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耻观的历史》第26章


。医院成了传染疾病的病源。虽说麻疯人与其它病人严格分开,但是伤病员、孕妇被邻床病人感染的现象却不少见。至于监狱里,多名囚犯挤在一间牢房里,那就不用说了。如果有人有幸独自享受一间牢房或一张床(往往是犯人自己从家中搬来的!),他必须与大家共享,否则不会在1425年,大夏特莱监狱里特意明文规定禁止牢头在一张床上安置两三个人睡觉。
连当时最有权势的人都得遵守这种陋习。1274年,里昂召开主教会议,格雷古瓦尔十世教皇恢复选举教皇制度,开会期间与会的红衣主教全部安置在一间大厅里,“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墙体、隔断或挂毯分开”。克莱芒六世(1342—1352)还算大发慈悲,在床与床之间放了扇屏风,但屏风也只是挂一条毯子稍微遮挡一下而已。这些大人物大多数都是上了岁数或体弱多病者,都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病残情况,他们可能是首先考虑卧室应有所忌讳的人。
至于贵族和富人,往往保留着共同使用大厅的原始习惯。国王马克的寝室内睡着王后伊瑟特,他的侄子特利斯坦,一个仆人,还有一个侍从……而且这时他已经怀疑其侄子和王后之间有私情!然而怎么能赶走一个关系如此亲密的亲戚吗?何况他们不睡在一张床上,特利斯坦要想跑到床上亲近伊瑟特还要避开设下的陷阱才行。PERINIS虽说睡在床脚下,但伊瑟特的这个小跟班不会是他们爱情的同谋吧?同样,汝安维尔和路易六世一起参加十字军东征时,连最高贵的骑士也都是同室共眠的。总管大臣睡在汝安维尔的脚头,国王的床安排得任何人都不得靠近、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很明显,完全是为了避嫌,这种避嫌主要是在行动上,而不是为了做给别人看:“这一切是为了避开邪教女人。”
尚帕涅总管大臣就是这样在道德观念上表现出修道式的严厉。从一开始,修士就应该成为节欲行为的见证人。圣 伯努瓦修道院(六世纪)首先施行群居生活。连主教都要遵守这些纪律,如果因身体缘故不能住到主教院中的教士,睡觉时必须有“同志”的陪伴。
中世纪,群居生活特别普遍,看一看汝安维尔对伯朗士。德。加斯蒂耶所表示的不满就知道了,她竟然强迫王儿和王妃分居。母后为了传宗接代之必需有时也允许小两口共度良宵,除此之外,这对年青人要想亲热一番,就得买通王宫掌门官了。不过母性的嫉妒并没阻止圣路易子孙满堂。
那时人们可以在床上做任何事情,包括听弥撒。据记载,汝安维尔陛下发高烧时,就把神父召到房间来做弥撒。没想到神父也发高烧,圣事没做就晕倒了。
在住房拥挤的情况下,我们发现在修道院中还能见到一些忌讳,这比世俗社会的文明早了几个世纪。很早以前,人们就指责提倡节欲而不提倡分居的修道院同性恋泛滥成灾。圣 伯努瓦。修道院碰到了同样的问题,所以院规要求自己的信徒施行群居生活,同时并没忘记明确规定不许同床共眠,这与当时的习惯大不一样,后来的院规全都照搬。寝室中整夜蜡烛长明,修士们合衣而眠,腰间还要束一条腰带。对此,圣伊尔德加尔德有清晰的描述:修士穿一件衬衣,腰间系一条带子或一根绳子,“以便身上的衣服不会裂开而露出肌肤”。理由相当冠冕堂皇。实际是,是因为据圣经所说,医学认为男性精液在腰间形成。而腰带可以防止遗精,避免夜晚的污染。
十二世纪时,布拉加的主教圣弗卢克布鲁克托索也规定了床与床之间的距离(如同十九世纪女子学校一样):“每床之间须留出一床间距,不能让身体靠得太近,以免滋生邪念。”
最后是如何解决起床问题。修士永远不能裸露身体。那么大家住在一起,怎么换衣服呢?圣帕特尔纳指出白天与夜间所穿衣服不同,那时的习俗是白天的衣服穿旧了,晚上睡觉时再穿。但是换衣服时,身体既不能暴露在自己的眼前,也不能让别人看到,为了做到这一点就搞了一套繁文缛节。圣宇达尔利克收集过十一世纪克吕尼修道院的院规,其中有详尽的描述。晚上,起床做晚祈祷时,“在掀开被子之前,须先戴好带兜帽的披风,下床之前先把双腿遮好。”早晨,下地前先把裤子穿好。这样夜里睡觉暖和吗?睡觉时只能盖上脚部、手臂和头部!内裤要换吗?要等洗过的干了之后才能换,不要忘记换内裤时要披好道袍或大衣,“绝不能让别人看到半点肌肤。”
1248年,像汝安维尔这样的十字军骑士睡觉时都要穿一件背心,就是在塞浦路斯海面船只沉没时,国王从梦中惊醒,身上穿的那种。
不过,当时除了修道院和十字军旅之中晚上睡觉需要穿睡衣这外,这种习惯还不普及……为了节约稀少昂贵的衣服,穷人夜里睡觉都是赤身裸体。E勒卢瓦。拉都利在研究帕米耶宗教审判所的文献时发现蒙塔鲁地区的农民就有赤身裸体睡觉的习惯。只有像贝利巴斯特这样彻头彻尾的纯洁派教徒在不睡到姘妇的床上时才穿着衣服,一个叫阿尔诺。西克尔的人发现此人在睡觉时竟然还穿着裤衩。阿尔诺特意指出这一细节,难道不正好说明他觉得夜里穿着衣服睡觉有些不正常吗?
