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全史: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理1945-1946年》第41章


第三节 财产的管制 
最后,还须提一下关于西部占领区内对属于国家、纳粹党及其附属机构、出名的纳粹党人或其同情者以及被逮捕或开除公职的人的财产所采取的政策。这种财产多数被充公,由管制工作委员会保管。在英方和美方的法律161 管理处里设立了财产管理分处来处理这类事项。既然很清楚,不能让所有的财产(大部分是工厂和设备)搁置起来,只有准许盟国人员或和纳粹没有瓜葛的德国人去使用和经营,一般要付租金,所收的租金存入冻结款项帐下,财产所有权不准转移。开头的用意是,到将来某个阶段,四国对所有这类财产的处理将作出决定,在这以前,财产必须予以冻结。以后看来四国对此问题达成协议的可能性不大,便另外产生一种假定,就是说占领当局把权力归还德国人时会对财产作出安排,这将成为执行财产转移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那时也就会决定由谁来接收冻结的资金。由于财产管理分处中的大多数成员都是律师,因而采取此种不表示确定意见的态度是合适的,但是在盟国政府对财产如何处理问题没有集体地或单独地作出任何其他决定的情况下,这种制度本身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一方面,选择适当的新厂主是个问题。往往还有一个危险,即在盟国权力管辖下进行的财产转移,在占领期满后,可能被德国政府取消。此外,占领当局还须对各个人秉公处理,这样就可防止他们永远剥夺他人的财产,即使是有所补偿。可是,另一方面,有些财产对社会非常重要。倘若能够选出适当的德国人来暂时使用这种财产(而且也不得不这样做),这就很难说为什么有时不能让个人永未取得产权。为了对付将来的德国政府有可能取消以前的决定,应在占领期间进行许多改革;让别的德国人成了实际上的所有主,至少将使取消过去的决定较为困难。任何性质的再分配拖延的时间越久,以前的所有主收回财产的机会就越大。而以前的所有主被剥夺使用权,是因为他们对“德国军国主义和纳粹主义”给予积极的支持。军国主义和纳粹主义是占领当局宣布要予以根除的。这个问题是个人非纳粹化问题的主要部分,但到处都一样,英美人虽然花了好多时间和精力不让一些人占据要职,却对于保证适当人选担当重任并尽可能使他们固守岗位则很少注意。按当162 时的情况来看,好些拥护盟国的德国人取得的财产所有权是靠不住的,而他们却需要这些财产来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因为,当最后和德国当局进行财产交割时,讨价还价的事情太多,几乎没有时间使所有这类情况都得到充分的保证。盟国不愿干涉私有财产,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干涉,占领的根本目的能否达到,就成问题了。在取得这种财产的过程中,纳粹党人毕竟还是进行过粗暴干涉的。而盟国进行干涉的恰当时机,就象占领工作的许多方面一样,应该是在占领开始的时候,那时人们指望采取彻底的措施,而且盟国当局有充分时间掌握新的所有权,直到它能熟悉情况为止。
第十一章 解除武装、归还和赔偿 
在占领的头二年,很多盟国军官在德国忙于寻找和销毁军用物资、武器、弹药和防御工事,解散德国武装部队所属各部门,以及系统地销毁一切军事档案,包括人员名单。然而,这项工作很少涉及政策问题,就不详细记载了。无论如何,在西部占领区内,这项工作是做得认真彻底的,虽然俄国人在这点上表示怀疑,甚至不断有怀疑的感觉。英国人把尚未释放和复员的德国武装部队人员置于他们的军官管辖之下,这种办法为俄国人提供了怀疑的口实。向西方军队投降的有七百万士兵,解散肯定需要时间,因此不能让他们完全处于无组织状态。保留原有的编制,由他们自己的军官来和他们打交道,从行政管理的意义上讲是妥善的,但使俄国人可以毫不费力地利用这点来加以宣传,说什么保留这些编制是想利用德国人作雇佣军来打俄国人。1945年11月初,这件事在管制委员会内引起了一场激烈争论,结果英国提出了一项计划,把剩下来的一些部队单位予以解散,并在解散前,先把它们分散开来。当然,德国人继续在各占领区当占领军的仆役、司机和其他从属人员,而英国人认为管理这些人员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们编成服务组,置于工长监督之下,不准佩带军章。这个办法是无可非议的,甚或有利163 于安全,可是俄国人始终抱着怀疑态度。 
