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普京一个人的振兴》第27章


职务和解散地方议会。
第三,如果国家总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地方领导人的职务,则地方领导人也应当享有解除其下属权力机关即地区、和市镇的领导人职务的权力。这些措施将使俄罗斯的统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普京说,这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第一阶段。
普京的上述举措,自然引起了联邦委员会和地方长官的不满。在这些改革中,只有一点能讨他们的喜欢,这就是能够解除下级的领导职务,其中包括联邦各主体首府桀骜不逊的市长们的职务。地方行政长官可以容忍总统取消他们颁布的某些法规乃至让七个联邦区的“将军长官”凌驾于自己之上。但是,他们无论如何都没有理由支持总统剥夺其联邦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因为这实际上是使他们失去了成为全国级政治家的机会,并使他们失去了议员的豁免权,而且随时有被总统解职的危险。库尔斯克州州长鲁茨科伊担心地说,“如果各地区领导人都不再是议会的代表,他们将成为普通的管家,任何一方警察都可对他们进行调查。”长期担任靼鞑斯坦共和国总统的沙伊米耶夫更是公开表示:“我看不出改变联邦委员会组成原则的想法有什么好处。也许,这一想法背后的目的不但要削弱国家杜马,还要削弱联邦委员会,使其变得更加无力,导致这一宪法权力机关只能起辅助作用。我还没有听说过哪个联邦主体的领导人不能同时承担领导义务和联邦委员会成员的义务。如果谁履行这些义务有困难的话,有一个简单办法:行政长官不想在联邦委员会工作,就让他派自己的代表参加。”
但普京的这些措施得到了以“团结”运动和俄共为主的国家杜马的支持。5月31日,国家杜马一读通过了联邦委员会组成程序法。6月23日国家杜马以308票赞成,86票反对的压倒多数通过了剥夺地区行政长官在联邦委员会席位的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委员会的代表们从2001年1月1日起将由两名地区代表取代,其中一名由地方领导人委任,另一名则由地方议会选举产生。这是近十年来,俄罗斯议会进行的第四次根本性改革。第一次议会改革是从选举人民代表开始的,以1993年10月白宫事件而告结束。同年底,组成新的联邦议会,其中上院即联邦委员会是由各地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期限为两年。后来根据叶利钦总统的建议,不顾多数议员的强烈反对进行了第三次议会改革。1995年12月国家杜马通过了联邦委员会新的组成程序法,即由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和立法权力机关领导人组成。
2000年6月28日,联邦委员会对该法律草案进行表决。心怀不满的联邦委员趁势发动反攻,只见托木斯克州议长马尔采夫一手用拳头敲打着桌子,一手晃动着俄联邦宪法,大声喊道:“这是我的位置,我是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占据这个位置的。”结果,联邦委员会以129票反对、13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否决了该法律草案。普京削减地方长官权力和设立“垂直权力机构”的计划遭到严重的挫折。如果不让联邦委员会行使否决权,就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杜马议员投赞成票。但是由于有一半的杜马代表是由地方选举产生的,地方行政长官有对其施加影响的杠杆,因此斗争进入白热化。
6月30日,国家杜马以408票通过一份呼吁书,表示愿意与上院合作。他们呼吁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对法案做出三点修改:第一,逐步更换联邦委员会的成员;第二,由联邦主体领导人亲自任命地方执行权力机关驻上院代表;第三,派出机构可以召回自己在联邦委员会的代表。如果联邦委员会不接受关于成立协调委员会的建议,杜马就推翻上院的否决。7月19日,国家杜马通过修改后的联邦委员会组成方式法案,同时推翻联邦委员会对总统有权撤销地方领导人法案的否决。
