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荒谬 作者:刘杰》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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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澄死后,他的弟弟高洋即位。高洋从小就有皇帝像,认识他的人都说他身披龙鳞(牛皮癣?),脚生重踵(骨骼发育畸形?),将来富贵不可限量。高洋登上皇位后,前几年还是英明神武,像模像样,只是没过多久便神经病发作,成了一个行为失常的疯子。 
疯子是可怕的,有什么会比一个疯子还可怕呢?答案就是:一个发疯的皇帝。天保五年后,北齐京城的百姓们经常会在繁华的街道上遇到一个人,他有时身着节日盛装穿梭于大街小巷,有时又赤身露体来回裸奔在十字街头;他有时驾驶稀有动物如橐驼、白象招摇过市,有时又骑乘在随从肩膀上鼓噪而行;他夏天时光着屁股在太阳底下暴晒健身,冬天时不穿衣服于暴风雪中跑步取暖。有一天,正在街上跳舞的他忽然问路边看热闹的老妇人:“你觉得当今天子为人怎样?”老妇人不屑一顾的回答道:“颠颠痴痴,何成天子。”那人听了后大怒,立即当街杀了这位老妇人。原来他不是别人,就是北齐的正牌皇帝高洋。 
高洋虽然发了疯,但是偶尔也有清醒的时候,比如重臣崔进去世时,他还没忘了前去吊唁。在灵堂上,高洋慰问了崔进的老婆李氏,他对李氏说道:“崔进死了,你想念他吗?”李氏说道:“我们结发多年,夫妻情深,没法不想念啊。”高洋赞扬道:“你真是忠贞之妻啊,你这么想他,不如马上就去地下见他吧。说完,高洋抽出宝剑刺死了李氏,弃头墙外后径自回宫了。 
高洋对别人的妻子都能随便处置,那对自己的老婆更是不用客气了。他曾经非常宠爱薛嫔,什么事情都对她百依百顺。有一天,高洋忽然想起薛嫔这么漂亮,以前就有私通别人的前科,保不准将来也会与人干出苟且之事,于是他防患于未然,无故杀了这位美人,然后把她的头藏在怀里。在随后举行的宫廷晚宴上,正当大家举杯相碰的时候,高洋怪笑着取出人头往桌上一扔,然后对着人头放声哭道:“佳人再难得,多么可惜啊。”满座宾客望着这血腥的场面莫不惊恐变色,高洋却越哭越伤心,拿起人头哽咽着出门而去。 
高洋不光杀女人,杀男人更是带劲。晋阳都督尉子耀被他开玩笑时用槊刺死;大臣韩哲无罪被他用大锯活活切成了三段;乐安王元昂被他用弓箭射了百余下而死,原因只是高洋看中了元昂的漂亮妻子。高洋杀人后还不算完,尸体至少还得再经过他的一次深加工??——不是肢解就是焚烧。高洋的生母实在看不下去,责骂他所作所为太过分,结果高洋怒道:“你这老太婆再多嘴多舌,我就把你嫁给胡人!” 
公元559年冬,疯癫皇帝高洋因嗜酒成疾,无法进食而死,享年仅为三十岁。高洋驾崩后,北齐皇室经过一系列的流血政变,最后皇位落到了他弟弟高湛的手中。 
高湛的异常行为和高澄非常相似,都是淫人妻子,而且尤其偏向于本家亲戚。高湛刚一即位,就逼奸了自己的嫂子,高洋的皇后李氏。后来他又相继娶了高洋几个侧室偏妃,显示了他们兄弟之间的“深厚情谊”。高湛对哥哥的妻子们爱不释手,但是对几个侄子却横竖看不顺眼,一个个都乱棍揍死了事。其实平心而论,高湛对北齐王朝的最大贡献不是乱伦和残杀,而是生养了一个天才的神经病患者高纬,这个高纬后来成为了高家变态行为的集大成者。 
高纬即位后,他的弟弟南阳王高绰为定州刺史。高绰出行时,路见一个抱小孩的妇女,高绰上前一把夺过婴儿喂了他养的狼狗。婴儿的母亲号啕大哭,对高绰又拉又扯,高绰被这位不懂礼貌的妇女激怒了,他把婴儿的血涂在妇女的身上,纵狗活活把她给咬死了。高纬听说后,马上让高绰进京。当时大臣们都以为高绰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没想到高纬见了高绰,第一句话就是问高绰:“你在定州什么事情觉得最好玩啊?”高绰顿时来了精神,回答道:“把人放到蝎子池中,观之极乐。”高纬听了后,当夜就让人抓了一堆蝎子。第二天一早,高纬把蝎子倒进大浴盆,然后把一个人扒光衣服扔了进去,只听那人来回翻滚,声音凄厉,画面声效无一不佳。高纬回过头责备高绰道:“如此乐事,怎么不早告诉我?” 
