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子默》子默-第34章


少年的灵魂清白无污,在没经过没遇过时都认为自己可以象天使一样。那些挨不住打的叛徒,一开始都以为自己可以做个坚强不屈的烈士,哪有人预料到自己吃不了那个苦楚还热血地参加革命的。 
凌晨以为,这具肉体只是为他人的欢娱服务,对于他自己,只要他忘掉,一切就如过眼云烟。可那是不可能的,他这具肉体同所有的肉体一样,一旦认识了一种欢娱,就永远无法忘记,一旦学会了欢娱,这具肉体就已被彻底改变。 
那一周,曾杰出差,两周的工作,曾杰合到一周去做,天天做到半夜,焦头烂额,可是每天会三次电话给凌晨:“好吗?吃饭了吗?门窗可关好?出去玩要小心,多穿衣服。天冷路滑。” 
这样的叮嘱真会让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厌烦,可是凌晨温和地答应:“嗯,是,是,好的。” 
拿着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聊的,曾杰整天埋头在文件里自没什么好说的,凌晨成天呆在家里,也没什么好说的,那天,曾杰问:“你怎么总在家?” 
凌晨笑了:“等你的电话啊。” 
曾杰沉默了一会儿:“别闷坏了,凌晨,出去玩吧。” 
凌晨不出声。 
曾杰说:“我明天不给你电话了,出去吧,如果你有事,随时打给我。” 
凌晨沉默,过了一会儿:“什么时候回来?” 
曾杰说:“尽快,想要什么?” 
凌晨懒懒地:“你。” 
曾杰沉默,半晌,小心翼翼地问:“想我了吗?” 
凌晨用鼻子回答:“嗯。” 
曾杰禁不住微笑:“那么,开学不要住校了。” 
凌晨沉默。 
那沉默,把曾杰的微笑晾在冷空气里,越来越凉,越来越凉。良久,曾杰叹息一声:“不要紧,以后再说吧。去,出去玩吧。” 
凌晨的声音低沉暗哑:“我想你。” 
曾杰再一次叹息:“我知道,我知道。” 
可是凌晨还是要走,他对曾杰,对自己可是够忍心的。真狠,再留恋也不肯沉迷,血肉相连吗?一只手误事,他会砍下一只手来,更不要提什么血肉相连。年轻人即有忍痛的力气,也有忍痛的勇气。 
曾杰用手支着头:“我自己呢?我受不了,我不如昏迷算了。” 
可是凌晨说想他,他也想凌晨,曾杰还是日以继夜地干活,希望早一点回家。 
无论如何,有爱的地方,才是家。 
曾杰到家,家里没人,四处转转,家里秩序井然,如果不是每天查岗凌晨都在家,真让人怀疑家里是不是有一个半大的孩子。曾杰坐了一会儿,有点恼火,还是忍不住给凌晨打了个电话:“你在哪儿?” 
凌晨反问:“你呢?你在哪?” 
曾杰的声音有点高:“我已经到家了。” 
凌晨被吼得微微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马上回去。” 
曾杰等,一遍遍起身到窗前去看,后来干脆坐在窗口,呆呆地象个傻瓜。看到出租车停在院子里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凌晨上来,曾杰不禁怒问:“去了哪儿?做出租车要一个小时?郊区?” 
凌晨沉默,梗着脖子。 
半晌,曾杰道:“跟同学一起玩,让我搅局了?” 
凌晨终于火了,也不高声,只淡淡地:“我反正是马上回来了,不信随你。”转身回屋。 
曾杰后悔说了重话,这个年纪的孩子,亲爹叫他,他也不见得肯马上回家呢,可是凌晨坚持说是马上回来了,这个城市还没这么大。 
曾杰呆坐了一会儿,屋子里静得让人难受,曾杰决定道歉。 
推开门,凌晨倒在床上,缩着身子,小小一团,一副可怜相。鞋也没脱,一双雪白的运动鞋就踩在淡蓝色的床单上,鞋底倒是不脏,一点也不象出去玩过一天的样子,曾杰忽然明白:“凌晨,是去飞机场了吧?” 
凌晨没出声,也没动。 
曾杰过去,从背后抱紧他,脸埋在他柔顺的头发里:“你这个傻孩子。”凌晨低下头,轻轻抚摸那双紧抱着自己的手,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皮肤的所有饥渴都找到源头,那就是想念你。 
四十六,做我的狗吧 
生活不是蜜糖,生活也不是苦药,生活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我们这样厌厌地活着,又要这样恋恋地活着。 
凌晨给曾杰收拾东西,西服挂起来,衬衫放进洗衣筐,皮鞋收进衣橱,礼物一样样打开来看。给凌晨的礼物包括一支一千多元的钢笔,被凌晨当做破玩意放在一边,卡西欧的黑色塑料防水手表小孩子倒是很喜欢,永恒的白衬衫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也不必多提。 
一个小小的黑色袋子,上印GUCCI,凌晨拿起来:“这是什么?古驰的?” 
