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宦简史》第15章


」苡惺焙蚍刹⑽唇够橥夂突榍靶孕形拥赖律辖玻蘼廴绾危遣槐还睦摹D泻?2岁,女孩20岁——许多国家在规定适婚年龄时振振有辞:为身体发育状况计,医学上认为,这是男女最适宜开始性交并生产子嗣的年龄。写在婚姻法中的这则条文,在国家这个强大暴力机器的监控下,最终仍被人们心悦诚服地遵守,很大部分应归因于医学介入而给它绘上的人道主义脸谱。但这种关怀很快上升为宗教:医学的判定为唯一判定,如果违背它,将受到诅咒。考察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给予年轻人的忠告中涉及性的部分常常以这样的面孔出现:不要轻易涉足它,它是恶魔,它会毁掉你的一生。 
在医学家为此喋喋不休时,心理学家也出场了,后者的措辞大致如下:尽管生理上发育得足够完备了,但心理上仍可能未做好性交的准备。在教科书上,他们的表述相对优雅一些,但大意仍不外一些“善意的”、拐弯抹角的诅咒:年轻时一时冲动,偷尝禁果,将在心理上留下终生阴影。 
医学家、心理学家的话被家长、老师不断援引,最终建构了一种权威话语:未建立家庭之前,不能有性行为。成年世界在这事上空前团结,他们结成神圣同盟,共同保障他们子女的“纯洁之身”。在 
动物世界里,性爱权是天赋的——尽管年幼的雄狮子未必是壮年雄狮子的对手,但通过角力,自然法则仍给它们埋下了“起点公平”的伏笔;而在人的世界,“幼仔”的性爱权则全部被藉没了。 
事实上,这不完全是藉没,而是一种强制托管——国家,或者国家委托父母、老师、医生、教会、街区行使着托管权。性爱权国有化了。处女曾经在国家伦理的支援下,变成一种国家美学:女人非如此不能彰现其性别之美——仔细琢磨“清白之身”“残花败柳”这些语汇便可明白。国家美学对处女的尊崇,无非是对性爱权国有的鼓噪:顺从者将受到奖励,违背者将受到惩戒。从这个意义上讲,处女是一种可检测的技术,经由此,国家能够正确判断出性爱权托管的有效与失效。 
如果性真是一种能量,那么,性爱权被搁置起来的未成年人,旺盛的荷尔蒙又凭借什么得到发泄呢?考察现实情况,答案不言自明:一个男孩自懂事起,便被不断教化,要胸怀大志,要有所作为,要报效国家,而女孩,景况也大致相似。一种冠冕堂皇的说法是:他们的性能量被正确疏导了。这容易理解,在民族国家未消亡之前,国家时刻可能会受到敌对者的挑战,所以它理应要求国民都具有士兵的品质:善战。这种品质是操练出来的:运动以健壮体魄,学习以充盈头脑。假使性爱权不被搁置那么一二十年,这种操练是不可想象的。 
除了善战,士兵还需兼具以下品质:服从,团结。这种品质是规训出来的——只有性爱权被抵押在国家那里,国家对民众的规训才是有效的。我的意思是,在从国家那里讨回性爱权的漫长年代里,他们被社会化了——国家为他们设定了社会化的范式和道路。进一步推敲能够得知,在重获性爱权时,他们已经由动物变成了公民——一种规规矩矩的自由生物,从身体到头脑。 
这是一种曲折的阉割史。
专偶制与家庭(1)
时下流行一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一切有关爱情与婚姻的关系的说法中,这句虽然带有明显的嘲弄意味,但却算是相当经典。 
回过头来看看现实的情况也无不令人担忧:离婚率的持续上扬不但让已婚者觉得结婚是一个错误,更让未婚者在教堂的门前犹豫不决。在美国,情况如此之糟,以至于每三桩婚姻就有一桩最后会失败。据说许多等着离婚的人已经开始排起了长队,法院无法处理如此之多的卷宗,一项叫离婚协议自动发售机的发明应运而生:这种机器摆放在比较便利的公共场所,只要向里面投入3美元的硬币,你便可以立即拿到一份已经拟好的离婚协议书。这种被称为“快速法庭”的机器在世界上迅速流传起来,并深受欢迎。 
