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个中国》第43章


前焉屏嫉陌傩账茉斐晌氨┟瘛保缓笄蛊湮约旱那致哉叻瘢ù尤毡纠先硕防傻娜占侵幸部梢钥闯稣庖坏悖5比唬词故羌俗ㄖ浦贫认碌摹氨┟瘛保膊灰欢ㄅ艿浇滞飞先ド比耍嗣侵涔叵到粽牛ハ嗵岱赖惺樱舜嘶⑹禹耥瘢恢植皇悄愠粤宋遥褪俏页粤四愕男奶丝梢圆扇∪魏问侄巍HΧ窕巳擞肴酥涞墓叵担净松缁岱瘴В岣飧錾缁岬娜宄稍贝淳裆虾臀镏噬系乃鹗А?br /> “暴民”的迅速培养往往都要通过所谓的“群众运动”,并借助它来张扬。“暴民”也可借群众哄起,充分展示自己的残暴(他们都把这种残暴当作自己人生的辉煌)。“文革”当中,第一个打死教师的是北京师大女附中的学生们,动手的都是十六七岁的女学生。如果没有所谓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作背景,没有“群众”一起动手,我想让哪个女孩子单独上阵,都不会有这个胆量。这是有心理根据的。19世纪末的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他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中指出:当人们汇成群体,他作为个体所具有的品行和理智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智力高低,在群体中很少起作用了,大家所具备的只是群体特征了。勒庞认为,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他们往往受到一种理念的控制,并用专横的手段推行它;群体不能接受讨论和质疑,更不能批评,在群情激奋时,暴力是他们特别爱使用的手段。
有人认为,“群众运动是天然合理”的,就是因为群体具有简单幼稚的本质。群体易于被一些炫人耳目的说词所左右,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越简单越好)、一些激动人心的口号就可以使群众慷慨赴死。从中获利者,让群众为自己火中取栗的人们,当然要廉价赞美群众运动。另外一批慷慨地赞美“群众运动”的就是“看客”。这些人抱定“看热闹”的宗旨,惟恐天下不乱。他们不懂得真正的“大热闹”出现的时候,很少有人逃脱,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真正身处于这种大动荡中而又无所适从的广大老百姓,绝不会再有“看热闹”的雅兴。20世纪对中国人来说是有着太多悲哀的世纪,如今我们走到初步稳定和发展这一步,已是很不容易的了。不仅是经济和国家整体面貌的巨大改变,更重要的是有更多的人逐渐相信了,还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形式争取和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选取了比较平和的态度来争取社会的进步。现在人们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暴力”的负面价值和“非暴力”的正面作用了,这在20年前还是不可想像的。人们在这个问题上与主流意识稍有差异,轻则为人所笑,以为是太迂;重则被指为别有用心。
最重要的是专制压迫制造着“暴民”,极端的专制时代杜绝了一切和平解决社会矛盾的可能,把实在无法生存下去的广大人民群众逼上必须诉诸暴力的道路。横征暴敛、吏治黑暗、社会腐败和自然灾害都是催化剂,当走投无路的民众处在“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的两难选择时,稍有胆识者就会揭竿而起,干一场轰轰烈烈的大事。可是在农业文明的中国,民众没有新的意识形态作为指导,他们的目的、宗旨乃至反抗的手段,都是从他们的压迫者那里学来的;可以说暴君是“暴民”的“老师”,暴君与“暴民”是一条暴力链上的两端。从暴君专制到“暴民乱治”再到暴君专制,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循环往复的怪圈。当“学生”变成“老师”后,他们又在培育新的“学生”。这一点我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有较详细的论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看。在该书中,我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游民、游民意识、游民文化的特点及其产生过程。游民从其经历、社会位置、生活环境、文化教养来说,是最容易沦为“暴民”的群体,特别是游民所创造的通俗文化,对于暴民意识的传播起了很大作用。
说暴民(3)
3暴力与暴力文化
“暴民”之所以被一些人视为英雄,就在于他们认为只有暴力才能解决社会问题,才能推动社会进步。有人引恩格斯的话说,恶才是历史进步的杠杆。这其实原本是黑格尔的意见。但“恶”不等于暴力(例如人的“贪欲”也是一种恶,它促使人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点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表现为暴力),暴力也不一定推动社会进步。