打开来,一个小小窄窄的皮条,上面一个半月形的银色牌子,十分特别。 
曾杰接过来,给凌晨系在脖子上。 
小小的牌子,黑皮带衬在雪白的皮肤上。 
凌晨笑:“是挺好看,不过太怪了,戴不出去的。” 
曾杰的手指轻轻抚摸那皮带,神情犹疑,带一丝渴望,又有一点好笑。 
凌晨斜起一只眼:“喂!你一脸坏笑啊。” 
曾杰温和地:“我有笑吗?”细看,那张脸又不是在笑,倒象是有一点悲哀。 
凌晨觉得有异,手指拔弄着那个银牌,疑惑地看着曾杰,曾杰亲亲凌晨的耳朵,叹息:“真想拿链子把你栓在身边。” 
他拉拉那条皮带儿:“做我的狗吧,别做一只狼了。” 
凌晨的脸色渐渐变青,经过曾杰的提醒,他也看出来脖子上带的是什么了:“这个,是……” 
曾杰说:“是狗项圈。” 
凌晨沉默,手指已在寻找后面的项圈扣。 
曾杰问:“留下来,好吗。” 
凌晨心烦意乱,不,不要同他讨论去留问题,他自己快被自己用这个问题折磨疯了,一个侮辱性的戏弄,再加上这个严肃问题,终于把他惹火了,他怒叫:“给我解下来!”手指用力一拉,那块半月形的狗牌划伤了他的脖子他的手,一时间,血滴了一身。 
曾杰呆住,凌晨也呆住。 
半晌,曾杰道:“对不起。”他给凌晨解下项圈,想不到凌晨发了这样大的火,白衬衫上那斑斑点点的血迹,让他心痛,所以也生气了:“凌晨,你是一条养不熟的狼。” 
凌晨看着自己指尖正在滴出来的血珠,沉默。 
曾杰松手,皮项圈从凌晨脖子上滑下来,软软地搭在凌晨手上,轻轻摇晃。 
美丽的眼睛抬起来,美丽的眼睛蒙上一层泪,悲哀地,但是无语。 
曾杰声音低微,绝望:“狗比你厚道太多。” 
一个玩笑,因为扯到去留这个不能碰的大问题,竟导致相见欢悲哀收场。 
曾杰回自己房间,留下凌晨一个人,呆坐在客厅里。 
项圈的黑色皮革柔软美丽,小小牌子上刻了个凌字。曾杰这个侮辱不是不过份的,可是凌晨不觉得愤怒,也许,他伸手要扯下皮带那一刻是愤怒的,现在,他只觉得悲哀。 
去与留,无论如何决定,他都不会快乐。 
这不是一个快乐的世界,这不是一个美丽的世界,这不是一个公平的世界。可是凌晨也自这个世界得到爱与欢娱,温暖与紧紧的拥抱。 
自这个世界,具体一点说,是自这个人手中。 
想放弃挣扎,想放弃思考,想每天坐在门口等他回来,然后——或者就做他的狗吧,跟在他身后,听凭他的喜好决定自己的命运,因他的快乐而快乐,因他的痛苦而痛苦,不再有自己,大约也就不会再有这煎熬之痛,每一秒都象火苗烧灼他的灵魂,又象一双巨手将他撕成碎片。这痛苦,有什么样的好结局值得这痛苦吗?命运给每个人的结局不过是死亡罢了。 
凌晨的指尖在那冰冷的金属上划过,他的灵魂最渴望的,倒底是自由还是放弃自由? 
曾杰再没有出来。 
行李凌乱地散在地上,凌晨慢慢收拾好。地毯上那条昂贵的美丽的项圈,他呆望了良久,终于拾起来,狠狠扔到对面墙上,轻轻的叮当一声,项圈从墙上滑下来,滑到沙发后面去。 
凌晨觉得冷,如果可以做一只狗多么好,可以就这样推开门,溜到他喜欢的床上,他喜欢的人身边,就这样钻进被子里去,缩在爱人的脚下,互相取暖偎依着睡去。 
可以钻到他怀里,可以用头蹭着他,可以舔舔他的脸,可以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他,索求爱我多些再多些。可以在他怀里打个盹,什么都不想,只是暖暖地懒懒地。 
凌晨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绝望地,低声说:“好啊,让我做一只狗吧。” 
凌晨Se情地想象自己摇摇尾巴,慢悠悠地向曾杰爬过去的样子,冷笑,然后竟淌下一滴泪来。凌晨擦了泪,笑,再笑。 
人的心,是可怕的黑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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