另一个引起摩擦的原因是穿德国武装部队制服的问题。在1945年秋,穿这种制服是管制委员会所禁止的,可是当时缺少衣服,许多退役军人(特别在他们无家可归的时候)没有别的服装可穿。在西部占领区内,只令取下一切军衔标记,不反对穿德国军服。俄国人的做法却不同,下令不准穿军服,明确指出必须执行命令,这对退役军人未免苛刻,逼得他们想出种种应付办法。俄国人对西方盟国不这样做很不理解,把他们的人道主义动机误解为对军国主义暗中表示同情。当1946年4 月间外长会议在巴黎召开的时候,俄国人再度谴责英国人未能对德军解除武装。这个申诉提交给了管制委员会。管制委员会指定一个专门委员会来巡视所有四个占领区并汇报解除武装的进展情况。但是美国人坚持这个委员会的调查范围应包括拆除军事工业,俄国人却不同意。结果管制委员会未能打开僵局,只有交给各国政府来处理。最后这个专门委员会始终未能出发到各占领区去进行调查。 
实际上,在指定成立该委员会的时候,英占区内的退役士兵只有七千名尚待遣散,他们都不是德国人,不愿回乡。还有十万六千人在服务组工作,三千四百人被监禁着。到1946年7 月,找到的武器和弹药约有四分之三已被销毁,包括所有的飞机,剩下的军需品大部分需要倒入海内,直到1947年初才最后处理掉。大约有同样数量的主要军用建筑物被毁掉,还有一百二十个飞机场移作生产粮食之用。对次要的建筑物,由于有一些盟军需要使用,拆毁工作进展较慢,而对剩下的一部分,是否可以充当和平用途,必须逐个加以考虑,但管制委员会的计划规定到1951年6 月完成清理工作。在美占区,工作大致是平行地进展的。而大量事实证明俄国人把他们认为有用的物资保留下来,并在其占领区内生产大量军需品。 
在这整个时期内,一揽战犯仍被监禁在德国以外,其中大多数是在大战结束阶段前被俘的。鉴于当时德国缺164 乏粮食和住房,却有充分的人力,而别国却需要劳动力,因此这些人的尽早复员并不被认为是当务之急。例如,在英国,如果没有战俘劳力的话,农产量肯定会下降,这样可以用来援助德国的粮食就会减少。此外,感到担心的是,把没有亲身经历过德国崩溃的笃信纳粹主义的人仓卒遣返,就会加强德国国内敌视民主的力量。如果认为这种担心是正确的,只有把亲纳粹的分子留在国外十多年,才能适当地解除忧虑。可是,英国人和美国人决定按照各人的政治历史情况来甄别战犯,对他们之中的许多人,特别是“可靠分子”(也就是反对纳粹主义的人),在遣返前给以某种训练。这种训练和德国国内教育部门所进行的工作是同时并进的,主要目的是弥补十二年纳粹统治所造成的一般知识的缺乏,俄国人则给他们的许多俘虏以不同的训练,灌输另外一种不同的思想。 
1946年8 月间,英国人在议会的压力下,提出了一个从英国遣返战俘的计划。对“可靠分子”、因特殊情况应予照顾的人以及具有技能为德国所迫切需要的人,予以优先考虑。第一个月遣返三千人,以后的平均遣返人数增加到每月一万五千人。那年9 月,估计在英国适合遣返的战俘有三十九万四千人,在英联邦其他地区还有五十万人;在中东的战俘,由于缺乏运输工具,遣返特别成问题。在俄国的战俘,估计为八十九万(1947年3 月莫斯科会议上官方发表的数字)到三百五十万人;如果后一个数字过高,那么前一个数字肯定太低了。大约有十万名病残战俘已于1946年夏季遣返,还有十二万个“可靠分子”于8 月底在东德普选前被释放了。法国差不多有一百万名战俘,其中有许多是在前几个月里法国被说服释放其他国籍的战俘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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