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戏的前世今生》第13章


煌巳玫恼甯校淙辉谒娜松胁⒉皇呛廖扌渭?裳埃抢肟渡辨饴砟茄说某潭龋故遣畹煤茉逗茉丁?br /> 历史上的包拯与皇戚也有过冲突,其中最辉煌的事迹,就是先后六次上疏弹劾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可惜我们找不到张尧佐多少真正的劣迹,只知道包公顽强地弹劾这位皇亲国戚,最主要的理由是他认为他的这位前上司并无骄人政绩,只是仗了侄女得皇帝之宠幸才青云直上;有趣的是包拯的职务升迁路径几乎跟在张尧佐后面亦步亦趋,刚刚跟随张尧佐从户部副使任上升迁执掌谏院的包拯,上任后立即发动了对这位前任持续而猛烈的攻势。在他知谏院的短暂时期内,弹劾张尧佐几乎是他最主要的工作,直到皇帝终于耐不住性子,同意在大臣们面前与他展开廷辩,据说激辩时他的口水都溅到了皇帝脸上。托赖宋代对谏官“言者无罪”的宽厚待遇,就靠着这样认死理的抗辩,兼之随后李贵妃因病逝世,最后他总算成功地终止了张尧佐的仕途。这大概就是包公一生与皇亲国戚正面斗争最重大的事件,他不断向朝廷上疏,不屈不挠,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而这样的抗争与成功,与《秦香莲》里的包公形象的距离,无论是道德还是戏剧性,自是不可以道里计。
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使包公做到了知开封府这样位高权重的地步,在审案时他的权限其实是很小的。在民众想象的戏剧作品里,包公执掌的开封府甚至专门设置了三座专供他行刑的、分别以龙头、虎头、狗头为标志的铜铡,据称狗头铡专门用来斩杀犯了死罪的平民百姓,虎头铡用于斩杀犯了死罪的大臣官吏,而龙头铡,则特别用以斩杀犯了死罪的天子贵族王侯。然而,按照宋代的法律,州县一级的官吏只有权审理和判决“杖以下”的案件,这就是说,遇到一般的坏蛋恶人打他们几十棍以施惩戒是可以的,而“徒以上”的罪行,即需要正式地坐班房的,就需要由中央专门的司法机构如大理寺或刑部审理判决。开封府虽然下设两厅三院,审理很多案件,但是遇到较重大的需判处罪犯徒刑的案件,同样需由大理寺和刑部两家互相监督和复核以最终决定。因此,历史上真实地“打坐”在开封府的包龙图不但不可能有他的“铡美案”,连将陈世美下狱的权力也不见得有。
当然,戏剧不是历史,假如戏剧里的包公以及所有与包公一样的清官们面对贪官污吏时都没有杀伐惩恶的权力,那么所有清官戏也不复存在。在戏剧作品里包公的权力就像我们知道的那样很大,而且他经常有机会手握御赐的尚方宝剑,有了尚方宝剑,包公对于犯案的贪官污吏就可以便宜行事;因此他能够在权势对司法公正构成现实的威胁之前,将公正的理想落实为无法变易的现实。通过戏剧,包公成为人民心目中法律的化身,成为司法理想的民间化身,并且清晰地折射出平民阶层对于官员的道德期待。
因此,我丝毫不会因为戏剧里的包公与历史上的包拯巨大的差距而感到不安,我以为一个国家有道德有理想有追求的民众,有权利按照自己对于政治清明的诉求创造自己的司法偶像,他们通过为清官设置不同的难关,让他们置身于各种各样的情境中经受考验,经历这样的千锤百炼,打造出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政治清明之无限追求的标志性人物。因此,包公戏不需要依附于历史上的包公而获得价值,它的永恒魅力,就在戏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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