现代婚姻如此脆弱,原因并不仅仅像大多数道学家们叫喊的那样: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虽然,当麦当娜露出她的肚脐在镁光灯下狂舞并宣称“我有最完美的肚脐,没有绒毛……如果在墙上放100个肚脐,我能准确地认出我的那一个”时,全世界不知有多少男人正对她进行着意淫。这所有的一切令我们对一夫一妻这种普遍的制度最终发生了怀疑,“从表面看来,两个人一起生活,互相扶助,一起照料孩子,使得孩子可以得到双倍的照料,共同承担家务,使得每个人的负担减轻一半。长期以来人的头脑里可怕的依赖性使得这种想法非常讲得通。既然组建家庭对双方都有无尽的好处,为什么我们还要竭尽全力对这种配对方式施以法律的保护呢?如果我们人类真是相互爱慕、相互负责的进化着的,为什么还要举行这么隆重的婚礼呢?答案非常简单,那就是男女之间相互爱慕的结合并不是不可破坏的。” 
这并不奇怪。因为家庭的地位总是伴随着人类对性的认识不断变化的。根据闻树国《传说的继续》中的观点,人类最初的性交是战胜自身恐惧的需要。如果真是这样,群婚制就不难解释,因为群居本身就是为了抵御各种侵扰。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都是在人认识到性的生育价值之后产生的婚姻模式。在人口急需膨胀的古代,任何闲置繁殖能力的行为都是受到谴责的——女子在怀孕后有十个月的妊娠期,所以男子蓄妾就成了被鼓励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具有排他性的爱情将被置于何地?爱情与婚姻就像牙齿和嘴唇一样,总存在某种似乎很浅显但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生活在中国古代的人们也许比我们更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所以往往能做到爱情与婚姻的单线条发展,并形成两种基本模式:爱情——结婚;结婚——爱情。在这个过程中,结婚就像一个正向二极管的节点,它强化了男女之间的感情,而不是相反。一个显而易见的理由是,婚后女子可以为男子繁衍后代——在人口比较稀缺的古代,生育之后的妇女更受丈夫宠爱是可以理解的,而不像现在,产后妇女由于阴道松弛而给丈夫带来的 
性感受上的不快,常常是导致 
离婚的一个诱因。 
在亲族作为一个社会基本的单元时,家庭更多的功能在于它为男女双方提供了被社会承认的一种可靠方式,这与我们看到的今天的情况毫无二致:未婚青年往往更不易得到社会地位。这就是我们难以理解结婚作为男女双方的事却往往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制或鼓励的原因,在这整个过程中,家庭作为甜蜜爱巢的功能被遗忘,而它的社会功用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无限制的强化了。虽然不经过事先的恋爱,但他们的婚姻并不像我们今天想象的那么糟糕,尽管男子在这种关系中拥有绝对的权力 ——其实这权力正是留给今人非议的把柄。晚近时候,中国的学者中,除了辜鸿铭,也许找不出第二个对中国古代这种婚姻制度含情脉脉颇有留恋的——他们口诛笔伐,直至包括纳妾在内的这种流传了几千年的制度臭名昭著,一如古 
罗马的贞操带一样,还不肯停手。学者的批判演化成民众的普遍渴求时,这种制度当然要被立法者最终否决了。 
但在喀麦隆,一夫多妻制仍然相当普遍。作为当地人十分崇拜的偶像,歌星费亚目前是不少于58个妻子的丈夫和超过40个孩子的父亲。费亚最大的妻子已经40多岁了,而最年轻的才10多岁,有的妻子跟他住在一起,而其他的分布在国内的各个地方。费亚事实上对她们实行了劳动分工:几个正妻有特别的职责,一人做饭,一人管孩子,一人带舞蹈团。费亚聪明地减少了妻子们的地位之争,事实上,他每次再娶时都要征得已有妻子们的同意,甚至他哪个晚上跟谁过夜都是民主协商的结果。与此相似的例子在澳大利亚的土著人中也有许多,而成年穆斯林男子,教义允许他可以娶4个妻子。 
一夫一妻的普遍胜利,并不就能证明它有多优越于一夫多妻。事实上,在一夫一妻制度下,妻子对丈夫来说意味着全部,多妻则可以分担责任,从而减少夫妻间的冲突;多妻的另一个好处在于提供了一种安全感,因为地下情人的地位远没有经过公认的妻妾的名号来得安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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