社会存在矛盾是常态,社会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解决。解决社会矛盾历来有两种手段:一是暴力,二是非暴力。社会矛盾激化容易导致暴力,暴力解决问题比较痛快,暴力实施者的内蓄能量得到了释放,这是人们在盲目状态下解决问题时的首选方案。然而它不一定是与社会进步相联系的。可以设想,几年、几十年或长达一二百年的社会大动乱,给社会带来的是大量损耗。社会安定时期的经济积累、文化积累扫荡以尽。待社会重新稳定下来的时候,一切都需要从头开始。中国封建社会持续了两千多年,肯定是与战乱过多有关的,因为每次大动乱后都要重新积累财富,而社会的进步虽然不能说完全取决于社会财富的总量,但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观点来看,社会财富肯定起着极重要的作用,对财富的大量毁坏肯定会影响历史进程。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在社会动荡(破坏财富)——安定(财富积累)——社会动荡(财富破坏)的循环中振荡(反应到政治上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个历史循环现象之所以在古代不断地出现,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社会结构不合理;二是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中国小农经济的特点就是生产规模太小);三是统治者不合理的政策(这其中有利益的、意识形态的和文化的等多种因素)。于是,生产资料和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只好靠大量地消灭人口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在主流舆论中形成这样的悖论:一方面是“人命关天”(这主要是儒家思想的影响);一方面又认为死个几十万几百万人没有什么,这是“历史进步”(?)的代价。数千年来,暴力文化弥漫于上下,人命贱如蝼蚁。人们迷信暴力,动不动就要展示武力,并认为只有武力才能最终解决问题。因此“暴民”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责备,而且被视为拯危救弱的英雄;“暴民”也不会自责,认为他对社会的报复理所当然。
暴力实际上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和比较完美地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鲁迅曾讲过“娜拉走后怎样”。“文革”当中,备受苦难的顾准先生把它用到思考“革命”的最终结局这一重要问题上。“不断革命论”者断言,“革命是常态”;这是不正确的,除非无限扩大革命的外延。革命特别是暴力革命是短暂的,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个可供选择的最激烈的手段。与非暴力相比,采取暴力形式解决社会的表层问题(如报仇雪恨、富贵易位、政权转移),一般说来是比较迅速彻底的。人生百年,人们特别是革命的领导者,谁不愿意眼看自己事业成功、理想实现呢?因此,不仅中国,就是在世界范围内,许多民族也多愿意选择暴力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实际上,社会在发展中是不断地出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社会的进步是在经济和文化的不断积累中实现的;那种认为使用“最后一次暴力”,一劳永逸地建立世间理想社会,以后永远不会有暴力的善良愿望,实际上只是一个梦想。正如先驱者顾准所指出的,它乃是基督教传统——在现实生活中建立千年王国的幻想。在暴力革命基础上进入相对和缓的社会财富积累时期,是十分困难的,它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维持一种张力;新建立的政权也往往在相当长时间内,采取更有力度的暴力镇压以求得新建社会的稳定(过去人们常责备新建立的王朝屠戮功臣,说这是“鸟尽弓藏”之祸,实际上就是新上台的统治者为保持新朝稳定而进行的镇压)。这样就非常容易形成暴力的轮回,也就是伯夷所说的“以暴易暴”。这在中国古代是无法解决的。进入了21世纪,“非暴力”这一解决社会矛盾的选择越来越为世界上大多数人所理解。我想,持这种想法的不一定都是“既得利益者”。
暴力是嗜血的,为暴力所浸染的人们,容易形成“暴民情结”。这些人极易成为“极权主义”社会运动的基础。德裔美国政治学家汉娜·阿伦特(H·Arendt)在其名著《极权主义起源》中指出,极权主义运动中的“精英”用宗教的或意识形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