是出于对德国人的慈悲,而是因为这些工厂是生产重要产品的,没有这些产品俄占区就维持不下去。这是一个巧妙的策划,几乎使俄国人同时一举两得,且不提1947年春有些厂归还给德国人时所表现出来的效能了。 
可以看出,同西方盟国相比,俄国人从一开始就对自己的需要具有明确的意图,而且敏于采取应急措施。但是,仅从本卷所包括的很短时期内的有限资料来进行这种比较,是危险的,因为从这样一个有局限性的角度来看,俄国人好象在分散工业家们的力量、重新开始生产和取得战争赔款等方面,做得比较好。到后来事情才变得一清二楚,原来他们是以脱离劳动群众和放慢生产为代价而做这些事的,最后要使占领区工作维持下去,不得不实行残暴的专政。可是,在所有权和组织形式方面所进行的过激的变革,要使之全部恢复原状,是永远办不到的了。 
第三节 财产的管制 
最后,还须提一下关于西部占领区内对属于国家、纳粹党及其附属机构、出名的纳粹党人或其同情者以及被逮捕或开除公职的人的财产所采取的政策。这种财产多数被充公,由管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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