2000年8月,上述法案相继得以签署生效。随后出于安抚的考虑,普京在9月1日宣布成立由一些联邦主体的首脑和议长提出的联邦国务委员会,同时批准了联邦国务委员会条例。条例规定,国务委员会为咨议机关,其职能是协助国家元首行使职权,确保国家权力机关的协调运转和相互协作。其主要任务是讨论有关联邦与联邦主体相互关系的问题、国家建设和巩固联邦制基础的问题,以及有关机构对联邦宪法法律、联邦法律、俄联邦总统的命令以及俄政府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向俄总统提出相应的建议。国务委员会还将协助总统解决联邦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的分歧,并根据总统的建议讨论联邦法律和总统令草案、联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政策以及其它重大问题。
经过一系列的成功运作“可以说,国体四分五裂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整党”
在叶利钦时代,由于其在杜马没有自己的政治党团,而以俄共为代表的左翼政党联合社会上其它左翼力量在杜马中组成了强大的反对派,使叶利钦提出的各种法案在第一、二两届杜马中受到了强有力的抵制。
1999年的第三届杜马选举中,亲政府的“团结”运动虽然获得了胜利(占据了第二大党的位置),但俄共仍是杜马第一大党,而且在2000年1月18日的第三届国家杜马第一次全体会
议选举杜马主席和各委员会主席时,俄共的谢列兹尼奥夫被选为国家杜马主席,同时在国家杜马27个委员会中俄共获得了10个职位。
鉴于俄共势力的强大以及它在群众中的影响,普京在执政初期对俄共采取了怀柔与笼络的态度,设法改善同俄共的关系。普京在当选总统后的一次讲话中说,尽管人们对俄共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但他认为俄共是俄罗斯目前惟一形成了体系的党。俄共当时对普京也采取合作态度,在杜马中支持了普京提出的一些法案。
但从内心讲,普京并不愿意保持这种“危险”的平衡。2000年5月27日在他的授意下,“团结”运动在克里姆林宫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宣布改建为“团结”党。此前,“我们的家园—俄罗斯”、“全俄罗斯”运动、“俄罗斯统一与和谐党”等已宣布解散或停止活动,并号召其成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团结”党。加入该党的原“家园”领导人切尔诺梅尔金也参加了成立大会。普京更是亲临会场祝贺并发表讲话,希望“团结”党进一步发展壮大。“团结”党领导人强调,该党面临的任务是发展成为执政党。
随后为了对那些长期盘据俄政坛、势单力薄的政治组织进行一次毁灭性打击,把目前的近180个政治组织变成几个有固定群众基础的政党,加强国家对政党的管理,最终建立以两党或三党制为基础的多党制政治体系,普京于2000年12月26日在克里姆林宫会见了国家杜马各议会党团和议员团领导人,同他们讨论了政党法问题。会后久加诺夫和团结党议会党团领导人格雷兹洛夫表示支持普京总统提出的政党法草案,并决定在2001年1月的国家杜马会议上进行审议。
2001年6月21日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俄罗斯国家杜马三读通过了《俄罗斯联邦政党法》,联邦委员会于6月29日也批准了这一法案。接着普京总统在7月12日签署了《政党法》并予以正式颁布。《政党法》对政党的成立、登记和撤销、党员的人数和地区组织的数量、政党的宗旨和活动形式、政党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一些内容:政党必须拥有1万名以上成员,并且至少在一半以上联邦主体内建有人员不少于100名的地区组织,在其它联邦主体的地区组织成员不少于50名;政党必须推举候选人参加全国立法、权力机构和地方各级自治代表机构选举;不允许按职业、种族或宗教属性建立政党;成立政党必须先组成发起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然后召开代表大会,通过党的纲领和章程,并把这些文件提交负责政党登记的部门审核;凡在杜马选举中得票超过30%而组成的议会党团,或通过单席位选举制在议会中拥有12名议员的政党都可以获得国家的财政资助。
根据《政党法》这些规定,俄各政党都大力发展新党员和建立新的地区组织,出现了对政党进行改组、联合或建立新党的高潮,为参加2003年12月21日举行的国家杜马选举和2004年3月7日举行的总统选举做准备。与此同时,一些达不到《政党法》要求、而又不准备同别的党联合的小党将不再作为政党进行活动。它们有的可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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