细微画和中世纪的一些字母装饰画印证了这一习俗。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圣尼古拉的恩惠》中,主教大人把三个女孩子从卖淫窟中拯救出来并馈赠嫁妆的那幅画上女孩子的父亲就是赤身裸体地睡在床上。在宫廷文学中女主角睡觉时一般不穿衣服,这样可以制造一些轻喜剧场面,因为美人身上穿一件内衣是公众不愿意接受的,难道不是这样吗?因此,在雅克梅斯的小说中,夏特兰。德。古西的朋友法耶勒夫人睡觉时就是赤身裸体(V 291)。同样在克利田。德。特卢瓦的小说中,接待朗斯洛的小姐也是这样睡觉的。偶尔有个别美人睡觉时穿上了亵衣,如艾蒙。德。瓦雷纳的 《弗罗里蒙》中的人物,那是因为要为爱情添加些作料,意在说明衣服是阻挡不了爱情的。在《玟瑰传奇》中的主人公埃丽欧 必须合衣而眠,这是比较少见的。不过,埃丽欧是为了遵守向情人所做出的永远不让别人看到自己身体的承诺,她的女仆也大为不解—这不正好说明穿亵衣睡觉在当时是很罕见的事情。
裸身睡眠,同床或同室共眠。难道不都是为了编撰讽刺小故事和道德说教诗词提供最妙的方程式吗?不一定是夫妻,但又同床共眠闹出的“故事”在中世纪文学作品中俯拾即是。那个罗马寡妇夜里没发现塞到她身边的是自己的儿子,高吉耶。德。古安西从这个故事讲到了乱伦。在蒙塔、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发现他在10岁时与一个“开始刮脸的”同班同学睡在一张床上时产生了同性恋的意向。在蓬斯教师家里,教师与学生同屋同眠。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换学校时,甚至要睡到老师的床上,而这位老师对“卧具鲻铢必较”,竟然在同一张床上又安排了两个学生,不过这次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是绝对清白的。在布朗多姆也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两位表姐妹盖着一床被子长大,结果可想而知。而淫秽讽刺小故事公认的大师高吉耶 LE FEU的想象之丰富在此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一个农民恐怕头晚剩下稀粥第二天变坏,想夜里拿去喂他弟弟,结果把女客人的屁眼当成了弟弟的嘴。一个蠢笨的骑士把一位客人的屁股当成酒桶狠狠地捅了一火钩子……
最好的朋友在一张床上度过不快的一夜之后可能由此结仇。
实际上,赤身睡觉;也就是赤身共 眠很快成了男女性关系的同义词。在中世纪的画册中情人都是这副模样。马克国王发现特利斯坦和王后伊瑟特在树林中睡觉时,见伊瑟特身上穿着衬衣,他侄子特利斯坦身上穿着长裤,这足以扑灭他心中的怀疑:“他们要是真有私情,身上就不会穿衣服了。”于是他放弃了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念头。
可能正是这种原因,十三十六世纪睡衣越来越普及,至少在贵族和富人中是这样。一幅微型画中的圣路易就穿着蓝色睡衣睡觉。很早以前,人们就明白睡衣可以示人,也可以成为研究的对象。这里的睡衣是指一种长及臂部的衬衣,就像一幅作于1400年的画中的“索特。 特利斯坦”身上穿的那样。赤身裸体地睡在一起,又没有任何邪念,这样的时期是否存在过呢?这种想法过于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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