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个中国》第7章


多学者看来,君臣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关系,他们之间互有权利义务。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主张君臣要共同遵守礼的规范。虽然这个“礼”不单纯是揖让进退之节,但确实包含着君主对臣工的人格和利益的尊重;孟子说得更清楚明确:“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路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这样,当时的士人不仅争得了应该属于自己的利益,而且还赢得了一些做人的尊严。士人们的进退出处也都有自己的标准,这些在当时的诸子(除了法家)著作中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吮痈舐痔之徒不能说没有,但他们受到社会舆论一致的蔑视和鄙弃则是不言而喻的。此时传统的保护士节的制度和措施也受到有远见的统治者的尊重,其中《礼记·曲礼》中说的“刑不上大夫”就是重要的一条。这也是使士人保持“节”的一个外部条件。
古代刑事惩罚主要是“身体刑”(近代则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其中最轻的是“髡”(剃发),最重的是“辟”(杀头)。这些惩罚严重地摧毁着人的尊严和自信。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到士大夫“受辱”的若干层次时,是把重点放在身体所受的伤害上:“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棰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被摧毁了自尊心的和被摧残了肢体的士人,怎么能够承担起社会赋予他的职责呢?司马迁在讲了一系列的“受辱”之后,也谈到了《礼记》的“刑不上大夫”之说,他认为“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统治者提倡“士节”,似乎不能完全从特权角度理解,其目的在于使士大夫保持其精神追求,也是他们从事其职业的保证。当时士大夫是社会的管理者,用现在的话说,他们掌握着“公权力”;倘若士节被摧毁,使其没有了操守,可以无所不为,这样“公权力”就会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那么本来的社会中坚就成为社会蠹虫。另外还应看到由于社会舆论的鼓励,培养了一批有廉耻、识去就、守信义、重然诺的官员,这对最高统治者的绝对权力也是一个制约。
先秦诸子大多看重士节,有的还张扬士节,孟子所说的“大丈夫”品格就是一例,他们对于君王权力的扩张有不同程度的抗拒。儒、墨诸子是以“帝王师”自视的(使后世有道统与治统之争),道家特别是庄子视权位如腐鼠敝屣,不值一顾(后世遂有与君主不合作的士人)。他们的为人也多有品、有守、有趣。惟有法家把权力绝对化,漠视众生,面目可憎。他们造就了对君主奴颜婢膝、对臣民冷酷无情的酷吏。后世所说的“三纲”的首倡者实际上是法家,韩非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法家认为统治者应该拥有无限的权力,臣民只是他的驯服工具,应该绝对服从,否则不应在世上存在。商鞅、韩非的“理论”只考虑最高统治者的利益和权力,从不为其他阶层的人着想。他们设计的“理想国”中,君王以下,只有替君王卖命的战士和为君王生产食物的农夫(所谓“耕战之士”),其他的都是虮虱或蠹虫,都在应予消灭之列。这些法家代表人物也真是“大公无私”,在他们设计的理想国中甚至都没有给自己留下一个位置,难怪商鞅、韩非死在了实践法家“理想”的秦国。这种现象用文言说是“作法自毙”,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活该”。他们的死不具有“悲剧意义”!此外,还应该看到,法家代表人物所制订的治国方略,也剥夺掉了后世广大士人保持自尊和节操的外部条件!