当然了,再好的画面,也总有审美疲劳的时候,高纬后来又迷上了乞讨,他在华林园设立了贫儿村,自己穿着乞丐服乞食,居然也是玩得意兴盎然、乐在其中。高纬还特别喜欢显示皇恩浩荡,从不吝惜封赏官职和爵位,只不过奖赏的对象不是大臣而是动物。北齐宫中的骏马和鹰犬,都有仪同、郡君的封号,比如赤彪仪同(这是匹马)、逍遥郡君(这是斗鸡)、陵霄郡君(这是只鹰)等等。比照现在,它们至少也是享受正厅级的待遇。 
北周的周武帝眼见北齐的皇帝一个疯似一个,便有了趁机讨伐之心。公元576年,周武帝亲自率军大举进攻北齐,兵围晋州。这时候高纬正和宠妾冯小怜在祁连池打猎,接到急报后,正在兴头上的冯小怜大为不满,劝高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先打完猎再救援。高纬深以为然,夫妻俩一直玩到日薄西山,结果贻误了军机,导致了战局的被动。第二年,周军长驱直入,攻克了北齐首都晋阳,俘虏了高纬,结束了疯子家族对山东地区长达二十八年的统治。 
北齐统治时间不长,但皇帝们却个个荒淫残暴,暴君昏君层出不穷,其密度之大,令人乍舌,以至于它在中国历史上,素有“禽兽王朝”的别称。而“禽兽王朝”里特立独行的统治者们,除了高欢以外,没有人能活过四十岁。历史就是这样让人不可捉摸,北齐皇帝们的短命,也许是一种天谴吧。 
本文史料来源于《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六:齐显祖(高洋)数年之后,渐以功业自矜,遂嗜酒淫泆,肆行狂暴;或身自歌舞,尽日通宵;或散发胡服,杂衣锦彩;或袒露形体,涂傅粉黛;或乘牛、驴、橐驼、白象,不施鞍勒;或令崔季舒、刘桃枝负之而行,担胡鼓拍之;或盛夏日中暴身,或隆冬去衣驰走;尝于道上问妇人曰:“天子何如?”曰:“颠颠痴痴,何成天子!”帝杀之。娄太后以帝酒狂,举杖击之曰:“如此父生如此儿!”帝曰:“即当嫁此老母与胡。”尝于众中召都督韩哲,无罪,斩之。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二:定州刺史南阳王绰,喜为残虐,尝出行,见妇人抱儿,夺以饲狗。妇人号哭,绰怒,以儿血涂妇人,纵狗使食之。常云:“我学文宣伯之为人。”齐主闻之,锁诣行在,至而宥之。问:“在州何事最乐?”对曰:“多聚蝎于器,置狙其中,观之极乐。”帝即命夜索蝎一斗,比晓,得三二升,置浴斛,使人裸卧斛中,号叫宛转。帝与绰临观,喜噱不已。因让绰曰:“如此乐事,何不早驰驿奏闻!”由是有宠,拜大将军,朝夕同戏。 
齐主方与冯淑妃猎于天池,晋州告急者,自旦至午,驿马三至。右丞相高阿那肱曰:“大家正为乐,边鄙小小交兵,乃是常事,何急奏闻!”至暮,使更至,云“平阳已陷”,乃奏之。齐主将还,淑妃请更杀一围,齐主从之。 
享受才是我的第一生命——大兵压境后的南朝陈后主陈叔宝
陈叔宝是陈朝的最后一个皇帝,为了不辱没亡国之君这个名号(当亡国之君也不容易啊,因为在历史上他们和功名赫赫的开国之君一样多,所以也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当的),陈后主这个人的荒淫腐败也达到了相当的造诣,别的不敢说,但是至少填补了陈朝的历史空白。 
陈叔宝自幼接受良好的皇家教育,诗词书画样样精通,(换算成现在的文凭,那至少也是个文学博士)所以他登基后,并不像刘子业和萧宝卷那样胡作非为,在他看来,那样打打杀杀的生活简直是太没情调了。人活在世上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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