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戏的前世今生》第10章


之苦……!”在这里,杨四郎说的是媳妇孩子的性命交关,背后的支撑则是他的诺言,当杨四郎忠义不能两全时,义成为更优先的选择。而进一步,《四郎探母》在文化意义上的深刻与感人就在于,它丝毫没有回避这种选择的艰难与痛苦。
因此,在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体系中,“义”似乎更像一种超越利益的绝对的道德律令,说它“绝对”,是由于不仅它被解释成超越个人利益的一种价值,而且是可以超越国家利益的,而清朝之所以能够和愿意承继中华民族之大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它对于这种绝对的道德诉求的接受与认可。或许施琅的例子可以在这里又一次被援引,当然还有吴三桂、史可法,决定清朝帝王和将领对他们的爱憎与态度的,并不仅仅是他们对待清朝大军入关以及统治的反应,而恰恰是他们在道德上所达到的高度。因此,清朝对施琅这样的人,是在鄙视中赤裸裸的利用,对吴三桂,是在忌惮与借重并存时不得不忍耐他的存在,包括在万不得已时甚至允许他成为手握大权的西南王,而对于史可法,才有真正的崇敬之情。三种不同态度背后的价值取向,一目了然。这里就用着一句俗语——叛变的行为是受欢迎的,而叛徒永远不受欢迎。反过来说也一样,史可法的抵抗使清兵付出了巨大代价,他们是恨之入骨的,因此用“扬州十日”发泄这种现实的仇恨,但史可法的忠义与勇敢,却是他们同样崇敬的品德,因此他们为史可法建忠烈祠,以弘扬这种永恒的价值。
当然,“义”并不是道德的全部,佘太君说“天地为大,忠孝当先”,就暗含了对杨四郎的批评。京剧《四郎探母》对杨四郎有保留的道德肯定,意味着我们不需要把每个戏剧主人公都演成完人和英雄模范,《四郎探母》告诉我们,艺术并不只是用来歌颂英雄或者揭露罪恶的,有时它也可以用来写写像杨四郎这样的争议人物,纵然大节有亏,毕竟也不是无情无义的禽兽。当然,要写得好,要成为经典,还需要对特殊人格的境遇的丰富性与复杂性有更多的洞察与揭示。既身为番将又身为杨家儿郎,要恰如其分地回应观众对于持有这种矛盾的双重身份的戏剧人物矛盾的道德期待,才有可能写出和演出一个虽有违“忠孝”之道,却仍然能够让公众接受的杨四郎。
一方面,《四郎探母》当然要为杨四郎之成为让人同情的戏剧主人公解决一些道德上的障碍,比如说强调四郎是在流落番邦的特殊背景下,被擒后为了求生不得已改名换姓,又因其英武误打误撞地成了驸马,这样,他既不是投降更不是背主求荣,虽然他确实获得了荣华富贵;至于一十五年的时间区隔,虽然不能用来作为四郎不再爱国的理由,至少可以用来说明他与铁镜公主的深厚感情。在这样的前提下,《四郎探母》就可以把杨四郎已然成为辽邦驸马当成一个既成事实来演绎,来正面地解决此时此地的杨四郎究竟应该怎样做人,究竟应该有怎样的行为准则这一难题。它想要让读者和观众理解的是,假如一个人已经落到了这种境地,那他将如何解决他所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讨论的是京剧《四郎探母》里的杨四郎,而不是如何才能培养出更完美的杨四郎。一边是母亲、发妻和祖国,一边是给予自己恩惠和安逸生活的辽邦以及一十五载对自己情深似海的公主、太后和亲生儿子,在这里,他对两个家庭甚至包括两个国家的情感冲突,就构成了杨四郎道德悲剧的核心。在某种意义上说,杨四郎的困难就在于,无论他做什么选择都意味着背叛。而他的选择,就是在背叛的宿命中,坚守住自己做人的最后底线,于是在我们这个始终强调“忠”和“孝”的文化环境里,杨四郎虽然够不上“忠臣”“孝子”,却因其还有“义”,才得以被民众接受、理解,并且因其对“义”的坚守之困难而获得巨大的同情。
这就是京剧《四郎探母》的历史分寸感,难得的是《四郎探母》从明清一直演到今天,从头至尾,没有用一点笔墨去试图将杨四郎“塑造”成威名远扬的什么“大将军”,也没有用什么人性至上的人道主义理论去为他投身番邦做正面的辩解。这恐怕是电视剧《施琅大将军》的创作者们在历史的大是大非方面需要虚心学习的。施琅反复无常,背主求荣,不管算不算汉奸,至少总是个不义小人,就算从几百年以后的结果看,他收复台湾是一件于国于民有利的好事,也并不代表他就因此变成了一个盖世英豪。就像残暴的秦始皇一不小心给中华民族留下了一条长城,并不能因此嘲笑孟姜女,说她的精神境界太低以致无法理解丈夫在从事为中华民族建筑永恒象征这一不朽的事业;更不能因此就忘记秦始皇的残暴,残暴就是残暴,不能因为他在客观上为民族与国家成就了一桩功德就予以原谅甚至加以粉饰。
