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2-与毛泽东一起感受历史》与毛泽东一起感受历史-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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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至10日,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本着毛主席两次建议的精神召开,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同时,还批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筹备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高、饶问题被移到会后另行处理。
四中全会前,少奇、恩来、小平3位同志曾在1月25日和2月5日两次找高岗谈话;2月5日,少奇、恩来、朱德、陈云、小平5位同志又找饶漱石谈话,点出了他们的问题。全会结束后,从2月15日至2月25日,基本上每天用半天时间,由周恩来主持召开高岗问题座谈会,由邓小平、陈毅、谭震林主持召开饶漱石问题座谈会,听取与会者对高、饶问题的揭发和批评,并就一些重要问题核对事实,也听取高、饶本人的申辩和检讨。这两个座谈会逐日的记录,都在会后整理送到我这里,经过汇总,向毛主席和其他中央主要领导同志通报。其间,高岗触电自杀未遂,使座谈会中断过一天。座谈会结束后,根据中央的决定,高岗、饶漱石停职反省,分别在家里写书面检查。东北和华东两个地区,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传达了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揭发、批判高、饶的反党阴谋。为此,在3、4月间,分别召开东北地区高干会议和华东局扩大会议;5、6月间,先后召开山东分局扩大会议和上海市委扩大会议;8月间又召开山东省党代表会议。
高岗拒不悔改,在1954年8月17日服安眠药自杀身亡。我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中央各主要领导同志通报。在请李琦转告周恩来时,我说高岗是个坏人。据李琦告诉我,恩来同志听后表示:“对!尚昆同志的意见是对的!”
饶漱石停职反省后,我当面交代陈麒章:现在不便给饶换秘书,今后你作为中央办公厅干部,暂时仍以原来名义留在饶处工作,每周写个“饶漱石近况简报”送交中央办公厅,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到中南海,直接向我汇报。他忠实地执行了。
饶漱石花了半年时间,字斟句酌地写出一份2万多字的书面检查,主要交代了4个问题上的“错误”:
1.黄花塘事件——1943年在淮南黄花塘,借全党整风、审干之机,制造所谓陈毅反对毛主席和一向反对政治委员等“罪名”,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干部批斗、挤走陈毅,独揽大权;
2.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问题——1949年底,大区筹建军政委员会,他明知毛主席、党中央要陈毅任主席之职,却在陈谦让时,玩弄“合法”手段骗取中央同意,取而代之;
3.在京休养期间半夜打扰毛主席的问题——承认当时自己患得患失,无端怀疑中央让他来京休养是“调虎离山”,不信任他,而想从毛主席口中试探中央对他的态度;
4.在中组部工作和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所犯的错承认当时自己“明斗安(子文),实反刘(少奇)”,与高岗的反党活动作了配合。
检查的结尾处,承认自己个人主义极端严重,自扣了8项“帽子”:(1)利用弱点,小题大作,打击别人,抬高自己;(2)造谣挑拨,上欺下瞒,当面扯谎,矢口抵赖;(3)运用资产阶级的权术到党内斗争中来;(4)宗派主义;(5)一切从个人出发,个人利益高于一切;(6)处心积虑,文过饰非,吹嘘自己,沽名钓誉;(7)地方主义,分散主义;(8)骄傲自满,缺乏自我批评精神。
由于饶漱石当时患有面部神经痉挛症,看和写都有困难,这份书面检查,由他自拟大纲后,逐点口授,让陈麒章记录整理,读给他听,再按他的意见修改、补充而成,大约在1954年底前后,定稿签字,上报中央。此后,饶就无所事事,等候处理,除偶尔去附近的景山公园散步外,足不出户。
第五部分第131节 杨尚昆回忆高饶事件(6)
怎么处理高、饶呢?高岗自杀前,毛主席曾表示过,打算在高作出检讨后,安排他回延安当几年地委书记,给他以改过的机会;当然原先的一些职务是不能保留了。对于饶漱石,在这1年左右的时间中,党中央反复研究过处理方案,我都参与了。当时,中央只打算撤销饶的中央委员和中组部部长职务,保留党籍,还要给出路,认为这样的宽大处理,对党比较有利。一直到全国党代表会议开预备会,请各代表团讨论大会报告(其中有一部分专谈高、饶问题)时,尽管已有不少代表不赞成把饶留在党内,纷纷提出要开除他的党籍,中央政治局在1955年3月18日开会,经过讨论,仍然认为“不必改动原来的意见,应向代表进行说明”。3月19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七届五中全会,讨论到高、饶问题时,主席说,这个文件也搞了1年,几经反复才搞成这个样子,他们的联盟是一个阴谋集团,不是什么堂堂正正的拿出自己的主张来争取领导,而是烧野火,煽阴风,见不得太阳,这样来看,肯定是比较恰当的,也是合乎实际的,是一种政变式阴谋。尽管如此,全会最后除同意饶漱石不出席党代表会议外,仍然决定不开除饶的党籍,只撤销他的中央委员和中组部部长职务。
不料,全国党代表会议开会期间,在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央作《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后的讨论过程中,风云骤变,高、饶问题“逐步升级”,最后来了个180度的大转折:会议一致同意中央政治局在七届四中全会后对高、饶问题所采取的措施,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但将决议中对饶漱石的组织处理,改为同高岗一样“永远开除党籍”。经毛主席“拍板”,认定饶犯有反革命罪,指示公安部在1955年4月1日将他逮捕入狱。3天后,又把饶漱石列为饶(漱石)、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案的首犯来查究。
这个突如其来的大变化,是怎么造成的?据我了解,主要有以下3点:
其一,饶漱石闹翻案,激起了众怒。
1954年底前后,国际共运中出现了苏共与南共和解、赫鲁晓夫为铁托恢复名誉的新情况。这个消息在我国见报后,饶漱石突然一反其沉默寡言的常态,先后向陈麒章等人大发牢骚,矢口否认自己曾经勾结高岗进行反党活动,声称他那份书面检查是被迫说了违心话;进而说他这次“挨整”是陈毅蓄意挑起,对他进行打击报复;一再表示他要向党中央申诉冤屈。陈麒章等将饶的这种反常表现如实地向中央办公厅分别写了两份书面汇报。这两份书面汇报由全国党代表会议秘书处印发给全体代表,作为讨论高、饶问题的参考资料。饶的翻案行为把代表们惹火了。
其二,杨帆案件,火上浇油。
杨帆,原名石蕴华,江苏常熟人,1912年出生,193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参加新四军,历任新四军军部秘书,军法处科长、处长;解放战争期间,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情报部部长;上海解放后,先后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
全国党代表会议上印发的材料中,有一件是揭发杨帆在上海解放初期主持镇反,搞“以特反特”,“重用、包庇和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3300多人”的,其中好些事涉及饶漱石。
事情得追溯到上海市解放前夕。当时饶漱石作为华东局第一书记和内定的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提出在上海解放后清理潜伏特务和反革命分子要采取“以特反特”的方针,并在江苏丹阳亲自接待了由杨帆引见的大特务胡均鹤,交代杨帆将胡带去上海使用。胡均鹤早年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30年代被捕后叛变,成为国民党中统特务。抗日战争初期,他被日伪逮捕,又成为汪伪特工总部头子、我党叛徒李士群的重要助手;1942年前后,李、胡为给自己“留后路”而同潘汉年建立了情报联系,并曾掩护过上海地下党领导同志刘晓等人安全通过封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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