这个法家的理想国,被称作“虎狼之国”的秦,统一了天下(其实当时有可能统一中国的还有齐国和楚国,但历史选择了文化最落后的秦国,这才是历史的悲剧。恩格斯曾指出,冷兵器时期,往往是骠悍野蛮民族战胜先进的文明民族。秦统一中国,在文化上其主要倾向是倒退)。秦野蛮的文化专制政策对后世起了非常坏的示范作用,“百代皆行秦政制”,秦实现大一统后,士人的依附者只有皇帝一家了。士的出路被皇帝垄断,他们在惟一的主顾面前再也硬不起来了,“用之则为虎,不用则为鼠”,士人保持节操的外部条件基本上消失了,士人变成了非得依附在某张“皮”上不可的“毛”。这时“士节”要表示出的相对独立性,往往是要依赖统治者对士的尊重的程度和士人自身的内在力量。
刘邦是个来自农村的痞子,没有多少教养,好轻侮人,当着士人的面让两个侍女给他洗脚,在儒生的帽子里撒尿……。当谋士郦食其求见时,他说不见“儒人”,郦食其说“我乃高阳酒徒也”!意谓我只是个高阳的酒鬼,与你这个沛县的痞子差不了多少!刘邦见来者不善,明白了这是光棍见光棍,赶紧以礼待之。刘邦的儿子惠帝就比较尊重士人,能赢得胜朝遗贤“四皓”上门。但从历史的总趋势来说,专制越来越加强,士人所受到的尊重就越来越差,循此而递减。例如古代大臣与君主之间可以从容地坐而论道;唐代的宰相在皇帝面前还有座位;到了宋初,宰相的座位就被撤掉了;明清两代,士人地位跌到了低谷。明代的诏狱、廷杖,清代的跪见奏对制度和申斥制度,都是在残酷地摧毁着士人的尊严。士节所依存的外部条件几乎消失殆尽了。
说士节(2)
二、廷杖与廷跪
一个朝代开国皇帝很重要,他的性格和统治风格对于本朝影响很大。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为人比较仁厚,他定下三条要子孙遵守:一不杀柴氏子孙(赵的皇位来自柴氏);二不杀士大夫;三不杀上书言事人。宋朝历代皇帝都能恪守。虽然总的来看,宋朝的专制较之前代仍然有所加强,但由于“不杀头”的政策,这一朝的政见、思想、学派还是呈多元的趋势的。
明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与赵匡胤正相反,他为人苛酷寡恩,滥杀功臣,用刑酷而滥;又由于其出身卑微,对士大夫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嫉恨,但又很难说出口,于是找各种岔子在精神上与生理上侮辱士人。明代对士大夫的两大酷政——诏狱和廷杖,都始于朱元璋。所谓“诏狱”,就是皇帝直接审理、处置官吏,不必经过司法部门和司法程序;所谓“廷杖”,就是皇帝在朝上令锦衣卫当廷打官吏板子。朱元璋晚年疑心特重,喜怒无定,官员的赏罚没有一点章法,完全是凭一时的好恶。言官直臣王朴,因一事与朱元璋辩论是非,朱说不过他,把他推到市上问斩。正要开刀,朱元璋又召他回朝,问王朴:“汝其改乎?”王朴正气凛然地回答说:“陛下不以臣不肖,擢官御史,奈何摧辱至此,使臣无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得用之?”这个坐在皇帝位上的朱元璋希望王朴求饶认错,自己出了气,又保全了皇帝的威严;而
梗直的王朴这种掷地有声的回答和严正的逻辑,把朱元璋气坏了,立刻催促把他推出去杀了。另一个直臣茹太素也敢于与朱元璋争,朱既觉得他有用,又恨他不能卑躬屈膝,有时甚至让他带着脚镣办公,最后还是把他杀了。廷杖也是从茹太素开始的。廷杖之惨,清初的胡承谱所著《续只麈谈·廷杖故事》里说得十分具体:“凡杖者以绳缚两腕……缚囚定,左右厉声唱:‘喝阁棍。’则人持棍出,阁于囚股上。喝:‘打!’则行杖,杖之三,令:‘着实打!’或伺上不测,喝曰:‘用心打!’而囚无生理矣。五杖易一人,喝如前。喊声动地,闻者股栗。凡杖,以布承囚,四人舁之;杖毕,以布掷地,几绝者,十之八九。列校行杖之轻重,必察二官之话言,辨其颜色;而黠者则又视其足。足如箕张,囚犹可生;靴尖一敛,囚无生理矣。”从这个记载中,可以想见“廷杖”时的氛围和对受杖者人格的摧残。
清代取消了“廷杖”,但君臣之间关系更加悬绝,特别是与汉族臣工的关系。终清之世,皇帝对于汉族臣工的防范一直很严,特别是对身边的汉族大臣。其防范的方法之一就是打压。大臣在皇帝面前上奏或回话,都要跪着,不管多大年龄。清代笔记中记载内阁、军机大臣、六部九卿的堂官预备奏事时,都要先想好了如何用最简单的语言就把事说清楚了,话说得NB024嗦了,跪的时间就长,膝盖受不了。年龄大的军机大臣在上朝时都要在膝盖上套上护膝,免得在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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