在我看来,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关键并不在于是将他回放到他所处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还是用所谓“今天的历史眼光”加以评价,而在于无论是将他放到原初的历史语境里还是放在变化了的历史背景下,他的行为举止都必须经得起普世道德的苛求;因此,真正重要的是,给予一种行为以正面的或负面评价的那个道德的或者政治的标准,是应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因为历史与文化,都需要有纵深感的道德观念。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之所以狭隘,正是由于他们把利益视为道德唯一的基石,将是否符合民族的或者国家即时的或永久的利益,看成是判断与衡量一个人与一种行为的唯一标准,而忘记了人类应该拥有一些更永恒的价值。
这是道德比利益更高更重要的一种强调,哪怕面对的是“国家利益”。
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1)
造神运动中外古今皆有,一些或许并非最不出色更谈不上伟大的人物,经历类似运动,成为千百万普通民众崇敬的偶像。关公、包公都是其中的好例子,他们经无限地拔高,最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形象,与其原貌已有天壤之别。当然,这类造神运动与晚近我们亲历的造神运动有异,一是死人与活人之别,另一个区分更重要,晚近的造神运动由于所造的对象是活人,自是加倍地困难,虽有强权推动,终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而关公和包公,是在千百年的漫长历史进程中无数民众通过想象与创造自发营造的,显然有更强的生命力。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戏曲改进”运动,一群留学东洋爱穿西服年少气盛浪漫可爱的新文艺工作者,从《联共(布)党史》那里学了点阶级分析方法的皮毛,以为就此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按照这样的方法一分析,包公无疑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代言人了,这样的官吏只能帮助封建帝王统治劳动人民,焉能用此来教育人民娱乐大众?人民千百年来津津有味地欣赏和喜欢、崇敬包公,也都成为不觉悟的麻木和愚昧的表现,因此动用各级政府的强力禁演,闹腾了几年,最终还是没有成事,包公戏从城市到农村,仍然火得不行。《联共(布)党史》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很多领域无往而不利,不仅哲学、美学和文学理论,在史学领域更是所向披靡,却在戏剧领域打了败仗,而且输得很难看,其中缘由,值得琢磨。
顾颉刚说历史是层累地造成的,书写关公和包公事迹的历史更是如此。当然,关公和包公也不一样,如果说关公的神化是民间社会尤其是边缘群体通过传说、平话讲史等方式,在想象中创造的社会秩序的化身,那么,包公更多是平民们通过戏剧这种特殊的娱乐形式,通过想象与希望塑造的公平与正义的象征。是的,包公一直是中国戏剧领域的重要角色,以包公为主角的戏剧几乎伴随着中国戏剧发展的整个历程。至于包公形象的演变,本身就是一个曲折复杂的故事。
历史上的包拯在北宋天圣年间中进士,历任天章阁待制、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最后官至枢密副使。据说包拯在世时包公的故事就被民众口口相传,但就像所有民间故事一样,最后都远离其原型。有关包公的民间传说,其中涉及到包公的身世以及职衔的部分,多数只是捕风捉影,包公戏的戏词大约要以“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最为出名,存世的包公戏,包公几乎都在开封府审案。但事实上,包拯在开封府任上的时间并不长,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包拯58岁才获任命权知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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